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堀江

Gakmo在话题“移動請求”中的最新留言:13年前

移動請求

不知道你是否了解,平等消歧義頁是不需加「(消歧義)」字眼的。此處的請求是因「堀江」指向「堀江 (消歧義)」,而中文維基一般遇此情形直接以不加括號者為消歧義頁,這跟日語維基採用哪種做法沒有關係。—Iokseng留言2011年1月19日 (三) 01:11 (UTC)回复
(:)回應:谢谢答复。我的观点是,我反对平等消歧義頁。我支持消歧義页加注(消歧義)字符,正条目引向最热门条目。如果没有最热门,引向消歧義。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2: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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