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善言
史善言(1553年—?),字指遠,號如泉,河南河南衛官籍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史善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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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 |
籍貫 | 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人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六月二十九日 河南洛阳县 |
配偶 | 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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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第七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名,登三甲第六十名進士[1][2]。户部觀政,本年官潍县知县。十五年升南京户部主事,丁憂归乡。二十一年因史善言兄弟逼嫁继母情罪,被谪戍[3][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一》:萬曆二十一年六月丙戌,大学士王锡爵等题:臣等连日出阁至朝房,与各部诸臣相见,兵部则催下原覆薛继茂条陈缅甸夷情,都察院则催下所拟史善言兄弟逼嫁继母情罪,户工二部则催下议减云南取金并浙直织造各条,拟或系远夷待命,急当处分;或系嫁母重情,有关风化;兵部疏中带有见监犯人李材,乃条陈中之一事,不可因一事而停缓各项当行之务;其史善言系进士官,而所为悖逆至此,臣等业已从重票拟,如 圣意尚嫌其轻,不妨再传改票,或径发边卫充军。若此外金两织造恩泽,原自 上裁,量减一分,即民受一分之惠。又疏中所荐邹元标、王教、钟羽正、张栋四臣俱系先年特旨处分之人,臣等不敢混入票中,亦不敢遽望 皇上尽如部拟,但求酌量叙用一二,明白传示可否。不报。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