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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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删除“中国政府高级官员对本国人权状况的评价?”
有中国政府的高级官员曾公开宣称“中国的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这又不是造谣,管理员为什么一再删除?
这个论断没有明确的来源。同时这不是中国官员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一般看法,不应保留。
我觉得就是造谣,中国人权情况在世界上算比较差的.而美国是最注重人权的,比如美国警方会不惜一切先把人质从恐怖分子手下救出来.不过中国的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这我敢保证是不确实的.
http://xiangdong.bokee.com/6845025.html 那么现在呢?
我添加了这个论断的准确来源,这是不是中国官员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一般看法,并不是能不能编入条目的理由。维基的基本原则是有出处。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22:22 (UTC)
我表示,上面的网址打开说有病毒。
我只是简单查看了网上的关于“好五倍”的评价,大多网民都嗤之以鼻。本人查看了某官员的说法以后,觉得他的阐述毫无逻辑,漏洞百出。尤其是那句”但现实是,我们目前的人权状况比美国的好“,毫无根据,信口开河的话,我真觉得国家领导人丢脸。 中国是个很有潜力的国家,但是在人权问题上还有很多路要走。出国以后,真的发现国内的管理方法就是让大家做”井底之蛙“,让大家不了解自己的处境。哎。。现在作为一个旁观者。。。
(以上文字仅代表个人看法)
- 引用文字:沙祖康说,“我公开讲过,中国今天的人权状况就比美国的人权状况要好,中国人口比美国多五倍,如果按照人口比例来讲,我们问题至少应该比美国多五倍,那才说明我们人权状况和美国一样。但现实是,我们目前人权状况比美国的好,说明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我在大会上讲这话引起会场上哄堂大笑,大家都鼓掌,也可以看出美国不得人心,他们把人权问题高度政治化,为本国政治服务,把人权问题作为工具,做法很不得人心。”
-JCisafish 这句话属于中国政府某官员在没有调查和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说出的一句话,各种事实都证明这句话是不真实的,而中国政府一贯的态度都是对外界指责中国人权问题作出否定,这句话只是官方态度的一个不严谨表达,不是很有必要加入,但如果加入可以作为中国官方的一个态度和其他事实进行对比,从而更容易让读者认识实际情况。
为何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编入
这是目前的官方说法,而且大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这么认为。--Hoohoog 18:34 2006年2月8日 (UTC)
- 你完全可以自己写进去呀,要保持中立性,最好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陈少举 11:28:04 2006年2月19日 (UTC)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我也认为可以写进去但是最好注明出处比如这是谁说的.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 我认为写进去就不妥了。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
这点我同意,综合来说中国人民的权利比过去还是好多了,很多年轻人不明白,主要是没经历过。 Sherman 07:58 2006年4月28日 (UTC)
诚然,中国的人权是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中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好的时期。活在3、4十年代的老人会记着民国时期的人权状况。虽然没有中共宣传的那样“恐怖”,但也确实不是什么好的状态。要么为什么那么多人能起来造反呢? Anthony Li 民国时代我不了解,不过我听父母谈起过改革开放初的时候曾有过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过市长的例子,而且还有大学生参加选举市长什么的.—User:Zyws1000/bdkov2006年11月02日00:17
民国时期的人权状况比中共任何时期都好的多,鲁迅天天骂国民党,他是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中共实际上是一个专制复辟政权。
- 凯迪、猫扑、新浪、网易的存在证明中国人权处在历史最高点。
人权好的表现就是骂政府?能骂政府就什么都无所谓了= =?..
民国时期的人权不能一概而论。当时全国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下,不可否认的是某些经济发达的富裕地区,比如东南沿海,人权状况还不错。但在更广大的西部中部,人民的“生存权”绝对没有现在这么好,至少现在不会出现饿殍遍野的状况了。至于言论自由方面,不可否认从清末到民国初年中央权威下降的时候,言论自由得到了相当的空间,但随着后来中央权力越来越集中,到国民党统治末期,中华民国的言论自由已经倒退到了“莫谈国事”的地步。当然,跟建国之后至文革时期登峰造极的一言堂相比,民国任何一个时期言论自由状况都要比建国后要好。改革开放至1989年,言论控制逐渐放开,到了6-4之后再次倒退,到现在虽然官方言论仍然控制很紧,但民建造已经不把它当回事儿了。
这里说的目前中国的人权是历史最好的时期有误,应该说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历史最好时期,和台湾、香港、澳门比还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否则有分裂中国的嫌疑。 Roboon 2007年4月20日11:44:51
我觉得鲁迅之所以活的好好的是国民党当时顾不上他。一到台湾就原形毕露了。我觉得现在人权状况很好啊,当然在改善中,什么事情都要有过程,一口吃不成胖子。我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发展经济,这一点我觉得中共做的很好。我们还有几亿人民的温饱没有解决,这比几个书生的嚷嚷重要多了。
我添加了这个论断的准确出处。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22:24 (UTC)
--EiTosv(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6:12 (UTC) 这是一个非常难以查证的问题,几乎无法调查,一是现中国政府不会同意有人大张旗鼓的全面的统计调查中国的人权状况而不加阻止,二是无法调查历史上的人权状况,只能通过文献史料,而这往往会造成争议。 所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这句话加入是不合适的。只能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的一些时期比人权状况是比较好的。
应当入词条吗?
