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攄
宋朝大臣
林
父林邵,官至顯謨閣直學士。以父蔭補敕令檢討官,遷屯田、右司員外郎,曾任翰林學士。宋朝和西夏作戰,西夏求援於遼。崇寧四年冬,林攄同高俅出使遼國報聘,[1]遼國請宋把收復的失地再割讓西夏時,林攄嚴辭拒絕。林攄見遼天祚帝時,數次數落西夏之罪。[2]遼國大怒,斷絕宋廷使團飲水三日,羈留數月後才送使團回宋朝。之後歷任潁州知府、開封府尹。崇寧五年(1106年),京城妖道張懷素謀逆,開封府尹林攄親自審理,[3]發現此人牽扯到朝中大臣,遂上奏徽宗請求將這些信件付之一炬,以此安定百官之心。翌年即以試吏部尚書晉同知樞密院,進中書侍郎。大觀三年(1109年),林攄「當值臚唱貢士」,姓甄而稱「堅」,名盎而呼「央」。錯誤既為徽宗所指出,林攄沒有謝罪,反而詆毀同僚。為御史石公弼所劾,黜知滁州(今安徽滁縣)。起為端明殿學士。拜慶遠軍節度使,被劾,還居姑蘇。病死,贈開府儀同三司。
註釋
傳記資料
- 《宋史》卷三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