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铁路运输

截至2005年,德国铁路运输营业里程为41,315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里程为19,857公里。轨道总长度达76,473公里。德国也是国际铁路联盟(UIC)的成员,其UIC成员代码为80。

德国铁路运输
经营概况
國營鐵路德国铁路
客运量19.5亿人次(2010年,仅德国铁路)[1]
客运周转量785.82亿(2010年,仅德国铁路)[1]
货运量4.154亿吨(2010年,仅德国铁路)[1]
铁路里程
总里程41,315公里(25,672英里)
电气化里程19,857公里(12,339英里)
铁路轨距
主要铁路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電氣化
主要铁路15 kV 16 2/3 Hz
地图
Rail network of Germany

發展沿革

鐵路系統

德國鐵路

概览

德国铁路股份公司以及约150家私营铁路公司合共运营有23,496辆含动力的铁路车辆[2]

  客运 货运 合计
  长途 短途    
动车组 538 15,224 0 15,762
机车 2,650 1,950 3,134 7,734
合计 3,188 17,174 3,134 23,496

2006年,德国的长途列车共发送旅客约119,968,000人次(平均距离为288公里),短途列车共发送旅客约2,091,828,000人次(平均距离为21公里)。同时,货物的发送量为346,118,000吨,平均距离为309公里[3]

 
私营铁路公司在德国所占的份额

德国铁路股份公司(国家控股的私人公司)是德国铁路运输服务的主要提供商。近年来,众多竞争者脱颖而出并开始创业,它们大多提供由国家补助的地区性铁路服务。但也有一些像威立雅运输的私营企业提供长途服务。德国全境提供的列车类别如下:

原于1988年推出,用于替代前快速列车和城际列车的区际列车类别已在2003年被撤销。德国铁路主要通过加密城际特快列车服务,并将城际列车降级运营来融入原区际列车所发挥的作用。

  • 区域铁路地方铁路交通由各联邦州组织运营并提供财政补贴。根据欧盟的法律程序它通常是通过招标批出运营合同,各联邦州在宣布短期或长期的合同后会进一步订立合作条件,例如运营车辆的购置等。在过去的几年中,尽管一些州份已向当地的德铁区域运输颁发了长期合同,但也有不少私营铁路公司赢得了招标,例如西北铁路内蒂内拉。区域和地方铁路的列车类别包括:
    • 区域快车区际快车(区域间的中等距离准高速列车服务)
    • 区域列车(地方铁路的基本形式,一般会停靠所有的途经车站)
    • S-Bahn(主要由德国铁路提供的城郊铁路运输,部分由其它公司运营)
    • U-Bahn(地铁)
    • 有轨电车轻轨服务,有时还包括在城市中心的地铁)

轨距

爱尔兰轨距-1,600毫米/5英尺3英寸
国家/地区 备注
德国 巴登大公国国家铁路 1840–1855[4]
俄罗斯轨距-1,520毫米/4英尺11+2732英寸
国家/地区 备注
德国 仅在萨斯尼茨渡轮码头,用于连接来往于立陶宛克莱佩达俄罗斯波罗的斯克之间的波罗的海货运火车渡轮
标准轨距-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国家/地区 公司 备注
德国 德国铁路
米轨-1,000毫米/3英尺3+38英寸
国家/地区 备注
德国 哈茨窄轨铁路、有轨电车
其它
Gauge Notes
公制 英制
1,800毫米 5英尺1078英寸 奥伯韦斯巴赫山区铁路 (仅纜索鐵路段)[4]
1,458毫米 4英尺925英寸 莱比锡交通公司
1,450毫米 4英尺915英寸 德累斯顿交通公司
900毫米 2英尺11716英寸 莫利巴德铁路
750毫米 2英尺512英寸 洛施尼茨环形铁路、魏瑟里茨山谷铁路、多尔尼茨铁路、齐陶窄轨铁路

站台高度

 
欧盟标准高度在新建站台中的应用;其中绿色为550毫米,蓝色为760毫米,绿松石色为二者皆有, 深灰色为其它高度

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5月30日发布了适用于高速铁路旅客乘车的站台高度互用性技术规范[5]。其标准高度是550毫米和760毫米。因此德国所有新建的铁路站台均采用此标准,其中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采用550毫米标准,黑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柏林则采用760毫米标准[6]

与邻国铁路的连接

与德国相连的邻国铁路运输均采用标准轨距,尽管其供电类型或其它系统(例如信号)制式可能有所区别。

  •   丹麦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
  •   波蘭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   捷克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   奥地利 - 电压相同
  •   瑞士 - 电压相同
  •   法國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或1.5千伏直流电
  •   盧森堡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或3千伏直流电
  •   荷蘭 - 电压转为1.5千伏直流电
  •   比利时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城市快鐵

城市快鐵(德語:S-Bahn)是一種連接城市中心及近郊地區的快捷鐵路系統,主要應用於德國、奧地利、瑞士、丹麥等歐洲國家。 S-Bahn這個詞是德語「城市快捷鐵路」(Stadtschnellbahn)的縮寫,是一種服務於城市中心以及近郊和附近鄉鎮交通的鐵路系統。它的標準因城市而異,但是一個共通的特徵是高效和同調的發車時間(通常每條線路的發車間隔不少於20分鐘,但是匯合到主線的部分只有2、3分鐘)。在大城市中,這意味著對各條軌道的充分利用。在城市中心部分,一般都採用地下或者高架軌道。


路面電車

路面電車,是一種通常由架空高架電纜供電、電動機驅動,依賴固定軌道行駛的公共運輸工具,基本上是輕軌運輸系統分類下面的一種。列車車廂分別有單節和多節編組的設計,但是總長度一般不大於100米,以避免造成路口交通不暢。

地鐵

德語區國家對地鐵的稱呼是「U-Bahn」,來源於德語對地鐵的全稱「地下鐵路」(Untergrundbahn),為德語「地下」(Untergrund)、以及「鐵路」(bahn)兩字的合稱。現在以「U-Bahn」名稱經營的鐵路系統,包含下列城市:

同屬德語區的維也納地鐵亦稱為 U-Bahn Wien。

未來計畫

鐵路文化

相關條目

注释

  1. ^ 1.0 1.1 1.2 Geschäftsbericht 2010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2-10-13. Deutsche Bahn AG
  2.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1: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Betriebsdaten des Schienenverkehrs 2006
  3.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 2006
  4. ^ 4.0 4.1 Rieger, Bernhard. Breitspurbahn. 2006-04-23 [2007-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07). 
  5. ^ Commission Recommendation of 21 March 2001 on the basic parameters of the trans-European high-speed rail system referred to in Article 5(3)(b) of Directive 96/48/EC. eur-lex.europa.eu. European Union. section 6.1. 21 March 2001 [2012-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4). Platform height is measured between the track running surface and the platform surface along the perpendicular 
  6. ^ 存档副本 (PDF). [2012-11-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4-15). 

外部链接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關多媒體資源:德国铁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