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見龍
江見龍(16世紀—17世紀),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江見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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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平縣知縣 | |
籍貫 | 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 |
親屬 | (父)江雲 (子)諸生江夢佺、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江夢鶴 (孫)康熙九年進士江同淇、順治十八年進士江同海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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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見龍十三歲應科考,題目是「天之曾子西銘,乃天之宗子。」考生以為出題錯誤而嘩然,他卻指出朱熹曾作此註釋,令別人嘆服,為諸生他清介自勵,在破舊古祠讀書,遇上大雪天,同行學生打算拿掉下的木材生火被他制止,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南平知縣,教導士子重視氣節,不久因病辭官,屬下拿出餘羨協助他治裝,他推卻說:「不治其事,怎敢貪求其利?」六十五歲去世[1]。
引用
參考文獻
- 民國《懷寧縣志》·卷二十·篤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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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兆元 |
明朝南平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孫繼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