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忠(?—?),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魏景穆帝拓跋晃玄孙,乐良王元长命之子,北魏宗室、官员。

孝昌二年(526年)二月,魏孝明帝元诩诏令恢复元长命的乐良王爵位,以元忠继承乐良王爵位[1][2],元忠官至太常少卿魏孝武帝元修曾经在天渊池泛舟,命令宗室诸王陪同宴饮。元忠愚笨没有智慧,个性喜好服饰,就穿着红罗短衣,绿色的绸裤,锦缎镶着边。魏孝武帝说:“朝廷的衣冠制服,应该有固定的样式,为何穿着耍杂技的衣服?”元忠说:“臣自幼所爱,心在华贵衣裳,歌舞的衣服,是臣的意愿。”魏孝武帝说:“人不学好,竟到了如此地步!”[3][4][5]兴和四年六月丙申(542年6月29日),前任侍中元忠的乐良王爵位得到恢复[6][7]

参考资料

  1. ^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二月,以领军将军元叉为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诏追复乐良王长命本爵,以其子忠绍之。
  2.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二月,诏追复故乐良王长命爵,以其子忠绍之。
  3. ^ 《魏书·卷十九上·列传第七上》:子忠,肃宗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出帝帆舟天渊池,命宗室诸王陪宴。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紬袴,锦为缘。帝谓曰:“朝廷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4. ^ 《北史·卷十七·列传第五》:子忠,明帝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帆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紬袴,锦为缘。帝谓曰:“朝廷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5. ^ 《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十九·服章部六》:《后魏书》曰:乐浪王万寿孙忠,明帝时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着红罗襦,绣作领,碧纳袴,锦为缘。帝谓曰:“朝廷衣冠应有常式,何为着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6. ^ 《魏书·卷十二·帝第十二》:六月,还晋阳。丙申,复前侍中、乐浪王忠爵。
  7.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六月丙申,复前侍中、乐良王忠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