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冀夔
生平
冀夔登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二名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名,廷試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八月授湖廣襄陽令。襄故劇邑,郵符絡驛,逋負叢積。夔治繁如簡,有聲三楚間。嘗鞫疑案,出大辟十七人,襄民德之,為刻《辨冤錄》。二十八年庚子分校省試,六年奏最,升南戶部主事卒[2]。
家族
曾祖汪佑。祖汪景,字希道,號莆山,嘉靖戊子(1582年)舉人,官推官。父汪敦復,審理正。母施氏,贈安人。永感下。兄汪冀立,萬曆元年舉人,官知縣。弟冀龍,國子生。娶曹氏,贈孺人。子士章、士彥、士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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