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摅
宋朝大臣
林
父林邵,官至显谟阁直学士。以父荫补敕令检讨官,迁屯田、右司员外郎,曾任翰林学士。宋朝和西夏作战,西夏求援於遼。崇寧四年冬,林摅同高俅出使辽国报聘,[1]辽国请宋把收复的失地再割让西夏时,林摅严辞拒绝。林摅见遼天祚帝時,數次數落西夏之罪。[2]辽国大怒,断绝宋廷使团飲水三日,羈留數月後才送使团回宋朝。之后历任颍州知府、开封府尹。崇宁五年(1106年),京城妖道张怀素谋逆,开封府尹林摅亲自审理,[3]发现此人牵扯到朝中大臣,遂上奏徽宗请求将这些信件付之一炬,以此安定百官之心。翌年即以試吏部尚書晉同知樞密院,進中書侍郎。大观三年(1109年),林摅“当值胪唱贡士”,姓甄而稱“坚”,名盎而呼“央”。錯誤既为徽宗所指出,林摅没有谢罪,反而诋毁同僚。为御史石公弼所劾,黜知滁州(今安徽滁县)。起为端明殿学士。拜庆远军节度使,被劾,还居姑苏。病死,赠开府仪同三司。
注釋
传记资料
- 《宋史》卷三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