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声
汪振声(1883年—1945年)字楞伯,号晓村,原籍浙江省吴兴县(今湖州市),中华民国银行家、国画家。[1][2][3]
生平
清朝光绪九年(1883年)生于四川成都。1904年留学日本,进入早稻田大学。毕业获法学士学位。1909年回国,参加学部留学生考试,获授法政科举人,殿试授内阁中书,不久任大清银行总行稽核科科长。1911年武昌起义以后,大清银行停业,设总清理处,任清理主任。1912年11月,在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担任审计处审计官,兼任第四股第三课课长。1913年,担任审计处第二股主任,兼任稽核外债室华室室长。1914年,担任审计院审计官,兼任第二厅第四股主任。[2][3]
1915年,进入中国银行任重庆分行副行长。1918年,调充北京总管理处总司帐。1920年,调任济南分行行长,兼任德华银行济南清理处主管员。1925年,调任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总稽核。1928年,中国银行经过改组成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驻上海,仍任总稽核,并且还担任新华信托储蓄银行、中国保险、华南米业、中国棉业、中国造纸等公司的董事。抗日战争爆发后,辗转赴重庆。1944年,被指派成为中国银行官股监督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