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A1Cafel在话题“編輯請求 2023-06-20”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4年11月30日頁面存廢討論沒有共識
2006年4月7日頁面存廢討論沒有共識
2007年3月17日頁面存廢討論保留
2007年6月6日頁面存廢討論沒有共識
2007年8月6日頁面存廢討論保留
2010年12月28日頁面存廢討論保留
2011年1月6日頁面存廢討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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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

已將本頁面保留的存廢討論紀錄存檔,有需要的請到Talk:黃世澤/存廢討論紀錄查閱,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7:44 (UTC)回复

已將其他2008年以前的討論存檔,有需要的請到Talk:黃世澤/存檔1查閱,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8:01 (UTC)回复

黃世澤還有在中大教書嗎?

是不是給中大解僱了?61.18.170.50 (留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5:09 (UTC) 在中大網頁找不到他名字…195.195.78.21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2:02 (UTC)回复

來自蘋果日報/李八方/2006-06-15的《隔牆有耳》專欄︰「黃世澤係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有教part-time ,佢寫文通常叫自己做中大兼職講師。八方聽聞,有d政政系教授對佢有意見,因為佢教果個course 已係上年上學期結束,下年搵唔搵佢教仲未知,但佢仲周街自稱係中大兼職講師,好似太老定。」,[5]有關黃之可疑工作履歷,已經悉數移除。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20:31 (UTC)回复

有關黃世澤本人刪除自己的負面評價

本人認為,黃世澤條目並非一個羅列其「好人好事」的地方,黃世澤先生存在負面評價乃基於黃世澤先生自身的言行,這些都是不容黃世澤先生可以否認的,但黃先生卻屢次將不利自己的章節移除,實在不當。而在網裡網外,黃世澤先生一直有打壓網民言論,不容他方意見的前科,而黃世澤先生亦刻意將自己的同名條目隱惡揚善,有意讓其條目滿載其工作履歷,但不容留下負面評價,黃先生將維基作為自我宣傳的地方,也值得商榷。 adoru

事實上您想要加入的都是單單出自香港獨立媒體網站的文章, 我是不知道黃先生有甚麼事蹟, 但是對於這網站是否可靠來源我持有疑問. 事實上這只是一個部落格, 任何人都可以自行設立並作出創作.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建立一個網站或是自己花錢來發行一本書,並且自稱是某領域的專家。基於這個理由,絕大多數的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 您所堅持加入的實際上在維基守則中並不成立, 因此即使不是黃先生去刪, 其他編輯也大可以這樣做.(只是他們有沒有興趣去編輯這條目罷了) 香港獨立媒體的條目一樣有這問題, 多次指其他媒體評論自己, 卻都只有自己一方的說法而無那些媒體的實際報道內容, 其實完全不符合維基的基礎守則.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04:07 (UTC)回复
先生,我知道我在林輝香港獨立媒體兩條目的編輯有出現爭議之處,但我在這裡質疑的,是黃世澤這條目是否一個隱惡揚善的「網上履歷表」,望君別要離題。不過,我也不吝在此回應你所提到的問題︰正如早前說過的,在林輝的條目中,「要求刪除示威片段事件」、「與劉慧卿和黃碧雲的粗口爭議」、「同時身為記者編者,文章屢被推介」、「施政報告未發表就"預言"置安心計劃」等,以上種種言論行為確實出自林輝本人,即使我或任何網民在事後評價林輝甚麼,也不能改變林輝「豁了出去」的事實,所以就算本人對林輝的言論發表過意見,也不足以讓黃世澤先生以此作為移除藉口。同樣地,在獨立媒體條目提及的輿論單一化並非僅本人一人感覺,而黃世澤先生查實亦為「將不同意見人士扣上帽子」當中的一員,相關記載是有理據支持的,當中一些「因人廢言」的事實亦出自黃世澤先生本人,「個別網民對不同意見者存在偏見,盲目批評另類觀點者都為『五毛黨』的貼文」確實反映出現實情況,而這個情況可是黃世澤先生有份做成的,如果是因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敢作不認所以要移除章節,我會理解黃先生這種「除之而後快」的心態,但黃世澤先生若然又以為「因為adoru和黃世澤有私怨」所以要移除該等出自其口,覆水難收的事實,這是黃世澤先生在撒賴。

「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但如果黃世澤先生本人是為當事人,這些歷史、言行都是出自他本人,維基並非不可接受,事實上,引用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為來源的條目,在維基可比比皆是,為何那些不會被修理,反而出自黃世澤本人的言行卻不能留呢?是否有人擁有特權?我很希望閣下能夠為我釋疑。

adoru

請注意, 我在講的是維基的守則, 我並無判斷事件有沒有發生, 而是在對於違反維基守則的編輯作出質疑. 我對這些條目可說一無所知, 我單純對維基上的事件作出評論, 那就是一個部落格被多次引用為資料來源, 而這在維基上是不適合的做法. 如果您說的事件是事實, 那麼應該也很易找到其他可靠的資料來源, 例如有實質公信力的報紙, 電視或電台報道. 其他條目有引用, 就是其他條目也有錯, 不要因為其他人犯錯就覺得自己都可以犯. 我們都知道港鐵附例是入閘後不准飲食, 但是入閘後飲食的人還是很多, 這不代表入閘後飲食正確. 很多維基的編輯都無視守則, 甚至連五大支柱都不知道, 而這些人很多, 也做成很多條目有這種非維基本意的狀況, 但請勿因此理直氣壯的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我再重申, 我來此並非評論條目編輯戰中所講的事件, 而是提出您所使用的資料來源並非維基接受的可靠來源. 當然黃先生本人沒有特權, 相對的, 您也沒有. 維基的守則還是大家都要守, 才能讓維基改善, 改進.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08:35 (UTC)回复

