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善言
史善言(1553年—?),字指遠,號如泉,河南河南衛官籍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史善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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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戶部主事 | |
籍貫 | 直隸鳳陽府泗州天長縣人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六月二十九日 河南洛陽縣 |
配偶 | 娶劉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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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第七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名,登三甲第六十名進士[1][2]。戶部觀政,本年官濰縣知縣。十五年升南京戶部主事,丁憂歸鄉。二十一年因史善言兄弟逼嫁繼母情罪,被謫戍[3][4]。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一》:萬曆二十一年六月丙戌,大學士王錫爵等題:臣等連日出閣至朝房,與各部諸臣相見,兵部則催下原覆薛繼茂條陳緬甸夷情,都察院則催下所擬史善言兄弟逼嫁繼母情罪,戶工二部則催下議減雲南取金並浙直織造各條,擬或系遠夷待命,急當處分;或系嫁母重情,有關風化;兵部疏中帶有見監犯人李材,乃條陳中之一事,不可因一事而停緩各項當行之務;其史善言系進士官,而所為悖逆至此,臣等業已從重票擬,如 聖意尚嫌其輕,不妨再傳改票,或徑發邊衛充軍。若此外金兩織造恩澤,原自 上裁,量減一分,即民受一分之惠。又疏中所薦鄒元標、王教、鍾羽正、張棟四臣俱系先年特旨處分之人,臣等不敢混入票中,亦不敢遽望 皇上盡如部擬,但求酌量敘用一二,明白傳示可否。不報。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