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廷諒(16世紀—17世紀),友可江西撫州府金谿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鄉試舉人[2],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行人,到陝西負責鄉試,回朝後因在考選間冒犯權貴被貶為南京刑部主事明神宗李廷機入閣,又召用王錫爵,他指出二人不堪任命,又說:「儲君立為王自王錫爵開始,舉人有考察自李廷機開始,巡按久任自趙世卿開始,奏疏留中自申時行開始;不舉年例、不下考察自沈一貫開始,他們都是亂國的人。」奏章留中不發,旋即外任順慶府知府。他個性簡略,不能奉承,於是棄官回鄉,其詩文有魏晉六朝之風,與兄弟謝廷讚名著一時,人稱「二謝」[1]

家族

謝相,嘉靖十六年舉人。弟謝廷讚

參考文獻

  1. ^ 1.0 1.1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四·文苑》:謝廷諒,字友可,相子,萬厯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典試陝西,還朝會考選,語侵權貴,改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王錫爵,廷諒言廷機才弱而闇、錫爵氣高而揚,均不當用;又曰:「儲君之立為王也,自錫爵始;舉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機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趙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時行始;年例之不舉、考察之不下,自沈一貫始;此皆亂人國者也。」疏入留中,旋出為四川順慶府知府,性簡略,不能俛仰,棄官歸。廷諒詩文博蘊,有魏晉六朝之風,與廷讚名著一時,人稱二謝。 參《明史》
  2. ^ 道光《金谿縣志·卷五·選舉》:萬厯十年壬午鄉試……謝廷諒 相子,有傳
  • 道光《金谿縣志》·卷五·選舉
  •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四·文苑
官衔
前任:
昝雲鶴
明朝順慶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張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