所說所引的是黃世澤在網上的言行,又怎可能有「例如有實質公信力的報紙, 電視或電台報導」作為來源?須知道,黃世澤作為實名的時事評論員,其言論不論網上網下都比一般人影響大;港鐵不容許飲食,但又容許於收費區廣設便利店、食店,甚至自動販賣的刷汽水機,這不是自以為理直氣壯,更加不是來自別人的誤會,問題的重點是港鐵和黃世澤都在惹人誤會,他們都是有責任的,然而,港鐵批出商店租約、設汽水機,還有黃世澤的粗暴言行以及對網民的恫嚇,是實實在在,不容他們抵賴的。另外,本條目有關黃世澤的工作履歷實在太多,維基不是個人秀場,比黃先生更知名的時事評論員和專欄作者都不會在維基羅列,本條目對黃氏本人實在小題大作。

adoru
本來生者傳記, 主角參與編輯是一件頗為核突的事,特別要發生於本人身上,但由於DAI ADORU的瘋狂行徑,我只好暫時恢復到妙詩人最後編輯版本,並且尋求保護。但我希望中文維 基編輯,對Crazy Daisuke的行為有適當的處理。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0:43 (UTC)回复
在下只是基於維基中立編輯方針行事,事實上,本條目也太有個人宣傳格調,這不是甚麼「DAI ADORU的瘋狂行徑」,而是Martinoei本就是黃世澤本人,主角參與編輯確實是一件頗為核突的事,猶其是黃世澤這位主角要將這裡視為自己的宣傳平台,並只容許揚善隱惡,至於來源是否可靠,正如早前所說,既然所引的是黃世澤在網上的言行,就連知名的陶傑先生都在報章撰文提及黃的事跡,怎可說是「不可靠來源」?還是因為又是黃世澤一人所不喜歡才要移除?黃世澤作為實名的時事評論員,其言論不論網上網下都比一般人影響大,網民可以被他抹黑,但如實撰寫黃先生的事跡反而不可?懇請維基管理員對此人的行為作出定奪。 adoru
中立方針不代表可以無視資料來源並非可靠來源. 您說網上發表言論, 那麼最少應該以網上言論的原出處而非不可靠來源的評論部落格為來 那麼最少應該以網上言論的原出處而非不可靠來源的評論部落格為來源, 並且不應作出評論而單以該來源說明有此言論, 言論是否洽當由讀者決定.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44 (UTC)回复
相關的事件實實在在,但如有人感覺本人的編輯手法或語調不中立 (其實從網典剪貼過來),我想應合力完善條目,改善句式,而不是像黃世澤先生本人般不對指控(如條目的冗長/隱惡揚善問題)作出回應。另外有關黃世澤跟網民的爭議,雖來源來自香港網路大典,但該處的連結亦非無中生有,並附有來源連結,而當中亦不乏黃先生的親述,相信來源並非不可靠。當然,將網典原文照搬到維基也可以,但就會令條目變得冗長,黃世澤先生也會反對,並引發更多編輯戰。 至於有關此人擬控維基及網民的事件,本人亦問過一些法律界朋友得出一些意見,請到移到頁末一看。 adoru
WP:3RR, 我已經在您的用戶頁加以警告, 此其一. 二, 您要加入資料請您自行取得可靠來源之後才加入, 來源為甚麼不可靠已經充份告訴過您. 格式和語調其他人可以改, 來源您不提供就沒有人幫到您. 引發編輯戰不要講得好像是別人的錯, 您一直回退無心討論後才編輯也是您個人問題.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10日 (三) 07:27 (UTC)回复

Adoru,我在博客公開徵求你的郵寄地址和真實姓名的原因,因為我真的積極考慮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閣下誹謗。由本人條目的編輯歷史清楚看出,我近數年沒有參與任何編輯工作,我自己亦不會撤銷你對我條目的編輯,因為利益衝突。但閣下的發表狂,己經對本來公信力不強的中文維基公信力構成嚴重威脅。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0:34 (UTC)回复

請注意維基的方針中有禁止用戶向其他用戶作出法律威脅. 又, 我在您的用戶貢獻頁中看到您的編輯歷史有多次回退此條目的歷史. 並非如您所講的不會撤鎖. 又, 即便對方如何在講, 您指稱對方為發表狂一樣是人身攻擊的不文明行為, 希望兩位保持文明及遵守維基的基本方針.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44 (UTC)回复

向黃世澤先生道歉

你既然肯道出「我誹謗了你些甚麼」,而黃世澤先生你近年又真的沒有編輯過條目,在這點上,我誠懇地向你道歉。

但,黃世澤先生你對本人的指控,如「五毛」、「流氓」等,閣下這些無理取鬧的指控,本人絕對有足夠理據反控閣下,只是本人沒有閣下家財萬貫,但如果你決定控告本人,本人必定為此案作充足準備!

