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凤杰(1954年),辽宁省新宾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谷凤杰早年担任新宾县红升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后升任新宾满族自治县副县长、清原满族自治县县长、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抚顺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7月,担任铁岭市公安局局长。2004年,兼任铁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年5月6日,因涉嫌贿赂被中纪委双规[1][2]。2011年10月,被正式免职,原铁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李云波接任。谷凤杰后来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半。

近况

根据博讯报道:谷凤杰从被判刑至今,一直以保外就医的名义住在铁岭一处别墅庄园中,“整天养花养鸟、逗猫遛狗、游山玩水,非常潇洒自在”。

参考文献

  1. ^ 官方证实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落马. 水母网. [2012-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5). 
  2. ^ 辽宁铁岭原公安局长谷凤杰被指受贿近千万. 新浪网. [2012-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王立军
铁岭市公安局局长
2003年7月-2011年10月
繼任:
李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