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偕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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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偕復(英語:Shah, Kai Fu,1874年—20世纪?),字地山(又作棣三),浙江杭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外交官,后为实业家。[1]
生平
夏偕复在清朝末年历任工部主事,中国留日学生总监督,驻美国纽约总领事,外务部云南交涉使,天津造币总厂总办。[1]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12月,他任山海关监督兼外交部驻营口交涉员。1913年12月,他任驻美国兼驻古巴全权公使。1915年10月卸任归国。归国后,他投入商界,历任中国实业银行监察人兼梅林罐头食品公司监察人,汉冶萍煤铁公司董事、总经理。[1]
著作
- 《学校刍言》[1]
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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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命全权公使夏偕复,19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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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命全权公使夏偕复,19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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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命全权公使夏偕复(左),1914年4月14日,右为一等秘书容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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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命全权公使夏偕复(左),1914年4月14日,右为一等秘书容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