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布囊蒙古语ᠲᠠᠪᠤᠨᠠᠩ鲍培转写Tabunan西里尔字母Тавнан),亦称“他不浪、倘不浪”,原是明代时东部蒙古人对同成吉思汗后裔女子结婚者的称号,与驸马同义。清代成为蒙古喀喇沁部爵位的一种,地位大致与台吉相同,分为四等。塔布囊的地位次于辅国公蒙古王公爵号一般都是“台吉”,但喀喇沁部三旗与土默特左翼旗的祖先曾与清朝祖先有姻亲关系,因此王公称为塔布囊[1][2]。源于蒙语“塔布”(蒙古语ᠲᠠᠪᠤᠨ鲍培转写Taban西里尔字母Таван,意为“五个”)和汉语转音“”的念法即“囊”之组合,意为“五位王”[3]

参考

  1. ^ 道光重修《理藩院则例》武英殿本
  2. ^ 劉學銚. 歷代胡族王朝之民族政策. 知書房出版集團. 2005: 280. ISBN 978-986-7151-01-8. 
  3. ^ 《喀喇沁乌梁海部落史》,乌成荫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