另外,維基方針已有說明,不是個人或機構宣傳的地方,你說你沒有編輯你的同名條目,但當別的編輯者看到此條目出現過多廣告宣傳成分,本欲將之移除,但黃世澤先生卻屢次回退,我想,這未必是別人誹謗你,而是你的舉動惹起別人誤會,究竟黃先生你的多次回退動作是否有意讓此處成為你的宣傳平台,你是最清楚不過的。 adoru

由以上言論來看,證明閣下絕對誠意道歉,本人不接納有關道歉。除非閣下停止在維基、獨立媒體以至其他地方胡作非為行為,否則一切行動會持續。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7:45 (UTC)回复

本人的確在「絕對誠意道歉」,但如你不接納,也沒辦法,至於甚麼才是「胡作非為」的行為,相信並非閣下一人定奪,而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 adoru

我沒有興趣聽你這個日夜廿四小時都好像守在維基的傢伙的廢話,你之後所有信息都會一律回退,除非閣下能提供閣下的郵寄地址以及姓名,用作入稟法院的用途。如果閣下對自己的大作如此有信心,應該不介意提供閣下的真實資料。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7:53 (UTC)回复

本人的確在「絕對誠意道歉」,但如你不接納,也沒辦法,至於甚麼才是「胡作非為」的行為,相信並非閣下一人定奪,本人未有指鹿為馬,留言皆為事實,閣下要規範本人的言論自由,實在無理,亦與閣下聲稱的「言論自由」、「反對濫刪」等相違背。另外,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不認為錢能通神,不認為事實能夠給「高等法院」箝制。

在廿四小時都好像守在維基?是你而已吧?剛才,我也外出吃了個晚飯,又去了健身房三小時,維基只是我生活的小部分,我也希望黃先生你好好保重你的身體。黃世澤先生你永遠都是這樣,不用討論頁、不用對話頁,而是要用到「高等法院」作為傳話平台;我是用良心寫我的字,但我為何要向你提供我的真實資料呢?你傻的麼?網絡上傳說你曾滋擾和你意見有別的網民,不論孰真孰假,如果我不害怕的話,就是我是傻的。

維基是百科全書, 不是給您發表個人言論自由的平台, 三大方針在編輯頁中有連結: 中立觀點, 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 事實上我從上面已經講過, 中立觀點不代表可以無視可供查證中的分支之一的可靠來源, 因為事實上您所加入的內容的而且確在維基的標準上並非可靠來源, 不論是香港獨立媒體還是香港網絡大典都非可靠來源, 該來源是原創研究的機會率極高.(即便研究可能正確一樣不行). 而您的編輯亦都有刪除大量其他資料, 包括有可靠來源來源的中大網頁連結. 依中立觀點來談您亦並無中立之處. 而您現在所講的傳說, 更是不應該加入條目中的未證實言論.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58 (UTC)回复

但,在這些層面上,相信我是毋須道歉

本人發現曾有錯怪黃世澤先生之處,已於黃世澤的同名條目及其用戶討論頁向他本人道歉 (惟於其討論頁被他多次回退),然而,有些事情上面黃世澤先生確實有失當之處,不容無視;另方面,黃世澤先生仍然不能正視問題所在,仍然堅持用上籠統的指控「利用IP帳戶不斷破壞,發動編輯戰,甚至發表無中生有誹謗言論」,但有關林輝、獨媒及黃世澤等條目的論述,並無誹謗之處,但黃世澤先生卻對本人作出「除非閣下停止在維基、獨立媒體以至其他地方胡作非為行為,否則一切行動會持續」的無理要求,本人未有指鹿為馬,留言皆為事實,黃世澤先生要規範本人的言論自由,實在無理,亦與閣下聲稱的「言論自由」、「反對濫刪」等相違背。另外,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不認為錢能通神,不認為事實能夠給「高等法院」箝制。 反而,黃世澤先生從來不善用討論頁和對話頁,一派拒絕溝通對話的態度,反而要用到「高等法院」作為傳話平台,就似乎有點那個了。 adoru

請用戶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停止對本條目作出回退破壞

本條目太有個人宣傳格調,羅列其工作履歷過於詳盡,事實上,更多更知名的時事評論員或專欄作家的條目都不會像本條目一樣「硬賣」,維基方針已有說明,不是個人或機構宣傳的地方,但當別的編輯者看到此條目出現過多廣告宣傳成分,本欲將之移除,但黃世澤先生卻屢次回退,而Martinoei本就是黃世澤本人。另外,黃世澤先生一直在維基恐怕要求太多特權,有恃無恐,先是對撰寫條目的人妖魔化,然後是以法律控訴去脅迫網民封口就範,黃世澤先生在維基有多少貢獻,大家心裡有數,黃世澤先生常說這個dai adoru怎怎怎,事實上黃世澤這個人在香港網民亦很知名,就是每見自己不願看到的描述,都給回退,然後抹黑別人破壞,但真正對條目作出破壞的,顯然是他。而截至現在,黃世澤先生亦從未對本條目的問題作出抗辯,足見其單方回退的無理。 adoru

我的回應還是不變, 您一就是把您所講的可靠來源拿出來並取代您的編輯中那些不可靠來源, 一就是不要再長篇大論浪費大家時間. 您拿出可靠來源之後我們可以談怎麼在條目中加入這些資料, 拿不出來請別回退別人依守則刪除不可靠來源的編輯. 事實上您的行為也已經明確的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您再回退下去只會對您不利. 因為在維基守則中很明顯是您在加入不可靠來源而且屢勸不改, 連一丁點的修改都不肯做就一直在回退至已經被人清楚指明為不可靠來源的版本. 您講再多東西都沒用, 根本不到題, 拿不出證據, 要人如何相信您? 不要要求別人去替您搜證, 您要作出修改或是指控對方, 請您自行拿出證據. 舉證責任永遠在攻擊方而非防禦方, 不論在法律上還是邏輯上都是如此. 您講的長篇大論全部都不是證據, 連基礎都沒有的推論推斷是沒有用的. 現在在回退的也不止他一個, 我已經清楚指出我作出回退的原因是甚麼, 這是依足維基守則的回退, 而您不能夠拿出證據去證明您有依維基守則做事.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0年11月10日 (三) 17:01 (UTC)回复