关于中国的人权状况,当然可以讨论,但是作为百科全书,不应该将此收入词条。
在下同样认为,这应该是政治范畴,而且争议性非常大。而且缺乏一定的事实基础,是否应该收入词条觉得应该讨论。--MrD
- - 所以才要加以監督,讓內容呈現事實,反應真實狀況,而不是只有美國的一言堂言論 ---Djyang 12:45 2004年6月26日 (UTC)
是的,本文多含有违反维基百科“中立”原则的语句,其文章立场也过于明确,而且也不是一篇原创文章,对于这样一种极具争议的文章,是不是考虑把它进行修改或删除?——Refrain
- 我不认为取消这一词条的理由是经得住推敲的。维基百科“中立”原则指的是对事物评介与介绍的中立性,而非事特本身是否有争议,只要是以“中立”的角度发应对词条的各立看法就可以,如果说“政治范畴”“争议性”的词条不应入百科的话,那么“人权”“民主”“宪政”之类的岂不是都不应入了?如果说“文章立场也过于明确”是一理由,请不要忘记,这是wiki,各方大可以改正,我不明白何以成为不允许上词条的理由?----自由主义者
坚决支持保留此条目。--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东德亡,德国统一;中共亡,中国统一 13:19 2006年2月27日 (UTC)
觉得这条的中立性明显不足,好的大大忽略,一味只会根据国外的观点来写,只会把不好的罗列出来 人权,已经比以前好很多了,在中国,整个政治环境的特殊,人权呢?温饱问题很多地方都还不能解决,怎么人权] 问题要逐一解决的 -- hkrcn
个人觉得此条目不太适合作为百科条目存在,理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的具体情况会变化很快,届时此条目如何改写?难道还要写成一个动态跟踪的人权报告不成?若改成人权发展史倒还差不多,但区区一个条目恐难说清。所以本人并不赞成此条目的存在。-heliknight
个人觉得就维基的中立性而言,已经很好了。关于上面有人说“不是原创文章”,其实完全原创才会主观吧。维基引用了很多各方文字,都有写reference,已经相当中立了。不要因为和自己的立场不符就说不中立。谢谢。 -JCisafish
作为政治条目,本来也就是随着时间来去更新的,更何况是对于这样一个现存的国家呢?我们应当正视这一切,收集各方信息,客观看待。—伊利亚布拉金斯基
关于村委会选举
Angel-64否定了我关于删除村委会选举的改动,我尊重管理者的意见。但我想再次说明与纠正他的一些观点:1 我所以想删除,并非我认为这与人权无关,而是因为这一点写在政治权利下,必然让人产生是对公权的选举误解。至少不应当用“农村基层选举”这样的字眼,应当用更准确的如“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之类的。 2Angel-64给具的理由“农村基层的村委会直选是被共产党允许的,不是什么自治组织 ”,我想最好看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产党允许不假,但里面白纸黑字写着是自治组织,不代表任何一级政府或其派出单位。(虽然是党领导政府指导)--fdcn
首先我不是什么管理员。我和阁下一样,都是维基的热心者。我们可以共同讨论。
关于“自治组织”,我只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到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但也不要忽略了中国的现实情况(毕竟脱离现实都是空谈),这个“自治组织”虽然在选举上有独立性(很多报道都可以看出来),但它至始至终都脱离不了共产党的巨大影响。
- 1。它是由共产党建立的。
- 2。它刚起步时的扶植和运行都是共产党的帮助下。
- 3。也是最重要的,它现在的监督是又共产党负责的。
脱离共产党谈论这个“自治组织”是脱离现实的,总的来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这个“自治组织”,几乎所有人谈到农村选举,都是认为这个共产党的政策,而没有人认为这是个完全由农民要求自治而形成的。如果是建设“自治组织”就可以选举的话,那么为什么市民不可以选举呢?
说句牢骚话,还有很多中国法律强调民主呢!看“白纸黑字”未必是现实。 Angel-64 06:05 2005年2月14日 (UTC)
民主的定义有很多种,自然文化塑造的民主是民主,美国人去了某个国家打的快亡了给他们留下的也叫“民主”你指的哪个?
^_^ 刚上来看了Angel-64的回复,呵呵,简单回复一下:
是否是共产党控制不是我关注的,与我们讨论的问题也无关。至于现实情况的怎样,我想我与Angel-64同样看得很清楚,但村委会不是公力组织这是事实。
如果说到共产党影响与控制的组织,不仅仅是村委会吧?我还想不出大陆还有什么组织不是的。比如工会、协会、消费者协会、妇联…… 呵呵,如果报道这些组织的选举(比如例举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选举,呵呵,这也是共产党影响和控制的)有多么多么的进展,国内外会产生足够的关注么?那么为什么独独提到村委会的选举?仅仅是很多人误解了村委会的性质,我认识的不少朋友和国外的朋友都以为是公力机关。产生这一误解的表象是村委会的权力过大,进入它不应进入的公共领域过多,其原因之一有农村的权利意识不足有关。既然产生这样的误解,就得向人说清楚,村委会的选举与消费者协会的选举没有什么两样。
那么,也随便回答一下Angel-64的“那么为什么市民不可以选举呢?”事实上,市民也有的,那就是居民委会选举,这是在户籍制度下与村民委员会相对应的一个组织。在城市化规划中,城市原来村所在地的村委会就自然转成居委会。在城镇中的人基本上还能明白,这个居委会不是什么公力或政府组织。
我们都清楚现实,但不应让所谓的现实制造一个误解。对于人权的政治权利,村委会的选举没有多么重大的意义。美国人在他们的报告里提村选举,是他们缺乏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呵呵,谁知道这情况是不是有关部门的故意为之呢?--fdcn
fdcn先生,同意你的观点,虽然村民委员会从法律上说自治组织,但他拥有的权力在中国的自治组织里是非常特别的,其影响范围也是其他组织不能比拟的。把他加在政治权利中的确不妥,但根据他的影响力,和人们对他的关注程度,也是讨论中国人权的一个焦点,是不是把可以他划分到小标题下呢?你的意见呢?
- (:)回應:说句真心话,中共高层和党员党员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按照Quora上面某位前辈的说法,党员在当今的中国早已没有了政治的概念而是成为了一种类似宗教的概念,即共产党员约等于天主教徒。在现时许多党员其实是奖励性质的,譬如大学学习优良、或者在村里受到认可;还有许多是裙带性质的,这也是总所周知的。所以鄙人在Angel-64有关“自治组织”的“三党论”中,我是不认可Angel-64的说法,认为其混淆了概念。首先,自治组织是由村民建立的,通常由党员领导,这里的领导往往是因为领导或位近领导而党员的;其次,而且村委会不是党的组织,而是村民组织,它不像许多上级党委会有党政工作;再说,如果这也算的话,家乐福等外资企业都有着党支部这样的组织,那岂不是也是受党指挥的傀儡组织?!--Allô&Ouais 2018年5月20日 (日) 15:25 (UTC)
一種觀點
- 《宪法》已经跟中国国情完全脱节了。就序言而言,帝国主义和阶级斗争概念就面临质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了,甚至连宪法提到最重要的“革命”也让人看不到未来。(gobye)
- 村委会不是政府机构,运作资金却是政府支付,机构人员也纳入政府编制。(gobye)
- 人大这个所谓的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不存在实权,因为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就不存在民主。中国的权力机构应该是党代表大会,它的产生过程也不存在民主选举。国家领导的更替实际是“禅让制”,或者是“高层权力集团协商制”。(gobye)
to gobye:
- 我不明白你单列一条"村委会不是政府机构,运作资金却是政府支付,机构人员也纳入政府编制。"有何意义,满足这一条的中国的自治组织多了去了,比如协会。看看新的公务员法案讨论稿,把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也纳入,这真是在世界法律中的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
- 一个事实是:一旦村民选举出来的主任不是政府(县乡)所中意的,就严格限制该主任的权力,回归到“自治”框架下。呵呵,许多人所津津乐道的“村委会..拥有的权力..是非常特殊的”在这里就行不通了。更为甚者,由政府对不听话的村主任进行撤换(这是违反村委会选举法的)。南方的某个村主任被撤后,认为不符合法律,进行了申诉与抗争,最终还是妥协了。
我还是认为村委会的选举在政治权利中没有什么意义。--自由主义者 05:31 2005年6月14日 (UTC)
- 我觉得这个条目的存在非常有意义,因为太多的中国人都由于各种原因而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 以选举权为例,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选举法规定选举费用由国库支付,更不知道如何参加选举(主要是基层人大选举)。如果跟政府没有一定关系,被选举权的实现难乎其难,更别说公平公正地进行选举了。至于选举权,选民通常由单位组织前往投票,并且时有“希望”选民将票投给某位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场地十分简陋(例如小公园),设施很多时候也只是一个简单的木质票箱,甚至没有封箱标识。
- 至于所谓自治组织选举,在法理上并非行政机关,她的选举自然也不是人权的体现;但事实上,连党支部也建立在居委会/村委会(街道支部/村支部)上,又有多少人知道和认同她的法律地位呢?
