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堀江

由Gakmo在話題移動請求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3 年前

移動請求

不知道你是否了解,平等消歧義頁是不需加「(消歧義)」字眼的。此處的請求是因「堀江」指向「堀江 (消歧義)」,而中文維基一般遇此情形直接以不加括號者為消歧義頁,這跟日語維基採用哪種做法沒有關係。—Iokseng留言2011年1月19日 (三) 01:11 (UTC)回覆
(:)回應:謝謝答覆。我的觀點是,我反對平等消歧義頁。我支持消歧義頁加注(消歧義)字符,正條目引向最熱門條目。如果沒有最熱門,引向消歧義。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2: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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