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锦棠(?—1924年),又作郭锦堂,又名华生发生福建长汀城关人,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军阀土匪出身,1922年—1924年割据沙县一带[1]

民国三年(1914年)前后,郭锦棠在将乐归化(今明溪)一带以打银为掩护,暗中组织地下帮会“哥老会”,后上山当土匪。民国七年(1918年)初,其部被福建督军李厚基下属张汝清部收编,郭锦棠任福建陆军第一师补充营营长。民国十一年(1922年),郭锦棠投靠王永泉,任福建警备第一路统领,军衔为上校;同年,郭锦棠部进驻沙县。次年(1923年),郭锦棠又投靠周荫人,被任命为福建陆军第一旅旅长,驻扎在沙县、永安归化一带,旅部设在沙县东岳宫;同年,郭锦棠在南郡会馆私设铸币厂,大量铸造面值二角的劣质辅币,大发横财;还成立垦殖局,强迫农民种罂粟,生产鸦片。次年(1924年),由于罂粟收成不好,郭锦棠派兵下乡勒索“赔偿费”。

郭锦棠部驻沙县期间,为榨取军费,在城关开设赌场、鸦片烟馆和花捐局,占人屋宅、坟地,设立百货捐局百般勒索。郭锦堂还凭借手中军队,随意委派地方官员,把持辖区内军事、政治、经济大权。

民国十三年(1924年),郭锦棠病死,其弟郭凤鸣继任旅长[2]

参考文献

  1. ^ 长汀县志
  2. ^ 郭锦堂 郭凤鸣. [2024-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