有些关于中国人权的评论脱离条目,且不中立
我曾删除了一些与中国人权状况无关的一些观点,比如中国政府“有比人权更重要的事(如反腐)”要做等。
还有以下一些文字,不是围绕着中国人权状况的本身——即中国人权状况的起因、现状、个案、制度分析等来进行,而是围绕着论点持有者的动机来叙述,并情绪化。我认为应当删除。
- 中国政府及不少中国国内人士认为,美国政府不关心自己国内的人权问题,在人权上采用双重标准,美国政府并非真正关心中国人民,而是别有用心,它每年提交的“各国人权状况报告”是美国打压与美国持不同意见国家的手段之一,而且人权问题已经被美国和一些其他的西方发达国家当作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
- ……中国当局利用当前国际上对美国人权状况的关注指责美国对人权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其意图在逃避自身的责任……
--自由主义者 05:10 2005年6月16日 (UTC)
你对美国利用人权报告的打压方式否认?还是说直接否认那什么人权报告不具有意识形态气味?
引證
雖然我個人對這個條目中所寫的prc人權問題的各種問題都相信,但是作為百科/學術論文等比較嚴肅的載體,實在是不能光有“有報道指”這種句子而不提供到底什麼報道,必須要有確實的書面或者影像證據。因為網絡封鎖等原因,我本人是找不到,希望對這個條目關心的人能夠讓它更嚴謹一些。現在條目中的很大一部分,因為缺少必要的引證,從技術上來講是毫不可信的。--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4:41 2005年9月7日 (UTC)
奥运和人权也有关系?
2008年奥运将于北京举行,但一些团体认为把奥运的主办权颁给一个经常侵犯人权的国家并不适合。 虽然北京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上已取得丰富的成果,并且为适应奥运会的需要提出了城市规划的具体措施。但是奥委会的部分指出这些规划措施被人指出将可能牵涉并侵犯到北京市市民居民权利,因此这些城市规划方式受到质疑。
上面这段话应该是从英文来的吧?谁在“质疑”,谁在“认为”?可否说清楚一些?这些就是西方人的一贯想法,他们想在这样的地方肯定什么都是负面的,真是无稽。大家可要知道西方人自己来中国的北京调查都有超过98%的人支持北京奥运,他们……唉,真是太无聊了。--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15:26 2005年9月7日 (UTC)
我也同意,奥运精神本来就是提倡非国界,与政治无关的。非要跟人权扯上关系,这算什么啊……
我曾把这段删掉了,然后又被人恢复了,然后又有短消息警告我……决定再不动wiki政治方面的……
--Andylong 03:05:35 2005年9月9日 (UTC)
我来删除!--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09:52 2005年9月9日 (UTC)
- 有的是北京人反对将它们的农耕地收走拿去盖奥运场馆。前一段时间在BBC、VOA上经常可以看到由农民抗议的新闻。你觉得没有理不代表别人的观点。中国一直存在农耕地被非法占用的新闻,而奥运征地只是将这一危机表面化并不断扩大的一个锲机。将奥运扯上政治又不是没有先例,当年美国不就以人权、极端势力为理由抵制莫斯科奥运会吗?--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0:18 2005年9月9日 (UTC)
- 我记得关于“质疑”和“推测”,我和冰封沙漠有过一段讨论,当时冰封沙漠认为应当把“中国人怀疑美国政府在经济上资助法轮功”写入条目,我认为缺乏证据,不应当。现在我的看法有所改变,不管“资助”是不是事实,“很多人怀疑”确实是个事实,从这个角度讲,确实应当写入。这里的情况也一样。但是不论认为推测“应当写入”还是“不应当写入”,应该标准一致,不能自己赞同的推测就写入,不赞同的推测就删掉。--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 (talk to Louer) 14:22 2005年9月9日 (UTC)
我是北京人,北京的確有農民抗議非法佔據土地做奧運場館的,這是事實(不過要我舉例子我現在找不到網上材料,所以當然可以不信)。不過我覺得這個是屬於非法佔據土地這類的,奧運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而不是說辦奧運本身是侵犯人權,上頭那兩位也理解偏差,除外國憤青外,沒有人反對北京奧運會本身,反對的是建設中出現的會被視為侵犯人權的例子。本來就在建設中有這種侵犯人權的例子發生,不寫才叫不尊重事實(當然如果認為根本就不存在這種事例,那就當我沒說好了)。不過我覺得應該放在社會、農村矛盾中寫,不適於單獨拿奧運會來寫。--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4:44 2005年9月9日 (UTC)
- 我一样也是北京人,还去过东交民巷看上访。很多人出于自己的利益反对将它们的农耕地收走拿去盖奥运场馆,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征地的行为似乎是没有足够的执行程序的,而且有的征了地也没有补偿。名字我支持改一改,改到“改革开放后农民的人权问题”上。
不过这个段落应该也没有说“辦奧運本身是侵犯人權”,阁下也在理解上有偏差吧。--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4:54 2005年9月9日 (UTC) - 这段话是被我所删除的,想不到还这么热闹。其实,奥运从根本上说和人权是没有太大关系的,运动会是体育,人权是一种权益,或者有人说是一种政治借口,这两者有什么关系?我实在是看不出来。前面有人提到很多国家抵制莫斯科奥运会,但那是和奥运的和平精神相抵触,加上政治、意识形态等等的考虑,才这样的。我相信北京奥运比莫斯科奥运抵制的人应该少很多。这就说明奥运会和人权的关系很小啊,甚至说是扯不上什么关系。
- 至于我所说的,将“这些就是西方人的一贯想法,他们想在这样的地方肯定什么都是负面的”,这确实如此,因为从口气上看,西方人一直认为中共做什么事情都是其“暴政”的一部分(包括很多台湾人也这样想),包括申办奥运。大家可以看到,奥运的申办成功在中国大陆几乎是一件非常振奋人心的事情,符合中国最大部分人的想法。当然,如果在执行的时候发生一些人权问题,应该是可以避免的,而且我在网上看到的报道也不多。况且,现在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经常也被大陆媒体曝光啊?不是吗?西方人不了解中国人,难道我们自己还不了解自己所在的地区人权状况怎么样吗?其他的我不想说什么,只是奥运的我很有意见。如果为了证明西方世界对中国人权忧虑,可以在其他条目、其他场合说明,这个都是允许的,在这扯什么奥运啊?实在是荒唐!英文的我赞成删除。我也准备这样干。--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16:17 2005年9月9日 (UTC)
- 上頭我們不也說最好不放在奧運的標題下,放到農民、土地等問題之下嗎?平和一下。去英文版刪除的時候最好和別人說一聲原因和應該搬到哪裡,否則他們依舊會恢復。--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6:24 2005年9月9日 (UTC)
