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
研究大自然中有机或无机的事物和现象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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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是研究大自然中有机或无机的事物和现象的科学。自然科学包括天文學、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範圍
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社会科学和形式科学,三者共同构成现代科学的基础[1]。
心理學和地理學是否為自然科學的範圍,目前也尚存爭議。由於心理學不像物理學般精準,一般較廣為接受的說法是心理學屬於社會科學的範疇,或同時屬於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範疇中。
历史
一般认为,古希腊人泰勒斯、亚里士多德是自然科学的创始人,伽利略·伽利莱是将实验引入自然科学的首倡人。18世纪以前欧洲自然科学与哲学几乎不可分开。哲学家也同时是自然科学家,勒奈·笛卡尔、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约翰·洛克等等著名的哲学家也同时是自然科学家。在自然科学发展的早期,对自然物体或者分类的系统研究,称之为自然历史(Natural History,拉丁文historia naturalis)。[2]
自然科学的工作原理
自然科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找隐藏在自然现象背后的规律,但是自然科学的工作尚不包括研究为什么会存在这些规律。自然科学认为超自然的、随意的和自相矛盾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两个支柱是观察和逻辑推理。由对自然的观察和逻辑推理自然科学可以引导出大自然中的规律。假如观察的现象与规律的预言不同,那么要么是因为观察中有错误,要么是因为至此为止被认为是正确的规律是错误的。一个超自然因素是不存在的。
參考文獻
- ^ Cohen, Eliel. The boundary lens: theorising academic actitity. The University and its Boundaries: Thriving or Surviving in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 Routledge. 2021: 14–41 [May 4, 2021]. ISBN 978-0-367-56298-4. (原始内容存档于May 5, 2021).
- ^ Brown, Lesley, The New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Oxford [Eng.]: Clarendon, 1993, ISBN 0-19-86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