有關黃世澤先生擬控維基及網民

,因為黃世澤先生聲稱打算控告維基和網民,本人特別向法律界朋友請教,縱觀黃世澤先生的「民事控訴理據」是可笑的,整理如下幾點︰

1.知名人士或機構見網上有疑似誹謗,要提訴主要是控告經營網站的人移除有爭議的句子或頁面,當然必須於「律師信」中言明哪句有所爭議,但黃世澤先生「發信之前」沒有陳明其「被誹謗」的具體情況,不能讓維基管理員或網民清楚得知哪句屬於他所認為的「問題陳述」,而黃世澤先生在相關條目討論區及其對話頁亦擺出一個「不願對話」的態度,這種「莫須有」的指控根本令網民無所適從,也是黃世澤先生的不負責任。

2.過去,有某報亦以相同理由聲稱「被誹謗」而要求某討論區交出網民資料,但都不得要領,這是因為沒有刑事成分,除非涉及援交毒品盜版等問題,警方才會向相關的網站索取網民個人資料作調查之用。

3.黃世澤先生向網民公開「徵求」DAI ADORU的真實名稱及地址,並稱「將會用作寄出律師信之用」,此想法絕對只是黃世澤先生一廂情願將其構思凌架於法律之上,黃先生的「徵集」活動,已經有違個人資料的使用;這不是黃世澤先生於網上言明「用途」就能理直氣壯地索取或使用任何網民的個人資料,因為黃世澤先生就算要告某某,也不過屬於「民事案件」,而且這不過是他單方面的指控,故黃先生沒有資格向網民或相關網站索取如某某網民的個人資料。

4.如DAI ADORU有日真的收到由黃世澤先生一方寄出的「律師信」,考慮到黃世澤先生早前確實於網上「公開徵集」DAI ADORU真實名稱及地址,兩件事情加起來,黃世澤先生同樣有「未得個人資料當事人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之嫌,若有人本身得知DAI ADORU的名稱和地址,在他向黃世澤先生披露之前,也必須得到DAI ADORU的同意,否則授受資料的雙方均已觸犯法例,

5.黃世澤打壓恫嚇網民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同樣是「聲稱要告人又告網站」,黃先生甚至開出「條件」,「除非按我的意思做,否則必定會告」,黃世澤先生無疑是在脅迫網站為他去箝制和規範網民的言論,黃世澤先生只是不欲異見聲音出現於網上,法理上並無根據,情理上,則恃勢凌人,以為有錢就能買取他想要的正義。

adoru

6.黃世澤先生在其博客更加言明「主要是想停止DAI ADORU搞事」,但何謂「搞事」呢?本人在香港獨立媒體及林輝的條目只是如事實所記事,相關章節亦有來源支持,另外黃世澤條目卻被「一些人」編輯成一個「黃世澤個人履歷秀場」,而有關那個「居英權事件」亦有報章報導來源支持,而有關黃世澤跟網民的爭議,雖來源來自香港網路大典,但該處的連結亦非無中生有,並附有來源連結,而當中亦不乏黃先生的親述,相信來源並非不可靠。當然,將網典原文照搬到維基也可以,但就會令條目變得冗長,黃世澤先生也會反對,並引發更多編輯戰。 ADORU

看這個編輯版本的內容[[6]],冗長、硬賣、小題大做、標榜自我宣傳,難道不能掛上「本條目或章節閱讀起來像是新聞稿,或包含過度的宣傳性語調。」嗎?要移除模板請先講理據,才能說服我們。

黃世澤先生本人在這個與他同名的條目屢次回退、移除模板,刻意讓條目淪為他的宣傳平台,這是證據確x的,如果說網典真的不能成為來源,我已經對此修正過,而關於黃世澤所認為擁有的居英權問題,本人也已將蘋果日報的相關報導附上連結,另有陶傑先生在其蘋果日報專欄評論該次事件的文章,都是實實在在的可靠來源,沒有人可以說那是「博客」就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因為那是真真正正由陶傑撰文、於蘋果刊出的專欄文章!黃世澤先生的盲目回退行為,旨在將他的糗事給隱屏,不欲考慮這些細節的所論中立者就更是幫凶,還有,你會不會看到一個比黃先生更知名的時事評論員條目會像這個條目那麼「詳盡」的?「黃世澤很關心他的母校」又關我們甚麼事? adoru

有關本條目的過量廣宣內容

本條目明顯地出現過份宣傳的內容,較早前,本人曾經對該條目作出修正----加入「本條目有過多廣告宣傳」模板並移除過量的宣傳,但及後被管理員妙詩人以「移除可靠內容」為由將本人封禁,及後更將本條目回退至「充斥廣告宣傳文章之版本」,並將之保護,讓ip用戶不能編輯,妙詩人此舉明顯是護短行為。