- 奧運的目標在我看來除了更遠、更快、更高、更美的體育目標之外,它還代表著人類普世價值的追求-真、善、美,奧運當然有其哲學背景。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奧運雖說不要與政治扯上關係,但是人權扯上奧運並不是因為政治。有些國家以人權作為政治手段,但不代表追求人權都是為了政治目的。--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6:26 2005年9月9日 (UTC)
- 非法占用耕地在中国大陆是违法的,新闻媒体也经常有报道啊?你没看过吗?奥运场馆的兴建当然要涉及到占用土地啊,但善后合理不合理又是另一回事,这和奥运本身关系很小。如果要写的话,到其他地方去写,在这写就好像中国存在人权问题而不应该主办奥运会一样(西方很多政治团体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还是这样做的,不是我诋毁人家)。
- 它還代表著人類普世價值的追求-真、善、美,奧運當然有其哲學背景。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我从未听说奥运还有什么哲学背景(可能我孤陋寡闻吧),应该是附会上去的吧?即使按虎儿兄的逻辑,也是相当牵强的逻辑。追求真善美没错,但这和奥运有什么关系?法轮功好像也追求所谓真善忍,又有什么好的?政治归政治、体育归体育,两个不同范畴的硬扯在一起明显就显得牵强,何必又为这种事情争论不休呢?在下又没为共产党辩护什么的,倒是看不惯西方人士传统的那种偏见,在此直言几句而已啊,即使将奥运和人权扯上关系,这关系也有牵强的嫌疑。--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16:34 2005年9月9日 (UTC)
- 上頭我們不也說最好不放在奧運的標題下,放到農民、土地等問題之下嗎?平和一下。去英文版刪除的時候最好和別人說一聲原因和應該搬到哪裡,否則他們依舊會恢復。--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6:24 2005年9月9日 (UTC)
- 同意放在更合适的位置。比如“2008年奥运将于北京举行,但一些团体认为把奥运的主办权颁给一个经常侵犯人权的国家并不适合。”可以放在“国际社会对中国人状况的看法”中,后面关于拆迁的问题可以放在“2.3.1 私有财产权利”中。--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 (talk to Louer) 16:38 2005年9月9日 (UTC)
- 冰封沙漠,你自己不懂奧運會的起源就不要說別人是在附會,奧運起源是古代希臘城邦間為了榮耀宙斯所舉辦的競技大會,除了體育之外,還要舉辦辯論會、各種表演比賽,奧運會舉辦期間各交戰邦國都要停火,也因此到了現代,奧運會除了是一場世界體育盛會之外,也有許多延申的意義,這叫什麼硬扯?叫什麼牽強?跟法輪功有什麼關係?
- 奧林匹克憲章一開頭就寫:Olympism is a philosophy of life, exalting and combining in a balanced whole the qualities of body, will and mind. Blending sport with culture and education, Olympism seeks to create a way of life based on the joy of effort, 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good example and respect for 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
- 現代奧運在考量舉辦國的時候,當然會顧慮一個主辦國的國家形象,什麼是國家形象?你自己應該清楚。你以為為什麼北京1993年申辦2000年奧運會失敗?冰封沙漠說要刪的那一段內容沒錯,不應該刪,也沒放錯位置。--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7:00 2005年9月9日 (UTC)
- 呵呵,是不是扯得远了点?这么晚了,还在为这种问题争论不休。93年申办失败,那您说说,为什么2003年就会成功?同样一个国家,同样的国家形象啊?有错吗?况且,我还听说悉尼那次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法,而且北京是在前面几轮都领先的情况下被反超了2票。那还是在中国经济建设都很不发达,六四刚过没多久的93年!这是否说明中国的国际形象很差?是你和西方国家一厢情愿的想法吧?当然,我倒没怎么说中国的形象好到哪儿去。按你的逻辑,2003年,日本的大阪只得了6票,是不是说明民主的日本形象就很差?另外说一句,我现在在深圳,不在广州,倒是可以怀疑一下我和那位数字兄的关系:-)。关于奥运的话题我不想说太多,有点离题了。PS,从你复制的那些英文来看好像有看不出什么人权之类的东西来。--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17:15 2005年9月9日 (UTC)
- 扯得遠不遠我不知道。您這麼晚了嘴也沒軟些啊!:)首先糾正一下,中國申奧成功是在2001年。如果你看不懂英文的話,那我告訴你吧。請注意我說的,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與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good example and respect for 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兩者間的關聯。看看BBC中文網的報導跟VOA報導吧!我先睡了。晚安。附帶一提,中國國家形象稍有改善是不爭的事實,我剛才沒說的就是1993年離1989年不遠,世人記憶猶新。我說的都是事實,不用勞您一廂情願把我跟什麼西方國家地放在一起。另外,我可沒說國家形象是選擇主辦國的唯一標準,什麼大阪得6票是不是很差,我就不奉陪討論了。--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7:40 2005年9月9日 (UTC)
- 睡过一觉醒来,看了一下你的辩解还有通过代理上了一下您给的网址。我的嘴还是没有“软”下来,因为我本来就没有“软”的必要,见笑了。其实我英文也不是特别烂,也看得懂。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你给的那两个网址应该也属于西方人观点的范围?如果要针锋相对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个网址:中新社关于人权和奥运的关系,只要百度一下,这样的文章很多,不多写了。我想说的是,为了回应西方关于人权和奥运的指责,连中国大陆的媒体都要将人权和奥运联系起来,这些都是很荒唐的事情。不就是奥运申办嘛,还扯这么多赛场外的人权啊,民主啊,民族啊之类的政治口号,唉,你不烦吗?
- 現代奧運在考量舉辦國的時候,當然會顧慮一個主辦國的國家形象,什麼是國家形象?你自己應該清楚。你以為為什麼北京1993年申辦2000年奧運會失敗?这可是你说的,别不承认。至于你说这话所产生的当然联想,就不是我的错了。是的,是我记错了,不是2003年,2001年的时候我记得最清楚了,那时候学校很多人围在电视前看申奥的场景,成功后大家相拥而庆,这本来是值得大家非常高兴的事情。而那些不希望看到中国成功的人就在那说人权啊,民主啊,按我的理解,是吃不到葡萄的心理。你说的形象只是稍有改善的话,那怎么会将中国的票数远远甩开被人看好的巴黎、多伦多,第二轮就胜出了?我实在不明白,如果按民主的观点,这就是所谓主流意见,连这也要我辩解吗?
