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廉租屋

政府廉租屋,全稱政府廉租屋計劃(英語:Government Low Cost Housing Scheme),是香港政府於1962年至1973年推行的建屋計劃,由工務司署設計及建築,建成後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1]。至1973年,政府廉租屋歸入新成立的房委會管理,並與所有前屋建會廉租屋邨,以及日後房委會興建的屋邨統一劃為「甲類屋邨」。

黃竹坑邨第10座,是典型的政府廉租屋樓宇
1980年代的元洲街邨第六座,是典型的政府廉租屋樓宇

政府廉租屋的服務對象與徙置區和屋建會廉租屋邨不同,是為一些入息低微而不合徙置資格,又不合屋建會申請標準,居住於惡劣環境的人士提供穩定的居所[2],1970年代的申請資格為家庭月入不超過900元。另外,作為公務員房屋資助的一部份,政府亦會抽出15%的單位分配予低薪公務員居住[1]。另外,為簡化和加快廉租屋的申請和分配手續,屋宇建設委員會自1969年起將「政府廉租屋」和「屋建會廉租屋邨」的輪候冊二合為一,即將兩者統一處理。

徙置區主要安置受天災、火災、天台或山邊木屋清拆的民居,較少審核入住人士,對居民的改動或加建或佔用走廊等行為亦較少理會。相反,廉租屋與現今的公屋一樣,都需要向有關當局申請才能得到分配,所以對各方面都有嚴格限制,包括門窗顏色設計、內籠間格、窗花鐵欄、電線、鐵閘安裝等,均需統一。

屋邨設計

政府廉租屋並沒有如徙置屋邨般分多種型號,但仍可從外貌及內部設施分為兩種,分別為共用廁格的舊型及擁有獨立廁所的新型兩種[3]。自1967年落成的牛頭角上邨開始,後期設計的政府廉租屋均採用右圖的款式,如沙田坳邨黃竹坑邨元洲街邨等。

 
早期長型政府廉租屋樓宇橫切面

最早期興建的舊型政府廉租屋樓宇為長型,樓高約7至8層。公共廁所設在大廈中間突出的部份,日後出現的第三型徙置大廈設計也參照於此,但徙置大廈設天台學校,政府廉租屋則沒有。

另外,同期興建的政府廉租屋樓宇亦有另一款樓高12層的長型和單塔型,這款樓宇設有兩部升降機,出現於觀塘(鯉魚門道)邨以外所以舊型政府廉租屋屋邨。12層的長型樓宇包括:

單塔型樓宇則包括:

  • 黃大仙上邨第6座(長滿樓);
  • 長沙灣邨第5座;
  • 石硤尾邨第3座;和
  • 山谷道邨第4、10座。雖然外牆設計與第四型徙置大廈相似,但單位仍不設廁所,第四型徙置大廈本以此為藍本,但在第一批第四型徙置大廈落成前,政府將之改變為設有獨立廁所之單位,因而使之出現分別。

最後興建、沒有獨立廁所的舊型政府廉租屋樓宇全為長型設計,樓高20層,設升降機。例如黃大仙上邨的東部五座(即東、南、西、北、中座五座)及牛頭角上邨的第9至12座,雖然樓高20層且設升降機,然仍未設有獨立廁所,因此它們屬舊型與新型之間的過渡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並未設在單位內設有獨立廁所的舊型政府廉租屋大廈,與一、二型徙置大廈不同者,是其公共廁所是兩戶共用一個專屬廁所,而非完全開放式的公共廁所,這一安排與第三型徙置大廈一樣。

新型政府廉租屋樓宇全為長型設計,而且多為多座相連。大廈單位設計較舊型有所改善,包括於露台的另一方加設獨立廁所,與及將單位闊度由舊型的11呎增至14.5呎(同期徙置大廈單位仍闊11呎)。樓層方面,除受機場高度限制的元洲街邨、何文田邨及高超道邨只獲准興建7-15層外,其餘均為約20層。另外,新型政府廉租屋邨亦較舊型的增設了不少社區設施,包括幼稚園、「火柴盒」小學等。

把新型政府廉租屋樓宇與同期興建的第四至六型徙廈比較,單位的窗與窗之間距離是相約的,而且是置於單位中間,不像徙置大廈的是置於單位的一邊。雖然各屋邨的大樓設計外貌相約,但卻會因應地盤大小作出不同的安排,如升降機大堂、樓梯的位置。從右面兩張圖片中,可見黃竹坑邨和元洲街邨雖然都是後期的設計,但樓梯的安排有明顯的分別:黃竹坑邨第10座的樓梯設於大廈尾部,元洲街邨第六座的樓梯則設於大廈的中間(類似第五型徙置大廈)

依建造年份,外牆設計、升降機及垃圾房之佈局亦有所不同。從同屬新型的黃竹坑邨葵盛東邨圖片中,可見較早興建的黃竹坑邨大廈尾部樓梯對面設垃圾房,而較晚興建的葵盛東邨則改用徙置五型的設計,設於大廈核心。