事實上,維基本身已強調這裡不是宣傳個人或機構的網站︰「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不是說服他人或擁護某方的場所」、「維基維基百科不是自我宣傳場所」,由於過去妙詩人跟本人出現過多次爭端,在下更被此人多次抹黑、多次無理封禁的經歷,而是次對本條目提出質疑的亦為在下本人,因此本人有感受到此管理員的不公平針對待,另外,本人亦有感妙詩人在多個本人有分參與編輯或提出質疑的條目,包括此條目的管理出現嚴重的偏差,未能做到管理員的客觀中立原則。

「黃世澤於大學畢業後先加入城市電訊集團......曾與梁文道輪流於《都市日報》撰寫專欄。」以上一整段黃世澤的自我宣傳廣告稿,就連一個來源都沒有,將之移除根本沒有不當,事實上,該條目的所謂內源很多都是「水分」,所謂的來源不是沒有帶有連結,就是沒帶連結兼離題萬丈(廣東話的『九唔搭八』),只是疑似黃世澤的「文章題目」以及工作履歷陳述。

我很質疑為何那頁會出現這種旨在宣傳自己的「可靠來源」,黃世澤是個具有知名度的時事評論員,但相信並不至於連他那個機構做過一段短時間甚至兩集也要被「羅列」,甚至連「黃世澤先生很關心母校」都給記載,會不會太有點貼金味道?

如有人要強言這都是「可靠來源」,請說服大家,為何另一位必比黃更知名,常於電視熒幕出現的另一位評論員劉銳紹,以至是其他比黃氏知名得多的時事評論員,其同名條目為何不比黃世澤要來得「詳盡」?

另外,既然黃世澤條目楔子部分已有註明「黃努力爭取BNO持有人有居英權」一事,但此事其實已經結案,那就應該讓網民知道此事的最終結果,事實上,連 陶傑也有撰文論及該事,他(陶傑)的評論文章也顯然刊登於蘋果日報,只是在蘋果網站的版面安排下,該篇評論文章被放到「名人博客」版面,可是,又被一些「有心袒 護黃世澤的人」以「博客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將這件事實予以否定,導致「黃努力爭取BNO持有人有居英權失敗」這件關於黃世澤的事跡不能顯出於黃世 澤條目以內。

本 人明白,這些事情是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不願意被記載到維基的,但我要反問指摘本人的編輯是「別有用心」的一些人,如此有心經營條目、準繩鬆緊不一的編輯及管理態度,是否護短得不公道又不能以理服人?

現在,黃世澤條目明顯是有人刻意將黃氏略帶負面的段落都給移除,但管理員妙詩人同一時間又容許過多、過量,甚或是沒有來源的宣傳都給貼到條目,這明顯是箝制言論、左右輿論之舉。

本人同時亦有感在維基受到個別人士所針對,由於提出以上質疑的是dai adoru,即本人,因此必然受到管理員妙詩人的針對(過去現在亦然),就黃世澤條目而言,妙君更不可思議地容許這些過份的宣傳出現於維基,並砌詞本人「破壞條目」,管理員妙詩人早前更以「多次回退」的理由封禁本人,及後更以「無禮、攻擊別人」為由將本人封禁至11月21日,惟妙詩人對於黃世澤的 無禮攻擊本人、回退條目、自我宣傳卻從未作出任何判斷,妙詩人實有護短,選擇性執法的可疑。

事實上黃世澤一條目其實已經有違「維基不是宣傳個人或機構的平台」這點方針,妙君甚至癲倒是非反指本人「屢次回退可靠內容」藉此封禁本人,實令人懷疑妙詩人有否公平公正地處理每件編輯爭議。 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1:18 (UTC)回复

有關居歐權事件

過去,本人曾在本條目加入黃氏於「居歐權」事件的相關報道,但多次被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移除,並單方向管理員籠統地投訴「有人在此條目進行破壞」、「加入不實不可靠來源」,結果本人被妙詩人管理員無理回退條目及將本人封禁,明顯有人不願意一些事跡被記載到維基,但文章及電台錄音均是出自黃氏本人,顯然有管理員未能公正執法,並基於個人私怨對個別維基人作出針對,如有關管理員一再公器私用企圖剷除異己,本人不排除向維基管理層作出投訴。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38 (UTC)回复

有關「簡歷」

有關「簡歷」是否過於冗長?又,很多網民都認為黃於下述好多機構只屬「過客」,只侍過非常短的時間,加上根本無可靠來源可證 ,對於這種「履歷」是否應該出現於維基,實在令人質疑。

各位也可以參考跟內文個別段落相應的來源註釋,根本不帶有連結,有些甚至在混水摸魚,如「於網絡電台任技術支援」卻是引用一個文章標題《學者:毓民成功會變潮流》作為來源,如果有人(不論是黃世澤本人還是管理員妙詩人)要公器私用袒護自己、隱惡揚善隱含一些事實,又或是要「借刀」剷除異己,維基不是你們可以胡作非為的私人花園!

