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Electric Transmission System Map, Taiwan, 1934.jpg

原始文件 (1,280 × 1,998像素,文件大小:836 KB,MIME类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English: Electric Transmission System Map, Taiwan, c. 1934
日期 约1934年
date QS:P,+1934-00-00T00:00:00Z/9,P1480,Q5727902
来源 臺灣電氣協會會報 (1934)
作者 臺灣電氣協會

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
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第13条,本作品属于其中下列内容之一,不构成该法规定的权利标的,因此在日本属于公有领域
(一)宪法及其他法令;
(二)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机关、独立行政法人(指平成十一年法律第103号《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独立行政法人,下同)或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指平成十五年法律第108号《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地方独立行政法人,下同)所发布的告示、指示、通函及其他与之类似的内容;
(三)裁判所的判决、决定、命令,以及行政机关在类似裁判程序下所做成之裁决和决定;
(四)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机关、独立行政法人或地方独立行政法人对上列各项内容所做成之翻译或汇编。

English  español  日本語  한국어  português  中文(简体)  中文(繁體)  +/−

Public domain
本图像目前因在中国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的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及所有视听作品,首次发表50年后或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保护期于2021年6月1日前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民国(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地区)的著作权法,所有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重要提醒:来自美国以外国家的作品必须在其母国和美国不受版权保护或有自由授权,才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来自中国,并在美国基于特定条件(例如在不遵守美国版权程序的情况下发表)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在其来源国的URAA生效日期受版权保护的话(根据美国版权署记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996年1月1日,对于中华民国(台湾)则为2002年1月1日),那么其美国版权可能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而获回溯
致上传者:请提供该图像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姓名。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čeština  Deutsch  English  português  română  slovenščina  Tagalog  Tiếng Việt  македонски  русский  മലയാളം  ไทย  한국어  日本語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说明

添加一行文字以描述该文件所表现的内容

此文件中描述的项目

描繪內容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4年1月6日 (一) 06:072014年1月6日 (一) 06:07版本的缩略图1,280 × 1,998(836 KB)A-lú-mih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全域文件用途

以下其他wiki使用此文件: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