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冀夔,字和仲,號一寰,直隶寧國府南陵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冀夔登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二名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名,廷試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湖广襄阳令。襄故剧邑,邮符络驿,逋负丛积。夔治繁如简,有声三楚间。尝鞫疑案,出大辟十七人,襄民德之,为刻《辨冤录》。二十八年庚子分校省试,六年奏最,升南户部主事卒[2]

家族

曾祖汪佑。祖汪景,字希道,號莆山,嘉靖戊子(1582年)舉人,官推官。父汪敦復,审理正。母施氏,贈安人。永感下。兄汪冀立,万历元年舉人,官知縣。弟冀龍,國子生。娶曹氏,贈孺人。子士章、士彦、士奇。

参考文献

  1. ^ 《江南通志》
  2. ^ 《寧國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