李際明(?—?),幼安,號白水山東青州府安丘縣軍籍。

生平

李際明出生之日,其門前地中忽有聲如雷,其父異之,遂為細究,得泉一眼,味極甘冽,稍疏之流為溪,父為此更加鍾愛際明,因自號所居之地名為甘泉[1]。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山東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衛輝府推官,歷刑部員外郎,官至南兵部職方司郎中。崇禎二年三月,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疏言見任兵部職方司郎中李際明禽白蓮教,妄殺平民,欺上官而得薦,賄奸人而驟陞,倡議鳩工,不顧小民膏血,治品供獻,務得守者歡心,並造胡監生祠,不時拜祭,威撥陵軍六十守其私衙,故知璫薦之,與名不負,此膝之久屈[2]

家族

父李惟敬,贈文林郎衛輝府推官。與七子朝夕相伴,攻讀聖賢,設館七里河,一時名滿安丘。

參考文獻

  1. ^ 《安丘縣誌》
  2. ^ 《崇禎長編卷之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