此外,梨木樹邨其中一座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廈(即第7座,現已拆卸)較為特別,該大廈與後期興建、採用第七型徙置大廈設計的第6座(仍存)相連。

最後一個建成的政府廉租屋邨位於白田,該邨的情況較特別,其作為政府廉租屋出租的樓宇,是採用第六型徙置大廈設計,政府因而把該邨命名為「白田政府新邨」。

日後的「第七型徙置大廈」及「30層大十字型大廈」亦是以新型政府廉租屋大廈作為藍本,包括單位佈局、闊度和升降機大堂設計等;而且,除興華(二)邨外,目前已建成的第七型徙置大廈30層大十字型大廈,開建時擬作政府廉租屋邨(但由於施工期橫跨房委會成立前後,故此視為一般甲類屋邨)。

即使政府廉租屋有裝設升降機,但並非服務各層。例如元洲街邨第7座的兩組升降機,一組只停地下、7樓及11樓,另一組則停5樓、9樓及13樓,大多數居民均要上落至少一層才可歸家。

絕大部份政府廉租屋邨的樓宇均沒有中文名字,只有座號[4];且疑因「十三不祥」,座數較多的舊式政府廉租屋邨(長沙灣邨黃大仙上邨山谷道邨)均不設第13座,在第12座後直跳第14座,而新式政府廉租屋邨則沒有此情況出現[5]高超道邨更設有「第1A座」,座號設有英文字母後綴,在香港公共房屋當中罕見,而作為住宅用途的更絕無僅有[6]

現況

 
葵盛東邨第12座

由於這些屋邨是於1960至1970年代興建,有關當局缺乏監管,甚至牽涉貪污,以至這時期的公共房屋偷工減料情況嚴重。其實,自葵芳邨於1982年被發現出現結構性問題後,房屋署於1983年開始大規模檢驗全港公屋結構,發現當時樓齡5年以上800多座公屋,竟有超過500座不合格。至1986年26座問題公屋醜聞揭發[7],當中須即時拆卸的樓宇中有不少為政府廉租屋樓宇,例如葵芳邨第8,9,10和11座、葵興邨第3-5座、葵盛東邨第18及20座、黃竹坑邨第9座以及白田邨第14,15及16座。毋須即時拆卸的樓宇當中,亦有葵興邨第1座、石蔭邨第3座以及梨木樹邨第7及11座須安裝鋼架加固。因此在1987年,行政局通過長遠房屋策略,在2001年前將所有第三至六型公屋大廈(徙置屋邨)及政府廉租屋清拆重建,包括上述已安裝鋼架加固的樓宇[8]

黃竹坑邨於2009年清拆,是最後一批作為公屋的政府廉租屋樓宇;最後一座政府廉租屋樓宇是改作中轉房屋用途的葵盛東邨第12座,亦於2011年清拆。這些大廈拆卸後,政府廉租屋大廈正式走進歷史。

政府廉租屋邨列表

部分政府廉租屋邨曾與相鄰徙置區重名,當中「慈雲山」、「油塘灣」分別易名「沙田坳」及「高超道」。然而,原稱「龍翔道政府廉租屋邨」的屋邨則改名為「黃大仙政府廉租屋邨」,與黃大仙徙置區重名。

在1973年交予房委會時,絕大部分與徙置區重名的屋邨均加上「上邨」字,惟觀塘政府廉租屋邨加上所在道路名字,成為「觀塘(鯉魚門道)邨」」。

屋邨名稱 曾用名稱 地區 座數 形式 落成年份 拆卸年份 項目現況
觀塘(鯉魚門道)邨 觀塘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觀塘 7 舊式政府廉租屋 1962年 1997年 鯉安苑
黃大仙上邨 龍翔道政府廉租屋邨
黃大仙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黃大仙 19 1-12、14-15座:
舊式政府廉租屋
東、南、西、北及中座:
新式政府廉租屋(沒有獨立廁所)
1963年 1997年至2002年 重建完畢
東部空地:停車場,交通交匯處,鳳德緊急救援樓及嗇色園「可悅居」過渡性房屋
長沙灣邨 長沙灣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長沙灣 13 舊式政府廉租屋 1963年 2001年 麗翠苑
石硤尾邨 石硤尾政府廉租屋邨
石硤尾上邨
九龍石硤尾 7 舊式政府廉租屋 1964年 2000年 重建完畢
山谷道邨 山谷道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何文田 16 舊式政府廉租屋 1964年 2001年至2002年 港鐵何文田站天鑄理大學生宿舍
牛頭角上邨 牛頭角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牛頭角 9 1-5座: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9-12座:新式政府廉租屋(沒有獨立廁所)
1967年 1998年至2003年 重建完畢
沙田坳邨 慈雲山政府廉租屋邨
沙田坳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黃大仙 2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67年 2002年 重建完畢
黃竹坑邨 黃竹坑政府廉租屋邨 港島黃竹坑 10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68年 1988年至2009年 港鐵南港島綫車廠及其上蓋港島南岸黃竹坑站
石蔭邨 石蔭政府廉租屋邨 新界葵涌 8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68年 1995年至2001年 重建完畢
元洲街邨 元洲街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長沙灣 8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68年 1994年至2000年 重建後易名為元州邨
葵興邨 葵芬政府廉租屋邨
葵興政府廉租屋邨
新界葵涌 5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0年 1988年至1992年 重建完畢,租者置其屋屋邨
梨木樹邨 梨木樹政府廉租屋邨 新界梨木樹 8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0年 1994年至2000年 重建完畢
高超道邨 油塘灣政府廉租屋邨
高超道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觀塘 11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1年 1990年至1997年 高怡邨高俊苑高翔苑
葵芳邨 葵芳政府廉租屋邨 新界葵涌 11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1年 1985年至1997年 重建完畢
白田邨 白田政府新邨
白田上邨
九龍深水埗 6 新式政府廉租屋
(原徙置大廈第六型)
1971年 1989年至2000年 重建完畢
葵盛東邨 葵盛政府廉租屋邨
葵盛邨
新界葵涌 9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2年 1989年至2011年 重建完畢
何文田邨 何文田政府廉租屋邨 九龍何文田 8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 1973年 2001年 何文田巴士總站、皓畋One Homantin
  • 舊式政府廉租屋=57座
  • 新式政府廉租屋(沒有獨立廁所)=9座
  • 新式政府廉租屋(有獨立廁所)=85座
  • 新式政府廉租屋(原徙置大廈第六型)=6座
  • 合計=157座

