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鐵路運輸
截至2005年,德國的鐵路運輸營業距離為41,315公里,其中電氣化鐵路距離為19,857公里。軌道總長度達76,473公里。德國也是國際鐵路聯盟(UIC)的成員,其UIC成員代碼為80。
德國鐵路運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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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概況 | |||||
國營鐵路 | 德國鐵路 | ||||
客運量 | 19.5億人次(2010年,僅德國鐵路)[1] | ||||
客運周轉量 | 785.82億(2010年,僅德國鐵路)[1] | ||||
貨運量 | 4.154億噸(2010年,僅德國鐵路)[1] | ||||
鐵路距離 | |||||
總距離 | 41,315公里(25,672英里) | ||||
電氣化距離 | 19,857公里(12,339英里) | ||||
鐵路軌距 | |||||
主要鐵路 | 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 ||||
電氣化 | |||||
主要鐵路 | 15 kV 16 2/3 H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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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沿革
鐵路系統
德國鐵路
概覽
德國鐵路股份公司以及約150家私營鐵路公司合共營運有23,496輛含動力的鐵路車輛[2]:
客運 | 貨運 | 合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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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 | 短途 | |||
列車組 | 538 | 15,224 | 0 | 15,762 |
機車 | 2,650 | 1,950 | 3,134 | 7,734 |
合計 | 3,188 | 17,174 | 3,134 | 23,496 |
2006年,德國的長途列車共運送旅客約119,968,000人次(平均距離為288公里),短途列車共運送旅客約2,091,828,000人次(平均距離為21公里)。同時,貨物的運送量為346,118,000噸,平均距離為309公里[3]。
德國鐵路股份公司(國家控股的私人公司)是德國鐵路運輸服務的主要提供商。近年來,眾多競爭者脫穎而出並開始創業,它們大多提供由國家補助的地區性鐵路服務。但也有一些像威立雅運輸的私營企業提供長途服務。德國全境提供的列車類別如下:
- 德國鐵路長途列車
原於1988年推出,用於替代前快速列車和城際列車的區際列車類別已在2003年被撤銷。德國鐵路主要通過加密城際特快列車服務,並將城際列車降級營運來融入原區際列車所發揮的作用。
- 威立雅運輸(提供原區際列車路線服務)
- 齊薩爾皮諾(通往意大利,服務於2006年12月中旬中止)
- 區域鐵路和地方鐵路交通由各聯邦州組織營運並提供財政補貼。根據歐盟的法律程序它通常是通過招標批出營運合約,各聯邦州在宣佈短期或長期的合約後會進一步訂立合作條件,例如營運車輛的購置等。在過去的幾年中,儘管一些州份已向當地的德鐵區域運輸頒發了長期合約,但也有不少私營鐵路公司贏得了招標,例如西北鐵路和內蒂內拉。區域和地方鐵路的列車類別包括:
軌距
愛爾蘭軌距-1,600毫米/5英尺3英寸
國家/地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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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 巴登大公國國家鐵路 1840–1855[4] |
俄羅斯軌距-1,520毫米/4英尺11+27⁄32英寸
國家/地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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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 僅在薩斯尼茨渡輪碼頭,用於連接來往於立陶宛克萊佩達、俄羅斯波羅的斯克之間的波羅的海貨運火車渡輪。 |
標準軌距-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國家/地區 | 公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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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 德國鐵路 |
米軌-1,000毫米/3英尺3+3⁄8英寸