- 另外,大家讨论的结果是什么?是保持现状?即使是,也得改一下名字吧?况且这里有不少人认为这段至少得挪个地方,你光只是恢复是不是不太尊重我们啊?在这打编辑战?没必要吧?还烦劳你在这动用你的地位将这个页面恢复后保护起来,唉,真是!不说了……--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01:27 2005年9月10日 (UTC)
- 不是我保護的喔!請你看清楚。大家高興歸高興,有人吃不到葡萄嘴酸又怎麼樣?我並沒質疑中國可不可以辦奧運,你就不要在那邊扯什麼第幾輪勝出了。這個爭論是你先提出來的,你說奧運與人權無關,但是我已經說明了奧運背後的哲學,奧林匹克憲章你說你英文也看懂了,而且我也舉出連結證明有些國家、團體確實以人權質疑中國舉辦奧運的正當性,或至少因為中國要辦奧運而加強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你豈能說人權與奧運無關?還有什麼好爭辯的?你自己又聽不進別人的話,又看不懂別人話中的意思,還喜歡曲解、延申,不好意思,我不奉陪。--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1:59 2005年9月10日 (UTC)
- 注意,我们这只是就事论事,谈论政治话题需要的是包容,我没有听不见别人的话啊,别人说要换题目,换到其他地方去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啊。我也只是就这个题目而言谈自己的看法,需要这么大的火药味吗?以我微薄的英文功底,我实在是看不出英文最后一句中哪里来的人权(human rights)这样的字眼,如果要将“普世原则”(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换成是人权的话,那又不知道要转多少个弯,多少角。况且“普世原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一定都是说民主自由人权之类西方的时髦字眼,而对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来说,普世原则或者说普世价值往往只限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不被剥夺而已,因为他们连这些都很难保障,更别去奢谈什么民主人权了。所以,就此而言,将这些本来就很含蓄的或者说一笔带过的词汇强加到人权那里就明显有牵强附会的嫌疑,而西方的人士、团体直接就将奥运和人权联系起来,而我一直也在强调这种联系的不合理性。所以,我就说奥运和人权的关系不大(注意,我没说完全没有关系,而是说关系不大)。而很多人士为了自己的所谓“原则”就抨击中国举办的合理性,其动机则值得怀疑。就此,我就建议将这段删除或者移到更适合的地方。这是很正常也应该可以理解的心理,是不是?我没有曲解,只有适当的延伸,而这也只是我们辩论的需要而已,并无刻意去做作,或者杜撰事实。我刚看了一下该文章的历史,我删除后的只有你在那编辑过,不知道加保护算不算是编辑,如果我冤枉了你,我说声抱歉,或许刚才我说话有些过火,我向你道歉,但我着实无意伤害任何人,请别将我想象得这么恶劣。而且我对您在wiki的贡献也颇敢敬佩,所以,并无恶意。--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04:00 2005年9月10日 (UTC)
- 我是路過的,保護條目頁面的是User:Mosesofmason。根據頁面歷史,虎兒做的是恢復zzz....很睏I.H.S.V. (叫醒我) 04:49 2005年9月10日 (UTC)
就奥委会争议讨论百科条目的编辑范围
这个条目在奥运会问题上遇到了激烈的争议,关键在于奥运会的举办应不应当与人权关联,我相信反对者都有朴素的民族感情,他们把奥运会的举办作为一件自豪和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当然不习惯这样反对声音,因为这种反对如成功意味着一个结果,中国的影响被削弱。但这还不能成为反对关联的理由,焦点在于:奥运会的宗旨里有人类的普世价值,它包括不包括人权?这一点上,不论反对者承认与否,西方基本上认为包括了人权,争议基本上在国内,所以西言语言维基里中国人权条目都有在奥运会的内容。至少我看来,在西方的看法里加入这一点,应当能进入这个条目内容。
但问题主要不在以上的争议,而在于:
- 条目相关的有争议看法是否应当进入条目
- 争议看法的具体争辩是否进入条目内容
对于前者,按维基原则是应当允许的,对于后者我认为应当在讨论页不应当进条目。我删除了条目中对“奥运举办要考虑人权”这一看法本身是否恰当的具体争论。
在很多条目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A条目里有“B认为A很坏”,然后有人加入了“C认为B的看法是出于有目的”,接着又有人加入“C的认识是因为他是D组织”,甚至会接着写入“D组织不影响C看法的正确性”。这些应在讨论页的内容都加入这还是A的百科条目么?
以上A条目应当只有这样的内容“B认为A很坏”“E认为A很好”等看法,而不能对B、E的看法的正确性或B、E本身再在条目里做争论。具体到本条目的奥运问题,应当的内容是“西方在人权上反对中国奥运”“国内反对奥运与人权联系”就完了,指责别人用“双重标准”的具体论述不应当进入。
综上所述,对条目相关的看法应当进入条目,对些看法本身或持看法人的争议、讨论、批驳而不适当进入,虽然这不是绝对的,但应当成为一个大体把握的界线。 --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2:39:20 2005年9月24日 (UTC)
- 原則上,我同意以上兩點:一、有關爭議的各方觀點應該寫明,這是因為維基自身沒有立場;二、具體爭辯過程不一定要寫入,這是因為維基是百科不是流水帳也不是論壇。就是說,具體爭辯沒必要寫,但雙方論點均應記明;添加的內容應該整合到正反觀點中,作為百科講述內容的一部分,而不是混在一起變成論壇或流水帳。具體到本條的內容,前面寫了西方及外部團體的論述,後面不能只寫「國內對此存有爭議」,而應同等對待,講出他們的論述內容。--roc (talk) 03:35 2005年9月24日 (UTC)
- 我所以删除了具体的论述过程,不仅因为这个论述对论者进行了“双重标准”的指责,还因为这个论述本身起了争议。请先看看我删除前的由User:Kallgan修改的内容:
有观点认为“西方國家或人權團體在中國申辦奧運會時卻用人權狀況評估,屬雙重標準,這種邏輯與奧運會的常見實踐亦不相符”。但由于過去的納粹德國和入侵阿富汗的蘇聯都主辦過奧運會,所以1936年的柏林和1980年的莫斯科举办的两届奥运会都曾经引起过广泛的批评和反思,国际奥委会对柏林和莫斯科奥运会的决策也曾受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指责。
- 请注意与之前内容的差异,你可以看到,同样的事实在不同的人眼中的解读完全不同。如果说同意一同观点的论述,那么另一种观点的论述也同样应当得到照顾,你的恢复中只照顾到一方。我在删除前也仔细看了看保留下的西方反对举办的表述,他们只是提出观点并没有具体的论述过程,所在在这情况下,我认为都保留论述不明智,容易离题和混乱。事实上,在反对的论述中,已出现这个问题,就是指责西方观点人有双重标准。所有西方并非一个整体,有反对的也有支持中国举办的,把不同论点的人合在一起当然矛盾和双重标准,这样自立耙子的指责标准是不公允的。这些涉及对论者而非论点的内容,是我激烈反对进入条目的,你认为呢?--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5:49:23 2005年9月24日 (UTC)
