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路元朝时设置的

至元二年(1265年)改顺德府置,治所邢台县(今河北省邢台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太行山以东,内丘隆尧以南,巨鹿广宗以西,沙河南和以北地。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复为府。 辖9县:邢台县、内丘县、沙河县、唐山县、任县、南和县、钜鹿县、平乡县、广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