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七個點/表外類推簡化字

表外類推簡化字是指但使用了出現於《簡化字總表》中簡化字專用漢字部件但未被收錄進《通用規範漢字表》的漢字,一般被簡稱為類推簡化字(因為簡化字表里的通過類推簡化而得來的簡化字可以直接被稱為簡化字,因此不會與之混淆)或類簡。與日本擴張新字體類似,但是地位既沒有官方字典來背書,又沒有保留的合理性,地位較尷尬。在《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中有「本字表以外的字不做類推簡化。個別領域需要類推簡化的,需報國家語言文字主管部門批准。」[1],但在正式版中將此句刪去。

類推簡化字的爭議

有人認為簡化字的類推簡化原則應當貫徹到底,將所有的存在相應部件的字都做簡化。[2][3][4]但有人認為類推簡化應當是有限的,不應該擴展到非常用字或表外漢字之上。[5]

與Unicode關係

因為統一碼收字的原則是存在紙質書面證據既可以收錄,所以部分表外類推簡化字已經被編入統一碼。

注釋

  1. ^ 《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
  2. ^ 漢字簡化應放棄對類推簡化的限制-中國社會科學網
  3. ^ 《簡化字總表》的類推簡化原則不能丟 袁建民
  4. ^ 漢字偏旁類推簡化的範圍 蘇培成
  5. ^ 漢字類推簡化與規範性辭書編纂-鄧春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