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廷谅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举人[2],二十三年(1595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到陕西负责乡试,回朝后因在考选间冒犯权贵被贬为南京刑部主事。明神宗命李廷机入阁,又召用王锡爵,他指出二人不堪任命,又说:“储君立为王自王锡爵开始,举人有考察自李廷机开始,巡按久任自赵世卿开始,奏疏留中自申时行开始;不举年例、不下考察自沈一贯开始,他们都是乱国的人。”奏章留中不发,旋即外任顺庆府知府。他个性简略,不能奉承,于是弃官回乡,其诗文有魏晋六朝之风,与兄弟谢廷赞名著一时,人称“二谢”[1]。
家族
参考文献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四·文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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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昝云鹤 |
明朝顺庆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张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