國家/地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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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 哈茨窄軌鐵路、有軌電車 |
其它
Gauge | No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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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制 | 英制 | |
1,800毫米 | 5英尺107⁄8英寸 | 奧伯韋斯巴赫山區鐵路 (僅纜索鐵路段)[4] |
1,458毫米 | 4英尺92⁄5英寸 | 萊比錫交通公司 |
1,450毫米 | 4英尺91⁄5英寸 | 特雷斯登交通公司 |
900毫米 | 2英尺117⁄16英寸 | 莫利巴德鐵路 |
750毫米 | 2英尺51⁄2英寸 | 洛施尼茨環形鐵路、魏瑟里茨山谷鐵路、多爾尼茨鐵路、齊陶窄軌鐵路 |
月台高度
歐盟委員會於2002年5月30日發佈了適用於高速鐵路旅客乘車的月台高度互用性技術規範[5]。其標準高度是550毫米和760毫米。因此德國所有新建的鐵路月台均採用此標準,其中梅克倫堡-西波美拉尼亞州採用550毫米標準,黑森州、北萊茵-西法倫州和柏林則採用760毫米標準[6]。
與鄰國鐵路的連接
與德國相連的鄰國鐵路運輸均採用標準軌距,儘管其供電類型或其它系統(例如訊號)制式可能有所區別。
- 丹麥 - 電壓轉為25千伏50赫茲工頻交流電
- 波蘭 - 電壓轉為3千伏直流電
- 捷克 - 電壓轉為3千伏直流電
- 奧地利 - 電壓相同
- 瑞士 - 電壓相同
- 法國 - 電壓轉為25千伏50赫茲工頻交流電或1.5千伏直流電
- 盧森堡 - 電壓轉為25千伏50赫茲工頻交流電或3千伏直流電
- 荷蘭 - 電壓轉為1.5千伏直流電
- 比利時 - 電壓轉為3千伏直流電
城市快鐵
城市快鐵(德語:S-Bahn)是一種連接城市中心及近郊地區的快捷鐵路系統,主要應用於德國、奧地利、瑞士、丹麥等歐洲國家。 S-Bahn這個詞是德語「城市快捷鐵路」(Stadtschnellbahn)的縮寫,是一種服務於城市中心以及近郊和附近鄉鎮交通的鐵路系統。它的標準因城市而異,但是一個共通的特徵是高效和同調的發車時間(通常每條線路的發車間隔不少於20分鐘,但是匯合到主線的部分只有2、3分鐘)。在大城市中,這意味着對各條軌道的充分利用。在城市中心部分,一般都採用地下或者架空軌道。
有軌電車
有軌電車,是一種通常由架空架空電纜供電、摩打驅動,依賴固定軌道行駛的公共運輸工具,基本上是輕軌運輸系統分類下面的一種。列車車廂分別有單節和多節編組的設計,但是總長度一般不大於100米,以避免造成路口交通不暢。
地鐵
德語區國家對地鐵的稱呼是「U-Bahn」,來源於德語對地鐵的全稱「地下鐵路」(Untergrundbahn),為德語「地下」(Untergrund)、以及「鐵路」(bahn)兩字的合稱。現在以「U-Bahn」名稱經營的鐵路系統,包含下列城市:
- 柏林地鐵 (U-Bahn Berlin)
- 漢堡地鐵 (U-Bahn Hamburg)
- 慕尼黑地鐵 (U-Bahn München)
- 紐倫堡地鐵 (U-Bahn Nürnberg)
- 法蘭克福地鐵 (U-Bahn Frankfurt)
同屬德語區的維也納地鐵亦稱為 U-Bahn Wien。
未來計劃
鐵路文化
相關條目
註釋
- ^ 1.0 1.1 1.2 Geschäftsbericht 2010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2-10-13. Deutsche Bahn AG
-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1: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Betriebsdaten des Schienenverkehrs 2006
-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 2006
- ^ 4.0 4.1 Rieger, Bernhard. Breitspurbahn. 2006-04-23 [2007-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1-07).
- ^ Commission Recommendation of 21 March 2001 on the basic parameters of the trans-European high-speed rail system referred to in Article 5(3)(b) of Directive 96/48/EC. eur-lex.europa.eu. European Union. section 6.1. 21 March 2001 [2012-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4).
Platform height is measured between the track running surface and the platform surface along the perpendicular
- ^ 存档副本 (PDF). [2012-11-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