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0年9月14日) |
馬克思主義的觀點
私有制是剝削社會(以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權貴資本主義和專制制度為代表)基本標誌之一。[1]
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生產力的不斷增加,金屬工具、牛耕等新的生產工具或方法被發明,直接促進了相對剩餘產品的出現,對於剩餘產品的不公平分配就是私有制的最早形式。[3]
馬克思的公有制觀點受到很多批評。例如,奧地利經濟學家路德維希·馮·米塞斯 (Ludwig Von Mises)認為,私有財制是「理性」經濟計算的必要條件,公有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無法準確地確定,以進行有效的經濟計算。 米塞斯認為,生產要素中缺乏私有財產的社會主義制度將無法為生產要素確定適當的價格估值。這將使理性的社會主義計算變得不可能。馬克思還排除了市場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的任何作用。馬克思寫道:「在以生產資料共同所有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社會中,生產者不交換他們的產品」。而沒有市場,人們也就無法進行為獲得更多價值的競爭。而競爭是人類進步的源泉。 [4]
外部連結
- 薛涌:《普通法傳統中的私有產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7)
- 崔之元:《財產權與憲法之關係的比較研究》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8)
- ^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1课 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学案-学科网. www.zxxk.com. [202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8).
- ^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d.wanfangdata.com.cn. [2021-10-26].
- ^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1原始社会的解体和阶级社会的演进学案_搜档网. www.sodocs.net. [202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8).
- ^ Marx and Market Socialism. [2022-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