興建期間由房委會接手的政府廉租屋邨

此等屋邨與同期擬建的徙置區,均統一使用了以新式政府廉租屋為藍本的第七型徙置大廈(算作舊長型大廈)或大十字型大廈,並且由工務司署為房委會代建(即使在1973年以後才招標亦然),部份屋邨樓宇有中文名字:

屋邨名稱 地區 座數 落成年份 拆卸年份 現況 備註
漁灣邨 香港島柴灣 4 1977-1978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漁灣政府廉租屋邨
美東邨(第6座美東樓) 九龍黃大仙 1 1974年 2021年[9] 原預計於2020年11月開始工程,其後於2021年初清拆[9] 原先為東頭村道政府廉租屋邨;房委會成立後首個建成屋邨;原擬建6座樓宇
石硤尾邨(第19至24座) 九龍石硤尾 6 1979-1982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為石硤尾新區重建計劃之一;原先為石硤尾政府廉租屋邨第二期
白田邨(第1-3及9-13座) 九龍石硤尾 8 1975-1979年 2014-2023年 正逐步重建;9-11及13座亦已拆卸完畢 原先為白田上邨(前稱白田政府新邨)第二及三期
順安邨 九龍茶寮坳 4 1978-1980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順安政府廉租屋邨
荔景邨 新界葵涌 7 1975-1976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荔景政府廉租屋邨
梨木樹邨(第1-6座) 新界荃灣 6 1975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劃入梨木樹(二)邨 原先為梨木樹政府廉租屋邨第二期
葵盛西邨 新界葵涌 10 1975-1977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葵盛政府廉租屋邨第二及三期
瀝源邨 新界沙田 7 1975-1976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沙田政府廉租屋邨
大興邨 新界屯門 7 1977-1979年 未有計劃清拆 目前仍存 原先為屯門政府廉租屋邨

註:興華二邨同樣採用第七型設計,但最初為徙置事務處項目,因此不列入上表。

直到停建前沒有興建的政府廉租屋邨

此等屋邨與同期擬建的徙置區,均統一使用了以新式政府廉租屋為藍本的第七型徙置大廈(算作舊長型大廈),並且由工務司署為房委會代建:

屋邨名稱 地區 座數 按照原本規劃的預計落成年份 現況 備註
白田壩邨 新界荃灣 6 1974-1975年 現址為港鐵荃灣車廠西面部分 原先為白田壩政府廉租屋邨

註:順利邨按照原本規劃同樣採用第七型設計,但最初為徙置事務處項目,因此不列入上表。

参考文献

  1. ^ 1.0 1.1 屋宇建設委員會1972-1973年度報告書,第三章,參閱於2008年10月23日
  2. ^ 香港地方-政府廉租屋. [2007-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3. ^ 香港地方-政府廉租屋邨相片. [2007-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18). 
  4. ^ 例外包括要吸納黃大仙徙置區樓宇的黃大仙上邨西部原有的舊式政府廉租屋邨樓宇,東部以方位為座名的樓宇,以及落成時已屬房委會,樓宇設計上仿照第七型徙置大廈的部份屋邨。
  5. ^ 白田邨葵盛東邨梨木樹邨設第13座
  6. ^ 秀茂坪徙置區的「第17A座」是中華基督教會基秀小學校舍,已於1992年拆卸
  7. ^ 黃華輝。《公屋醜聞 一名記者的追查實錄》 ISBN 962-8326-22-8
  8. ^ 房委會有關公屋重建文件 (PDF). [2007-06-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7-09-30). 
  9. ^ 9.0 9.1 蘋果日報:《美東邨兩舊樓明年初清拆》,2020年3月4日。. [2020年6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6月2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