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吉

(重定向自二等台吉

台吉蒙古语ᠲᠠᠶᠢᠵᠢ鲍培转写Tayiji西里尔字母тайж)是蒙古贵族的称号,清代正式成为清廷授予蒙古王公的爵位。

蒙古诸部

北元灭亡後本部蒙古人成吉思汗后裔的黃金家族成员称为台吉,音变自汉语词汇“太子”,其中地位较高的称为“珲台吉”或“黄台吉”,即“皇太子”之音转。[1]

清代

爵位

在清代,台吉成为蒙古贵族的一种爵位。除了外札萨克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的贝勒贝子等王公外,其他贵族均为台吉。有执政的札萨克台吉,有闲散(不执政)的台吉,有世袭的台吉,也有不世袭的台吉。部分卫拉特绰罗斯氏贵族及回部王公,也有台吉称号。[2]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将台吉衔升至相当于一品至四品的官员地位。死后,爵位由其子孙或亲生兄弟继承。乾隆十七年(1725年)规定,成年的汗、亲王的儿子与弟弟为一等台吉,郡王贝勒的儿子和弟弟为二等台吉,贝子、贝勒(旗内爵位,与之前的贝勒有别,指一般的王公)的儿子和弟弟为三等台吉。一、二、三、四等台吉的子孙皆为四等台吉。台吉的众子中只有一人可继承爵位。未成年,但获恩准得爵位者同其他成年台吉无异。

协理台吉

除担当札萨克的台吉外,内札萨克的执政台吉(塔布囊)还包括协理,“协理”(蒙古语ᠲᠤᠰᠠᠯᠠᠭᠴᠢ西里尔字母туслагч)协同札萨克办理旗务,每旗有二或四名(在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無台吉而称塔布囊[3])。遇有缺出,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台吉(塔布囊)以上,保举正陪送部,引见补放。当旗内札萨克缺员时,协理台吉可代行札萨克职能。[3]另有派驻衙署、驿站、军台、卡伦、牧厂、屯田等处当差的各级台吉。

协理台吉之下,内札萨克蒙旗、新疆回旗设置管旗章京梅伦章京(副章京)、扎兰章京(参领)。管旗章京从闲散台吉中任命,其任命只需札萨克与盟长商定,不需大清皇帝批准。梅伦章京员数取决于旗内佐领(苏木)数量,十佐领以内的旗设副章京一员,十佐领以上的旗可设二至三员。副章京以下由札萨克任命。扎兰章京是分管军事的官员,每5个佐领设扎兰章京一员,由札萨克、台吉从闲散台吉中任命。[3]

其他

台吉也是清政府對歸附的哈薩克部落「」的封號。

参考

来源

  1. ^ 宝音朝克图. 清代外藩蒙古台吉爵位封袭制再探讨. 《历史档案》. 2018年, (第1期): 80–87. 
  2. ^ 王启明. 晚清吐鲁番协理台吉.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10-13, 43 (1). 
  3. ^ 3.0 3.1 3.2 彭瑞轩; 费驰. 清代北方边疆建置研究———以蒙古地区扎萨克制度为中心.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4). 

书目

  • 道光重修《理藩院则例》武英殿本
  •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