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帛
簡帛是竹簡與帛書的統稱,亦作竹帛,古書中所言「書於竹帛」,是在古代中國人書寫所用的主要材料,直到六朝時期才完全為紙所代替。[1]現代所稱的簡帛多是出土文獻,概可分為書籍與文書兩類[1][2]。
時期
有關殷商的文獻及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典冊的踪跡,已知當時的人們用竹木製簡,用繩編連成冊。到了春秋時期,又採用白色的帛作為書寫材料。此後「書於竹帛」[3][4]便成為大眾常談了。[2]
分類
目前出土文獻的簡帛,依其內容性質概可分為書籍與文書兩大類[1]。
書籍
作為簡帛的一類,此是狹義的「書」。按《漢書·藝文志》的分類,有六藝(六經)、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等。法律在《漢書·藝文志》中未收入,但若依後來的目錄傳統,亦可列入。[1]
文書
文書一類指的是當時朝廷及地方的文件、簿籍、檔案。還包括邊遠地區所出與屯戍、津關、驛傳等關聯的材料。一些私家的簿籍亦歸於此類。[1]
其他性質的簡帛
日常生活使用的書札、曆譜、有關喪葬的祭禱記錄、遺囑、遣策等等,較為零碎的材料。[1]
特色
文字
戰國簡帛的文字,字體因國別而異,現在能見到的主要是楚國文字,在六國古文字中自有特色。[2]
秦至漢初的簡帛多為隸書,但篆意較深,是秦篆走向漢隸的過渡型態。[2]過去講古文字學一般止於先秦,李學勤則認為應放寬至漢初,理由是當時的文字仍含有較多的古文字因素。[2]
古書版本及年代判定
目前出土的文獻皆是傳抄本,還沒有能證明是原稿本的。[2]
有些簡帛有避諱字,能提供判定抄寫年代。例如長沙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不諱「邦」字,乙本則諱「邦」字,知乙本抄於漢高祖或以後,甲本則是在漢兼天下之前,此類證據提供作探討當時文字演變的標準。[2]
又如有些書的成書與抄寫的年代極近,例如馬王堆帛書之《五星占》曾敍及漢文帝初事,距出帛書的墓下葬時間不久,此是因為占書目的在於實用,內容有時間性,與其他的書籍不同。[2]
出土的簡帛多為佚書祕籍,且年代久遠,自是無庸置疑的善本,但就已知的研究裡,有傳本可比較者,其間有差異者,不一定簡帛比傳本好。[2]
職業抄手
在漢初已有職抄手。例如馬王堆帛書的《黃帝書》、《老子》乙本、《周易》經傳、《相馬經》、《刑德》乙等,皆出自同一人之手。[2]
多通假字與同義字
簡帛書籍多見通假字。例如周易經文中的卦名便許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書的都是借字,並無深文奧義可尋。[2]
又多同義字,這種情況在傳世文獻中亦可見。[2]
標點
影響
簡帛由於是古代中國主要的書寫材料,「長期被作為書的同義語」[1]。
源自簡帛的若干詞語至今仍在沿用[1]:「編」、「冊」、「篇」、「卷」等。
注釋
參考文獻
- 李學勤,2001。《簡帛佚籍與學術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共433頁。ISBN 7 5392 3606 X。
- 李學勤,裘錫圭,2000。《新學問大都由于新發現──考古發現與先秦、秦漢典籍文化》。《文學遺產》: 2000(3):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