- 基本上,我是按我修訂的這個歷史版本修改的,不過忘了寫上民主化前的南韓(後來的楓柳絮用戶添上)。前面其實並不僅有西方的立場(「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也有其立論根據(「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這兩組引號中的文字均是某種主觀或局部的觀念,而不是客觀或普便的事實。因此,根據中立原則,後面有另一方面的立場(「這種指稱過於牽強」)及其依據(「歷史上獨裁國家也都被授權並成功主辦奧運會」)。至於這位Kallgan所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1936柏林奧運會一事,屬明顯謬誤,修復即可,不予置評。如果只寫西方立場,可以寫「西方引述人權問題認為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或「西方敦促中國大陸在奧運會前將人權狀況修正到符合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這些確鑿的客觀事實,但不能提到或暗示主辦資格與人權的聯繫(因為已經被納粹、蘇聯及南韓奧運之史實駁倒,如果引述現在奧運會有了新章程或條款,則也同時支持或證明反方指稱的雙重標準)。所以相比起來,我仍覺得內容多一點會比少點好,而雙方觀點都寫出的版本,在我看來並無不妥。同理,也可以類比「反分裂國家法」的條目,本來這是描述中國大陸立法反對台獨的法律,不過在客觀講述中國大陸立場的同時,我覺得加入台灣的立場是很自然與必要的。--roc (talk) 07:15 2005年9月24日 (UTC)
- 请注意与之前内容的差异,你可以看到,同样的事实在不同的人眼中的解读完全不同。如果说同意一同观点的论述,那么另一种观点的论述也同样应当得到照顾,你的恢复中只照顾到一方。我在删除前也仔细看了看保留下的西方反对举办的表述,他们只是提出观点并没有具体的论述过程,所在在这情况下,我认为都保留论述不明智,容易离题和混乱。事实上,在反对的论述中,已出现这个问题,就是指责西方观点人有双重标准。所有西方并非一个整体,有反对的也有支持中国举办的,把不同论点的人合在一起当然矛盾和双重标准,这样自立耙子的指责标准是不公允的。这些涉及对论者而非论点的内容,是我激烈反对进入条目的,你认为呢?--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5:49:23 2005年9月24日 (UTC)
- 我再次认为,指责别人是不是“双重标准”(当然有一定道理),不是应进这个条目的。中国人权只应记录人们的看法,对看法人再进行判断与中国人权无关。特别在是不是双重标准本身也有争议下。如果允许这样一步步地进行,这里已是论坛了。 --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5:37:59 2005年9月26日 (UTC)
- 「雙重標準」這個詞,最早不是我加入的,我只是覺得沒有必要刪除(當然我也不會主動添加)。在我理解,這不是攻擊論點人,而是攻擊立論本身。我非常贊同,不能允許指控與反指控,或立論與反立論的循環繼續,所有的正方及反方觀點應該集中在一起,分別寫明。這一來一往的單個過程在我看來是這樣(我只是解釋一下他們的邏輯過程,我自己並不採取任何立場):正方論點是「北京沒有資格辦奧運」或「北京必須在奧運前改善人權」,其邏輯是「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因而反方舉證事實「歷史上獨裁國家也都被授權主辦奧運會」、不挑戰「中國大陸人權不佳,因而跟前述獨裁國家同伍」,從而論證正方如果不是採用兩種標準對待「納粹/蘇聯/南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正方的邏輯屬牽強或無效。我不認為「雙重標準」構成了新的循環,相反只是單個來往的一部分。我也不認為目前的這種割裂方式(正方論點與論證-反方論點但無論證-正方進一步論證-反方進一步論證)妥當,因為本來是可以且必須集中成一個單來回。
- 此外應注意到「雙重標準」是作為反方說法的一部分,而不是維基對正方的描述。既然正方可以論證,為什麼反方就不能論證。如果只記錄「看法」(不包含論證),就只能寫「西方認為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或「西方敦促中國大陸在奧運會前將人權狀況修正到符合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而不能講出或暗示「人權與奧運主辦資格」的論證。另外,如果覺得任何一方的論證過程屬詭辯或胡亂,可以刪去,但我並沒有看到原版文字論證過程(包括「雙重標準」在內)存在這種現象。--roc (talk) 06:24 2005年9月26日 (UTC)
- 其实我的看法已陈述完毕了,但你显然还是认为目前是1正方論點與論證-2反方論點但無論證-3正方進一步論證-4反方進一步論證 这样一情况。不妨就你的这认识分析一下:你认为1是一个论点加认证,理由是它包含了「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的邏輯,呵呵,那我问你,凭什么你认为2就没有论证呢?我也可以同样认为2“反对把举办权与人权挂钩”这一论点包括了「良好人權不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这一逻辑?以你的逻辑凭什么2只能是论点而没有论证?一个来回与两个来回不是主要的,完全可以修改成一个来回的形式。反方论述你认为的存在的理由,我都可以以同样的逻辑说明被你删除的正方论述的必要。比如你认为“双重标准”是对1论点的反辩,我也可以同样认为考虑人权是“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请注意我在你的最后修改前早删了这句),你认为举出两届奥运是支持了“双重标准”的论述,那你为什么删除对这两届的批评与反思,这难道不是支持“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的论述?既然你认为是“單個來往的一部分”“没有构成新循环”,为何只承认一方在这单个来回中而另一个就不在?恕我直言,你对1234的认定也是一种双重标准。
- 你认为这只是论点自身的论述,那谁是法官能判断接下来的循环就不是对论点自身的论述呢?在中国人权状况这样的一个条目下,允许论证举办权与人权应不应挂钩当真就那么妥当么?难道让人们只说出12的观点本身在条目中不好吗?--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7:36:47 2005年9月26日 (UTC)
- 我再次认为,指责别人是不是“双重标准”(当然有一定道理),不是应进这个条目的。中国人权只应记录人们的看法,对看法人再进行判断与中国人权无关。特别在是不是双重标准本身也有争议下。如果允许这样一步步地进行,这里已是论坛了。 --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5:37:59 2005年9月26日 (UTC)
- 又遇到“妖蛾子”了……还辩论得这么激烈。
- 我还是想阐述一下个人观点,就人权观点来说,中国总的人权是有问题,离西方世界的观点来说,还有较大差距,这是没有人否认的,连政府高层(包括中国大陆的报纸)大致也认可这个观点。其次,西方的关注是带有片面性的:对中国民生的关注甚少(对中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报道和对中国人权报道不成比例),而只关注他们关心的民主和人权(对中国人权的指责过多听从海外所谓民运人士的观点和台湾人士的观点,客观或主观忽视中国内部人士的观点和中国政府的观点),而将奥运只和人权联系起来就可以归类为片面关注的一个明显例证(西方报纸对此现象有些也有过些反思,但他们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故,将西方世界对中国人权关注认为是一种双重标准这是一种意见,大陆也有不少人持有这种观点,所以,写上去没有什么不妥,至少我这样认为。