如果有人對本人以上看法有異議,請舉出黃於各個機構工作的實際時間,而事實上,其他比黃更知名的香港評論員的維基條目都不會如本條目般過份硬賣。

一則聲明︰我收回對黃世澤早前的道歉,因為黃氏在維基沒有特權。黃世澤本人也曾揚言要以法律手段「控告本人誹謗他操控本條目」,但我現在有理由認為,黃堅持將本條目要回退至一個只可揚善,要維基人絕對隱惡的版本,這根本就是一種政治干預,因為我們一直也不見黃氏舉出他的理據,我們也不知道黃是否也會像任先生一樣有個A小姐為他編輯維基,黃世澤本人要操控本條目未必須要動用他那個User:Martinoei帳號。

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1:38 (UTC)回复

可以把简历一章内所有没有来源的部分删除,所有有来源的部分保留。--Wing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11 (UTC)回复
經過編輯及網上搜查,發現有關簡歷部分充斥著非常多的原創研究及廣告內容,當中更有名不符實或不可查證的部分,如「中大國際化政策問題上黑箱作業」、「中文大學客席講師」等等,而有關「講師」的來源查證更是「查無此人」,加上冗長的原文所提及黃氏曾任職的各家機構,亦無來源可證,也無實則年份陳明,網上更有網民指出黃個別電台節目更只做了不到數集便被徹換,如果這樣都可以視視之為履歷,恐怕本條目應該可以寫得更加冗長累贅;另外,理論上電視台或電台需要找人評論時事,必然會邀請評論員列席節目,但很多比黃知名而有曝光率的香港時事評論員,他們的條目是否應該要像本條目般冗長地羅列出曾經在哪裡和哪裡做過「嘉賓」呢?根本就無這個必要,維基本身亦已強調這裡不是廣告宣傳之地,更加不是一個不經篩選、收容雜亂無章資訊的場所。事實上像劉銳紹李鵬飛等香港時事評論員的條目也不會如本條目一般混亂。
本人已經過量的宣傳及來源無法證實的段落給移除,由於過去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多次回退及發動編輯戰,並受到管理員妙詩人不公正的袒護,敬希各位可以對本條目作出監察。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9:21 (UTC)回复

論壇是否可靠來源的問題

首先必須回應User:Mythsearcher,現時本條目的最新版本根本就沒有所謂「來源不可靠」,陶傑「灰色的條文一旦見光」的來源早已附上,就是該段最後所附的蘋果日報連結。

其次是,我非常看不起一些人經常動輒說啥「論壇非可靠來源」,這些所謂硬道理根本只是箝制言論的口實──當一些媒體網站的文章連結失效/文章被移除,網民於論壇的轉載便成為追朔來源,而且紙媒體都會偶有出現失實報道,如果有人認為經過媒體的報道才叫「可靠來源」,這無疑是太天真的想法。再講現在已經是web2.0的年代,網民已經不是單純的接收,網民亦可對公眾人物或時事作出評價,而電子媒體亦經常於討論區觀察公眾對某某事情的反應,這就反映網民意見有參考價值,強言甚麼「發文者可以隨便寫個名人的名稱上去假稱是該人寫的」,硬要說寫條目的人是「有居心」、硬要說來自網民的來源都是「不可靠的」,這種判斷叫做武斷,叫做小人之心,叫做惡意推定,也是箝制言論之舉。

經常強調維基有甚麼甚麼方針,但卻無視維基亦有強調「維基百科絕對不是法律體系。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網民的留言是否可靠、可信,大可由讀者去判斷,根本不用一些人的過份熱心去為大家在這個位置上「篩選內容」,反而我很奇怪早前曾經有人刻意操作本條目,個別某某和某某在這裡抹黑本人「加入不可靠來原」和「移除可靠來源」,但事實大家都見得到了,我在上面的文字也詳述了前編輯者在本條目怎樣混水摸魚為黃先生去貼金,User:Mythsearcher和管理員妙詩人亦對相關人士作出嚴重又過份的袒護,這種其身不正以及對來源可靠與否的原則居然又隨時可變,未免太不知所謂了吧?這種不公平的維基人根本就不值得尊敬,也無資格強求別人尊重,因為你們根本就最不尊重維基。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21:21 (UTC)回复

