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泳绳游泳竞赛时于标准游泳池使用之必备装置,游泳池两侧距出发端与转身端各15米处各设有一组固定支架,其高度为当绳索拉紧时必须距离水面1.2米,止泳绳之粗细并无特别规定,一般介于1.0~1.5公分之间,其长度为可悬挂于两端支架顶部横跨于游泳池横宽面之上,两端予以固定,其固定之方式必须能够快速的将绳索解放并迅速下降至水面上,且须涵盖所有水道,以有效制止所有选手前进。

止泳绳之使用

  • 操作止泳绳者为“止泳绳管理员”,是游泳规则所规定编制之正式裁判员,不得由一般助理人员担任。
  • 当违规出发或是由于裁判人员之错误而误导选手之出发时,经裁判长或是发令员吹哨音制止时,“止泳绳管理员”立即迅速放下止泳绳,以阻止选手继续前进。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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