- 本篇文章是在阐述中国总体的人权状况,尽可能方方面面都涉及到,最好也包含两方面的观点(指责的和辩护的)。而将中国大陆地区的观点和政府的观点写上去我认为也至关重要,特别是中国大部分“人的观点”。
- 关于奥运方面的讨论应尽量减少,文字也最好带过就可以了,而在这提及这么多奥运的内容就明显就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所以,我一开始就主张全部删除,后来我听从了大家的意见,主张改写,但改写也写得太多了。如果要写奥运和人权的话,可以到奥运条目上去写,那可以有更好的发挥空间。而前面提到的什么纳粹苏联之类的,没有必要,这些辩护显得很苍白,也不应该拿这些来为中国辩护,这样反而有将中国比喻成纳粹和苏联的嫌疑,而对此,大陆很多人则讳莫如深(包括我,也不认为中国现在的体制和纳粹、苏联有很多相近之处),总之最好不要这样类比。
- 我看了一下全文,有不少写着“非法”二字,不知道这种“论断”有何根据,又根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如果根据中国法律,按西方的观点,又是否符合人权标准?请斟酌用语。另外,对“非法”的论断并非这么容易(至少在国外有不少程序是需要做的,国内这些程序也有),如果没有准确的证据证明其“非法”,则最好引用其他更中性的词汇。
- 对fdcn兄,我们曾在不同场合辩论过多次,我佩服你在中国人权方面的见识,不过我相信你还可以写得更中立些,但我对你的贡献也深表钦佩。主观上说,我更赞同roc的意见。但我并无任何挑拨或者蔑视的意思。--冰封沙漠要发飙请找我 10:47 2005年9月26日 (UTC)
奧運與人權脫鉤
原本我是比較中立,現在我認同「雙重標準」一說。奧運會本身是慶祝體育精神:勇敢、奮進、和平、友愛、平等、理解……,應與政治脫鉤,不落為政客工具。不幸的是歷史上政治干預奧運的事情不勝枚舉(見英文對奧林匹克的政治干預)。1920年禁止德國參賽、1936年納粹奧運、1972年綁架與暗殺以色列人、1976年非洲獨裁者試圖抵制紐西蘭以及加拿大拒簽台灣選手、1980年美國拒赴莫斯科、1984年蘇聯拒赴洛杉磯、1988年古巴拒赴漢城……都是冰山一角。另一方面,全世界的政府全是孬種,都愛壓制異見,甚至戕害人命。我們沒有生活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西方鎮壓左派或者白色恐怖年代,但我們聽過1989年北京的事情,也知道1993年德克薩斯的事情(聯邦調查局殺害近百名異見者,包括無辜兒童)。我覺得我們首先不要濫用奧運名義,讓政治利用奧運;其次不要五十步笑百步,如果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沒有受到如此的批評,我不覺得在這裡批評2008年北京奧運是妥當公允的。最關鍵的,這個條目是關注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權狀況,不是這些奧運的政治問題。--roc (talk) 05:00 2005年10月17日 (UTC)
- 近现代奥运会和人权是相关的。不说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因为苏联入侵阿富汗而遭到抵制(中国也参加了抵制)的问题,只说1936年柏林奥运会吧,连当时的纳粹德国都要顾虑到自己的人权状况在世人面前的形象,在奥运会期间对其视为基本国策的反犹太人政策有所收敛,取消了很多地方的Nicht für Juden的标记。如果奥运会与政治、人权无关,纳粹德国何必做这样的表演?难道只有中国北京的奥运会是纯洁的、纯粹的体育运动,与政治、人权无关?如果说西方的组织以中国人吃狗肉或者中国人随地吐痰为理由反对北京奥运会,那么相关内容自然没有加在这里的必要,但是既然这个条目在讨论中国的人权状况,而北京奥运会遭到抵制呼吁与其人权状况有关,就自然应该将相关的内容加进来。 说句题外话,中国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反对“打着关注人权的幌子干涉别国内政”,然而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也正是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对白人种族主义南非实施制裁的唯一原因。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3:42 2006年2月27日 (UTC)
話說1993年德克薩斯維科鎮事件上那一群根本就不是普通異見人士,而是一群武裝極端宗教分子,他們不單有武裝,更向調查人員開火。有關維科鎮事件的過程,可看看這裡: http://www.cctv.com/lm/851/-1/61730.html ----Perry
批评人权很好,但不要政治谩骂
谩骂部分已经删除,不符合Wiki百科。请列举事实,少做政治宣传 中美友好 03:45 2006年2月7日 (UTC)
“有证据表明……”严重争议,无法展示事实证据。 中美友好 05:21 2006年2月7日 (UTC)
關於人權的爭論
看到你們在爭論奧運會的問題,還有某人在上面說什麼"大家可要知道西方人自己来中国的北京调查都有超过98%的人支持北京奥运"這樣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話
首先我及我周圍的人就不支持這種勞民傷財的事,中國很多人還只是把吃飽飯當做人權
九紫離火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16:59 (UTC)
关于网路言论
“同时,对国内的上网实行了严格的实名登记” 请问此说有何根据?不要说是安装宽带登记。--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04:22 (UTC)
這是其中一個方面,難道你不知道其他開放的地區安裝網絡根本就不需用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去登記的嗎?香港就是例子。 而且,國內的各個伺服器和機房都要在公安單位實名登記,並且在一些特定日子會嚴格監控。
- 讨论请签名。没有根据的、有争议的观点性论述,直接加来源请求或者原创研究就好了。上面的回应就是典型的原创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5日 (五) 09:38 (UTC)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韩国也是实名登记上网的国家,而且中国的实名上网说实话那个就是一个摆设,你可以去网吧看看基本上是不登记的(虽然国家要求登记);至于在家中安装宽带需要登记,对此的理解我更倾向于是种备案制度,毕竟网络犯罪目前还非常猖獗.
- 实名登记和网络监控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把实名登记等同于网络监控,那只是把监控形式的简单化,这样的管理太虚了。— z (討論頁)(電子郵件) 2008年9月5日 (五) 03:17 (UTC)
我訪問維基的某些詞語解釋的時候,就需要用到翻牆軟件,所以,我不認為網絡是開放的,包括訪問台灣的無名小站也是需要翻牆的,我甚至沒有在那個部落格發現會影響我判斷力 教導我犯罪的文章
上面有人认为:安装宽带登记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个人觉得此理解与实名登记相差太多了。这个只是登记了谁为宽带埋单,并没有登记谁会使用这个网络。比如,你父母买宽带,然后你拿来用,你在网上实名了么?