我刪除的連結為一論壇連結, 而您所附的蘋果日報連結內文與該段並不相同. 我亦曾把該論壇中的文章句子放到Google上搜尋, 但是並無一樣的結果. 因此我要您給予來源. 我只是客觀的去做事, 您做的多個修改只要有可靠來源我動都不動, 連很多看起來像是個人研究的說法我都不管, 您把這視為過份袒護是您過於武斷和惡意推斷的結果, 是一種嚴重的人身攻擊. 您可能不知道您這種行為的傷害性, 您所加入說是陶傑的說法的資料, 出自不可能查證真偽的論壇, 任何人都能用偽名發出, 是可能構成為誹謗的行為, 而會受這行為的法律後果的不會是您, 而是維基這個網站. 因此要求您給予可靠來源是一種保護維基的行為. 您所講的甚麼維基百科不是法律體系的句子, 也請您看清楚維基五大支柱是不能被忽視的方針, 這些方針是讓維基百科有可信性, 可靠性以及不會違反法律等等的存續重點. 待在維基夠久就常聽到有人不想守基礎方針時會拿這句出來講, 但這完全不成理由.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7:24 (UTC)回复
先生,你一味方針方針,但何解你偏偏就是不能同意「維基不是法律體系」這一點?真的因為你「待在維基夠久就常聽到有人不想守基礎方針時會拿這句出來講, 但這完全不成理由」嗎?
閣下可認為自己有切實地以「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嗎?猶記得本人曾經向你解釋於本條目的編輯立場及理由,但卻是被涼薄的閣下以一句「不要長篇大論」冷待,然而,既然閣下曾經在本人的頁面留言,長篇大論是基於回應及清楚交代事情,有一句我是要還你的︰「當別人已經拿出了可靠來源就請您不要再長篇大論浪費維基資源」。
「連很多看起來像是個人研究的說法我都不管」你這個說法就更好笑了,請問先生你知道甚麼叫個人研究嗎?如果你是知道的,我想你就不會縱容上個「羅列黃世澤本人那裡那裡待過,但又不帶有連結證明的詳盡履歷」的編輯版本,不見你去求證來源虛實,更不見到主動移除問題內容。我相信,我的編輯並沒有所謂的個人研究,黃先生的言行實實在在地出自其博其口,即使是「被別人研究」又可以怪罪他人算到編輯的人的頭上,他就不帶有半點責任嗎?在上面的文章我也已經說得好清楚,很多文字都是過量的廣宣,你令人感到奇怪的在於你居然認為這些「不是問題」,反而是指摘按客觀事實去編輯的我「移除來源」,難道這還不叫過份袒護?強言討論區的留言可以是網民「砌詞成文」又不是武斷和惡意嗎?請不要又再來抹黑別人對你人身攻擊好了沒?我對你的質疑難道是生安白造出來的嗎?
「您所加入說是陶傑的說法的資料, 出自不可能查證真偽的論壇, 任何人都能用偽名發出, 是可能構成為誹謗的行為」,再說一次,那來自蘋果日報的連結[7]可以作證,這絕對是陶傑先生的文章,也並非你所指的「與該段並不相同」,因為連結文章本身確實帶有「灰色的條文,一旦見光,政府內政部就會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區別兩種護照」、「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會把漏洞公開」等句子,就章你要拿該文章的題目《BNO、蠢老鼠》去google一下,我也可以找到很多結果出來,很奇怪到了這個地步,明明是種種來源可以作證作實,你這個「還是要袒護到底」的人還是要堅持別人所撰的是不可靠來源,還要端出甚麼甚麼方針支柱,但自己又在其身不正,實在令人感到厭煩!最後,換我向你提出一點︰無道理、強詞奪理和癲倒是非的道理,請你不要長篇大論,多謝!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9:45 (UTC)回复
另,如果你是要質疑陶傑先生是否真的有撰寫過《見光死》一文,你亦可以自行google「陶傑」和「見光死」兩個關連字,如果你要質疑文章的可信性,我無法阻止,但就明顯和你的說法不同,為何你找不到,而我又可以找到很多結果出來?難道你要說所有「轉載」文章的網民都是立心不良、或者「和黃世澤有仇」麼?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10:21 (UTC)回复
另,陶傑那篇在蘋果日報的《見光死》原文連結早前失效(已補回),但正如我之前所述,「當一些媒體網站的文章連結失效/文章被移除,網民於論壇的轉載便成為追朔來源」;而在我查找連結的過程間,我也找到了一個陶傑於商台881《陶言無忌》聲音專欄的文字版,該文章所述的跟蘋果《見光死》一文內容大致相同,並被上載到商台的官方網站[8]
只是,我非常不明白的是,我還不是一樣的google,為何別人可以找到了很多來源證明,但先生你偏偏卻是「找不到」?如果你確實有搜尋過,應該像我一樣找到不少才是,如果你真的中立沒有袒護過黃先生,你更應該將你搜尋到的主動舉證出來,根本不可能到此時此刻還是要質疑別人,閣下過往所表現出來的言行的中立性相當可疑,你的所謂維基助理編輯函頭也令人感覺名不符實!請垂注,本人對閣下的評價並非人身攻擊,而是合理質疑。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10:31 (UTC)回复
非常簡單, 您在提交編輯前, 下面的粉紅長方格最下面一項: "內容亦務必符合WP:中立觀點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三大方針。敬請注意並感謝參與。" 已經清楚表明維基最為重要的三個方針. 維基不是法律體系的說法, 並不是說可以不遵守方針. 尤其是以WP:五大支柱頁中已經明確寫明: "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除了上面闡述的思想總體原則之外,維基百科沒有一成不變的規則。" 連五大支柱的第五項都並無跳過前四大支柱, 而是說除上面以外. 而我刪去以論壇作為資料來源而沒有刪去內文, 就是尊重維基的可供查證精神同時, 抱持着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的想法, 希望您去給予出處.
我在之前已經說過, 我對這條目完全不了解, 所以我不會對內文作出是否正確的判斷. 很自然的我也因此不管原來的版本或是現有版本是否個人研究, 因為原文也缺乏出處.
我刪的部份我的確丟到Google去搜尋個別引用句子, 例如:"政府內政部就會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 得到的結果都是Blog, Forum, 網上不能視為可靠來源的新聞頁及維基本身. 您說搜得到結果的"BNO、蠢老鼠"同理. 搜得出後面那蘋果日報的新聞頁沒錯, 不過裏面卻沒有「灰色的條文,一旦見光,政府內政部就會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區別兩種護照」、「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會把漏洞公開」這兩句.
