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臺灣巡撫

(重定向自臺灣巡撫

福建臺灣巡撫,簡稱臺灣巡撫。1885年光緒帝設福建省臺灣道行省,1887年正式建省,巡撫為福建臺灣省的最高地方統治者。

 清朝福建臺灣巡撫
首位巡撫劉銘傳
官邸臺灣巡撫衙門
先前职位按察使銜分巡臺灣兵備道
设立1885年10月12日
首任劉銘傳
末任唐景崧
废止1895年5月20日
后继职位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

簡介

晚清治臺官員有沈葆楨王凱泰丁日昌吳贊誠裕寬李明墀勒方錡岑毓英張兆棟劉銘傳邵友濂唐景崧[1]

根據《清史稿》,光緒元年(1875年),福建巡撫移駐臺北府。十一年(1885年),建行省,福建臺灣巡撫兼學政事。劉銘傳原為福建巡撫,因福建臺灣省成為行省,改任臺灣巡撫[2]。直至二十一年(1895年),福建臺灣省割讓而終結[3]

1885年,廢福建巡撫改設閩浙總督,並由總督統領,時命設「臺灣巡撫」。

1887年,原福建省的臺灣府和臺北府宣告正式建為行省正名改稱為福建臺灣省,巡撫亦更名為福建臺灣巡撫

臺灣巡撫總管軍政兼海關學政,依例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在官職上屬巡撫官銜,品等從二品,依例若加兵部侍郎銜後升為正二品。在官餉方面,臺灣巡撫年薪約為白銀155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當時工人差役一年薪餉則約為20至30兩銀錢

列表

序號 姓名 字號 籍貫 出身 原任官職 任職期間 附註
到任時間 卸任時間
1 劉銘傳 字省三 安徽 合肥 咸豐9年辦理本鄉團練屢勝髮捻保獎千總並五品頂戴 福建巡撫 光緒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
光緒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
光緒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設臺灣巡撫。
光緒13年(1887年)臺灣巡撫改為福建臺灣巡撫。
代理 沈應奎 字吉田 浙江 平湖 附貢 福建布政使
福建臺灣布政使
光緒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
光緒17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
以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護理
2 邵友濂 初名維埏
字小村、筱村
浙江 餘姚 同治4年乙丑補行辛酉壬戌舉人 湖南巡撫 光緒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
光緒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
光緒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任,同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到任。
任滿調署湖南巡撫
3 唐景崧 字薇卿
號南注
廣西 灌陽 同治4年乙丑進士 福建臺灣布政使 光緒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
光緒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
光緒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解職

參考文獻

  1. ^ 第五章清朝後期積極治臺 表5-4 晚清負責治臺人選表. 福爾摩沙傳奇─臺灣的歷史源流. 臺灣大學圖書館. : 177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7). 
  2. ^ 清史稿 列傳二百三/程學啟 何安泰 鄭國魁 劉銘傳 張樹珊 弟樹屏 周盛波
  3. ^ 清史稿 志九十一/職官三

書籍

  • 劉寧顏 編:《重修臺灣省通志》. 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994年.
  • 鄭喜夫 編:《臺灣地理及歷史,卷九官師志》第一冊<文職表>. 南投縣: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