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声(1883年—1945年)字楞伯,号晓村,原籍浙江省吴兴县(今湖州市),中华民国银行家、国画家。[1][2][3]

生平

清朝光緒九年(1883年)生於四川成都。1904年留學日本,进入早稻田大學。畢業獲法學士學位。1909年回国,參加學部留學生考試,獲授法政科舉人殿試内閣中書,不久任大清銀行總行稽核科科長。1911年武昌起義以後,大清銀行停業,設總清理處,任清理主任。1912年11月,在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擔任審計處審計官,兼任第四股第三課課長。1913年,擔任審計處第二股主任,兼任稽核外债室華室室長。1914年,擔任審計院審計官,兼任第二廳第四股主任。[2][3]

1915年,進入中國银行任重慶分行副行長。1918年,調充北京總管理處總司帳。1920年,調任濟南分行行長,兼任德華銀行濟南清理處主管員。1925年,調任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總稽核。1928年,中國銀行經過改組成爲特許國際匯兑銀行,中國銀行總管理處遷駐上海,仍任總稽核,並且還擔任新華信托储蓄銀行、中國保險、華南米業、中國棉業、中國造纸等公司的董事。抗日战争爆发後,輾轉赴重慶。1944年,被指派成为中国银行官股监督人。[2][3]

1945年,汪振声在重庆病逝。[1][2][3]

参考文献

  1. ^ 1.0 1.1 周家珍 主编,20世纪中华人物名字号辞典,法律出版社,2000年
  2. ^ 2.0 2.1 2.2 2.3 林吕建 主编,浙江民国人物大辞典,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
  3. ^ 3.0 3.1 3.2 3.3 徐友春 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