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
简帛是竹简与帛书的统称,亦作竹帛,古书中所言“书于竹帛”,是在古代中国人书写所用的主要材料,直到六朝时期才完全为纸所代替。[1]现代所称的简帛多是出土文献,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类[1][2]。
时期
有关殷商的文献及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典册的踪迹,已知当时的人们用竹木制简,用绳编连成册。到了春秋时期,又采用白色的帛作为书写材料。此后“书于竹帛”[3][4]便成为大众常谈了。[2]
分类
目前出土文献的简帛,依其内容性质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大类[1]。
书籍
作为简帛的一类,此是狭义的“书”。按《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有六艺(六经)、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法律在《汉书·艺文志》中未收入,但若依后来的目录传统,亦可列入。[1]
文书
文书一类指的是当时朝廷及地方的文件、簿籍、档案。还包括边远地区所出与屯戍、津关、驿传等关联的材料。一些私家的簿籍亦归于此类。[1]
其他性质的简帛
日常生活使用的书札、历谱、有关丧葬的祭祷记录、遗嘱、遣策等等,较为零碎的材料。[1]
特色
文字
战国简帛的文字,字体因国别而异,现在能见到的主要是楚国文字,在六国古文字中自有特色。[2]
秦至汉初的简帛多为隶书,但篆意较深,是秦篆走向汉隶的过渡型态。[2]过去讲古文字学一般止于先秦,李学勤则认为应放宽至汉初,理由是当时的文字仍含有较多的古文字因素。[2]
古书版本及年代判定
目前出土的文献皆是传抄本,还没有能证明是原稿本的。[2]
有些简帛有避讳字,能提供判定抄写年代。例如长沙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不讳“邦”字,乙本则讳“邦”字,知乙本抄于汉高祖或以后,甲本则是在汉兼天下之前,此类证据提供作探讨当时文字演变的标准。[2]
又如有些书的成书与抄写的年代极近,例如马王堆帛书之《五星占》曾叙及汉文帝初事,距出帛书的墓下葬时间不久,此是因为占书目的在于实用,内容有时间性,与其他的书籍不同。[2]
出土的简帛多为佚书秘籍,且年代久远,自是无庸置疑的善本,但就已知的研究里,有传本可比较者,其间有差异者,不一定简帛比传本好。[2]
职业抄手
在汉初已有职抄手。例如马王堆帛书的《黄帝书》、《老子》乙本、《周易》经传、《相马经》、《刑德》乙等,皆出自同一人之手。[2]
多通假字与同义字
简帛书籍多见通假字。例如周易经文中的卦名便许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书的都是借字,并无深文奥义可寻。[2]
又多同义字,这种情况在传世文献中亦可见。[2]
标点
影响
简帛由于是古代中国主要的书写材料,“长期被作为书的同义语”[1]。
源自简帛的若干词语至今仍在沿用[1]:“编”、“册”、“篇”、“卷”等。
注释
参考文献
- 李学勤,2001。《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共433页。ISBN 7 5392 3606 X。
- 李学勤,裘锡圭,2000。《新学问大都由于新发现──考古发现与先秦、秦汉典籍文化》。《文学遗产》: 2000(3):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