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守約 (嘉靖丙戌湖廣進士)

張守約(?年—?年),字彦博湖廣岳州府華容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守約
大明直隸淮安府知府
籍貫湖廣岳州府華容縣
字號字彦博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五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七孔洞》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81名進士。歷任石門縣知縣[1],遷南京大理寺評事,嘉靖二十年(1541年)升淮安府知府[2][3]。張守約以節儉著稱,家奴忍無可忍,將其殺害。[4][5]

参考资料

  1. ^ 光緒《石門縣志》:張守約,字彦博,華容進士。嘉靖中知縣。事務大綱不責苛細摧强扶疲奸宄惕息自奉尤清約對客出蔬飯與餉崇學校端習尚公餘進生徒,講課不倦,興復傳貽書院,樹先達諸坊表於前,爲多士思齊勸。陞大理寺評事。去止攜圖書數篋。有去思碑。
  2. ^ 《淮安府志·卷八》
  3. ^ 康熙《岳州府志》:張守約,字彦愽,嘉靖丙戍進士,官至淮安知府。淮安素稱難治,守約聞命,卽遣妻子歸,擕二僮抵任。闢園植蔬,自奉儉約,絶禁官市,常俸貯之帑出以賑困。守約治家嚴唆,麥粥鶉衣,弗敢于外事,䘚于任。撫司震悼,具棺殮之。檢閱所遺,惟書數册敝裘數襲而巳。
  4. ^ 《枣林杂俎》:清吏张守约:张守约字彦博,岳州人,嘉靖丙戌进士。知华阳县,历崇德,迁南评事寺正,擢知淮安。淮安素难治,守约遣孥归,单车携二苍头之任,辟园植疏,自奉俭约。禁绝官市,常俸贮之帑,间出以赈困乏。性严峻,蓄家人少恩,二苍头日啖脱粟数合,鹑衣拮据。愤恚不得逸,一日乘守约寝,刺杀之。僚吏闻变急来视,守约息仅属,瞑目语之故,遂死。检所遗,惟二敝箧,箧中书数束、敝裘数袭而已。衾褥帷幄,咸缀浣污裂靡堪御者。二苍头竟伏法。
  5.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448:張守約,字彥博,岳州華容人。嘉靖五年進士,知萊陽,轉南京大理寺評事,進寺正,擢守淮安府。約自奉儉約,所攜蒼頭不能忍,趁約熟睡剌之死,檢所遺、惟筮中書數束及敝裘而已。
官衔
前任:
周洪范
淮安府知府
嘉靖二十年(1541年)任
繼任:
姚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