另外,很多网站的实名也是形同虚设的。更多可以查看 #REDIRECT 中国网络实名制 -JCisafish
這篇文章充滿了傲慢的胡言亂語
中国的现状和主要矛盾
- 請參見WP:原創研究。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1日 (六) 04:05 (UTC)
- 维基百科文章应避免现状、今年、我国这样的非中立用词,编写时不应假定读者仅仅在成文短期内阅读,或者来自某个特定国家。另外编写内容时也应该避免仓促编辑,描述的内容不应偏向最近发展而是应从历史角度综述。--Skyfiler(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3:42 (UTC)
- 话粗理不粗,虽然明显是情绪化表达,但确实是属实。Hngt1996(留言) 2014年10月7日 (二) 13:25 (UTC)
- 不属实,你这样认为一点都不符合实际,我国教育世界前列,高考是个很好的制度,待遇基本公正,就业几乎无压力,都是我体会到的。 南极的熊 给南极的熊留言 2016年8月3日 (三) 08:15 (UTC)
可能需要清理
受User:Kolyma要求说明加入清理模板之理由,主要是因为有一些内文出现[13]之类的标记参考来源的方法。重新检视全文并对照要求发现情况不是特别严重,暂时移除模板,若有不便敬请原谅。--SFLSNZYN(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09:00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把 http://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 中的存档链接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UaZ3gxMWyasJ: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E5%85%9A%E5%92%8C%E6%94%BF%E5%BA%9C%E7%9A%84%E5%96%89%E8%88%8C&cd=2&hl=en&ct=clnk 换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904011317/http://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
- 把 http://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 中的存档链接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Oobvs0hvmlUJ: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E5%85%9A%E5%92%8C%E6%94%BF%E5%BA%9C%E7%9A%84%E5%96%89%E8%88%8C&cd=1&hl=en&ct=clnk 换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01205013/http://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關於編輯戰
整段介紹部分不用寫的太詳細,經濟部分直接寫改善即可--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2:45 (UTC)
編輯請求
请求已拒绝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2:26 (UTC)
應該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也就是2/16的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oldid=48318713 --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01 (UTC)
- (-)反对,非法请求。依据保护方针,“对某个版本实施保护,并不意味着支持该版本,所以不应该继续请求回退到另外一个版本。”--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14 (UTC)
但應該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啊--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23 (UTC)
- 回退到哪个版本都是可以的,根本没有应该一说。--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35 (UTC)
- 同Antigng。保護並非認可目前版本,僅出於制止編輯爭議。--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2:26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chinese.usembassy-china.org.cn/hr_report2005.html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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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2000dsj/index.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27014239/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2000dsj/index.htm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維護模板太多了
需要清理,同義模板可以合併 Hellozeronet(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14:41 (UTC)
- 已清除部分同义模板,关键在于这条目写得实在太烂了,这可不是单纯删维护模板能解决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7月19日 (四) 14:48 (UTC)
- {{lead section}}{{重写}}{{inappropriate tone}}{{expert}}{{contradict}}{{globalize}}模板存在重复或无关,已清理 及时雨(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14:46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的修订版本52386441,请问这一挂模版方式违反了格式手册的哪一条? -- 94rain [ 访客登记 / 谈笑风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贡献 ]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52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中的16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426/12269560.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7025045/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426/12269560.html
- 向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080421/news_20080421_55_484199.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201172204/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080421/news_20080421_55_484199.htm
- 向 http://www.qian-ming.org/gb/default1.aspx?dir=scp&cid=135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424165237/http://qian-ming.org/gb/default1.aspx?dir=scp&cid=135
- 向 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9/6/1/100596175_5.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596175&mdate=0318143503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222130535/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9/6/1/100596175_5.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596175&mdate=0318143503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4/13/content_11178183.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812113744/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4/13/content_11178183.htm
- 向 http://www.wetaste.com/ncselrb6.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0508201227/http://www.wetaste.com/ncselrb6.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0/31/content_5272293.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202221211/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0/31/content_5272293.htm
- 向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951501286277120/20050823/617113.s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1224203740/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951501286277120/20050823/617113.shtml
- 向 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0718hr2530.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908024236/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0718hr2530.htm
- 向 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6-10-23-voa60-58222892.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28171232/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6-10-23-voa60-58222892.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4/13/content_7967178.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5032853/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4/13/content_7967178.htm
- 向 http://worldbank.org/html/prddr/trans/julaugsep03/pgs32-35.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119030336/http://www.worldbank.org/html/prddr/trans/julaugsep03/pgs32-35.htm
- 向 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REPORT-SAYS-CHINA-HUMAN-RIGHTS-SIGNIFICANT-SETBACK-IN-2009-20100121-82242897.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124092044/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REPORT-SAYS-CHINA-HUMAN-RIGHTS-SIGNIFICANT-SETBACK-IN-2009-20100121-82242897.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545.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03163318/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545.htm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5/11/content_4533427.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209091214/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5/11/content_4533427.htm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7/31/content_11801727_2.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704224445/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7/31/content_11801727_2.htm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无法在网上查到关于西班牙批评中国人权的信息
我无法在网上查到关于西班牙批评中国人权的信息,西班牙历代政府(政府政要)或王室有无发表过批评中国人权的言论?
已添加查证请求,请其它维基人查证并补充来源及时雨(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08:38 (UTC)94rain
(:)回應 你可以尝试英文搜索,比如西藏问题,各媒体有前后跟踪报道:《外交家》 (雜誌),BBC,南华早报。另外,“政要”批评不太能代表“西班牙”,“王室”在国际关系中常常是润滑剂作用,批评他国的做法在各国王室范围内较罕见。可以关注更具民意代表性的执政机构、立法机构的态度。me 2018年12月9日 (日) 20:05 (UTC)
在分章节编辑时似乎有一点小问题
在编辑“死刑与器官移植”时,后面的“新闻言论出版权利”也会出现。
同时,无法单独编辑“新闻言论出版权利”章节。 宗教信仰权利 司法保障与受公正审判权利 选举监督罢免权利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及时雨(留言) 2018年8月28日 (二) 07:26 (UTC)94rain
本词条问题过多,请有兴趣者合力修正
本词条(20181210快照:[2])当前有极多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大量争议内容被挂来源请求,而多数内容明显能找到来源,若因缺乏补充来源而被大量移除,则实际效果也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破坏(其中有针对性、偏见式提出的请求来源,也有明显就是来破坏中立性的所谓“来源请求”,在此提醒:你可以新增有建设性、正面的内容,用事实证明对立观点,而不是一味追求删除内容)。而词条 美国人权 内容的梳理则优良地多,希望有相关兴趣者能合力编辑。Duane 2018年12月9日 (日) 19: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