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忠(?—?),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景穆帝拓跋晃玄孫,樂良王元長命之子,北魏宗室、官員。

孝昌二年(526年)二月,魏孝明帝元詡詔令恢復元長命的樂良王爵位,以元忠繼承樂良王爵位[1][2],元忠官至太常少卿魏孝武帝元修曾經在天淵池泛舟,命令宗室諸王陪同宴飲。元忠愚笨沒有智慧,個性喜好服飾,就穿著紅羅短衣,綠色的綢褲,錦緞鑲著邊。魏孝武帝說:「朝廷的衣冠制服,應該有固定的樣式,為何穿著耍雜技的衣服?」元忠說:「臣自幼所愛,心在華貴衣裳,歌舞的衣服,是臣的意願。」魏孝武帝說:「人不學好,竟到了如此地步!」[3][4][5]興和四年六月丙申(542年6月29日),前任侍中元忠的樂良王爵位得到恢復[6][7]

參考資料

  1. ^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二月,以領軍將軍元叉為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詔追復樂良王長命本爵,以其子忠紹之。
  2. ^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二月,詔追復故樂良王長命爵,以其子忠紹之。
  3. ^ 《魏書·卷十九上·列傳第七上》:子忠,肅宗時,復前爵,位太常少卿。出帝帆舟天淵池,命宗室諸王陪宴。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遂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紬袴,錦為緣。帝謂曰:「朝廷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忠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
  4. ^ 《北史·卷十七·列傳第五》:子忠,明帝時,復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帆舟天泉池,命宗室諸王陪宴。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遂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紬袴,錦為緣。帝謂曰:「朝廷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忠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
  5. ^ 《太平御覽·卷六百八十九·服章部六》:《後魏書》曰:樂浪王萬壽孫忠,明帝時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諸王陪宴。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納袴,錦為緣。帝謂曰:「朝廷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忠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綺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
  6. ^ 《魏書·卷十二·帝第十二》:六月,還晉陽。丙申,復前侍中、樂浪王忠爵。
  7. ^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六月丙申,復前侍中、樂良王忠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