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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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副职,中央机关称司局级副职(又称副司级副局级[註 1]),地方机关称地厅级副职(又称副地级副厅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系中第六级别的干部,对应级别为15级至10级[1][2]。厅局级副职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的二级巡视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四级职员。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通称正局级,俗称正局副厅级)对应15级至10级,等同于厅局级副职。

相應职务和機構

中央單位

地方單位

  • 副省级城市下属各区政府正职
  • 地級行政區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政治协商地方委员会副職(除副省级城市以外)[3]
  • 县委书记、县长高配副地級的县级行政區正職(57個)
  • 高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紀委書記
  • 地級行政區監察機關、法院、檢察院正职
  • 二級巡視員、二級總監、督辦、二級警務專員、二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檢察官

待遇

住宿时,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4]

参见

注释

  1.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副省级城市的副局正处级低于普通机关(地方)的副厅级、高于正处级。

参考资料

  1. ^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2. ^ 黄宏. 《公务员法》刚修订 6月1日施行 有两段话最易被忽略. js.zjol.com.cn. 浙江在线. 2019-01-02 [2020-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3.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志.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4-06: 282 [2019-05-03]. ISBN 7-228-08827-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中文(中国大陆)). 
  4. ^ 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出台 含离职退休后待遇. 搜狐新闻. 2014-10-11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