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泳繩游泳競賽時於標準游泳池使用之必備裝置,游泳池兩側距出發端與轉身端各15公尺處各設有一組固定支架,其高度為當繩索拉緊時必須距離水面1.2公尺,止泳繩之粗細並無特別規定,一般介於1.0~1.5公分之間,其長度為可懸掛於兩端支架頂部橫跨於游泳池橫寬面之上,兩端予以固定,其固定之方式必須能夠快速的將繩索解放並迅速下降至水面上,且須涵蓋所有水道,以有效制止所有選手前進。

止泳繩之使用

  • 操作止泳繩者為「止泳繩管理員」,是游泳規則所規定編制之正式裁判員,不得由一般助理人員擔任。
  • 當違規出發或是由於裁判人員之錯誤而誤導選手之出發時,經裁判長或是發令員吹哨音制止時,「止泳繩管理員」立即迅速放下止泳繩,以阻止選手繼續前進。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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