而我不知道您為甚麼在此暴走發飆講他自己的發言的資料來源, 我完全沒有講這部份.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8:33 (UTC)回复
「我在之前已經說過, 我對這條目完全不了解, 所以我不會對內文作出是否正確的判斷. 很自然的我也因此不管原來的版本或是現有版本是否個人研究, 因為原文也缺乏出處.」
你對條目不了解,但又不打算去了解,所以「不能對內文判斷」?很自然也「因此不管」?但早前你不是在同一時間又力指我甚麼「加入不可靠來源」、「移除可靠來源」之類嗎?這樣沒有原則的城管,管一些又不管一些,偏頗不是太實在嗎?試問其身不正的人有資格去說三道四嗎?先生你連自圓其說都很勉強吧!
「灰色的條文,一旦見光,政府內政部就會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區別兩種護照」[9],「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會把漏洞公開」[10]這兩句,也明顯出現於陶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原文之上,你一直說甚麼「找不到」,如果你不是沒有編輯和資料搜集的能力,大概你是在刻意迴避,有意混淆大家視聽,這種有選擇性的編輯態度是可恥的。再講,難道以下這個連結[11]得出的搜尋結果,都是網民「做」出來,都是「發文者可以隨便寫個名人的名稱上去假稱是該人寫」的嗎?暴走,是因為看到一些像你和妙詩人一樣不公平但又要假惺惺的人去擾亂維基的秩序,相信誰都不能容忍你們這種其身不正!就是過去現在也不只我一人在質疑本條目的中立性,難道你們又要「惡意推定」提出質疑的所有人嗎?要是你不願意切回問題所在,我們的對話可以到此為止,你也不用再長篇大論了,真是煩厭。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9:21 (UTC)回复
這就是您不講理的地方.
  1. 我刪去論壇的連結要求您給予資料來源的部份和「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會把漏洞公開」無關, 請勿無限上綱.
  2. 我刪去論壇連結, 作出來源請求, 您只要貼上您在這篇貼的來源就無問題, 無需罵人.
  3. 加入模版要求可靠來源並無拑制言論, 因為內文還存在, 您一開始的指控根本就是無理取鬧.
  4. 您一開始大大聲說句尾的來源有包括該段, 實際上就是沒有. 您現在還是要用另一個來源來補充.
  5. 您連結的搜尋結果, 請您看清楚有哪一個是可靠來源. 而且您無加入引號, 因此第二頁以後很多結果其實是False Positive, 即只有該句的幾個字就被當成結果. 正確的搜尋需要引號. 得出結果1為討論區, 2為討論區, 3為Blog, 4為Blog. 請問有哪一個是可靠來源? 把無關這次請求來源的後半句取走, 只搜尋前半相關, 則得出結果是1維基, 2維基, 3Blog, 4~6高登, 討論區, Blog, 留言版, 討論區, 討論區, Blog,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Blog, 討論區, 討論區, Blog, Blog,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討論區. 好了, 請問有甚麼是可靠來源? 我不知道為甚麼沒搜尋到蘋果日報的網頁, 也就是您在這貼的, 但這就是事實. 您一開始沒有貼可靠來源, 我要求您貼出來, 只要您貼出來, 這大堆討論根本是完全不必要亦對您的編輯無其他任何影響. 您也不是找不到可靠來源, 我也看到您加入很多其他可靠來源, 要您給予一個可靠來源您就暴走, 您的脾氣, 態度就是這麼差. 實際上您與其他人的磨擦基本上也是如此產生, 改不改是您自己的事, 我管不到您, 我只能給您意見.
  6. 而且, 請您看已看看歷史頁 您以為不可靠來源是我個人判斷? (目前 | 先前)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29 Crazy daisuke (對話 | 貢獻) (8,949位元組) (撤銷) (增加不可靠來源) 這是系統自己打出來的, 我在監視列表中連續幾天看到這條目由同一人編輯多次, 所以才會來看看發生甚麼事. 而會監視的原因很簡單, 就是因為之前有人在這大吵過讓我編輯過這條目. 如果我沒編輯過這條目, 我根本不會來監視這條目. 如果您不作出回應, 過一段時間我大概就不會再監視這種我本身毫無興趣的條目.
  7. 您完全在作惡意推斷, 如果我真的有意偏袒黃世澤(我不看標題連這名稱都打不出來, 事實上在香港市民中的知名度根本就沒有多高, 最少遠不及陶傑, 更有趣的是Google上搜尋黃世澤也才24300個結果, 比起Mythsearcher的18200也才多了那34%左右, 而Mythsearcher只是一個毫無知名度的人, 當時事評論員按道理應該有很多地方作出過評論, 以及其他人會轉貼其說話, 而更易搜到其名稱, 可見黃世澤也沒多有名), 您的其他編輯不論增減我為甚麼不去作出修改, 在系統也說您加入的來源不可靠時, 才只不過是刪了個論壇連結, 連條目的相關內容都沒刪?
  8. 對內文不管, 不代表不管資料來源是否可靠. 不代表不管您有否刪去可靠來源. 我連來源內的文字與本頁內容是否相符我都沒看, 而只看該來源是否可靠, 或是後面的可靠來源是否有包含這部份內容. 嚴格來談, 我連自己去搜尋來源都不需要, 因為您是加入內容者, 舉證責任在於您. 您要證明您加入的內容有可靠資料來源. 而又因為我根本不看內文, 您不加資料來源我反而不會知道那是否有來源, 或是否有爭議性(維基的方針是沒爭議性的部份不需要一一加入來源, 只是加入避免將來會引起的爭議會更好), 您想避免我作任何編輯, 最簡單的就是即使找不到可靠來源, 也不加入不可靠來源.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3:16 (UTC)回复
對不起,你算了吧,好嗎?你覺得我長篇大論,我何嘗不覺得你又長又侵死唔斷氣?實在沒有興趣跟一些負隅頑抗不斷死撐的人糾纏下去。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7:02 (UTC)回复
一直以來死撐的都是您, 您一直不看規則, 以您個人的偏見看事物, 講甚麼都不聽, 極度排斥異見人仕, 永遠只有您講沒有人講, 沒見過您真心有悔意認錯, 一再死不認錯, 當成只有其他人會錯. 和您講道理您只會長篇把完全無關的東西全部拉在一起講, 顧左右而言他的同時淡化您自己的錯誤行為, 不肯正面面對. 講一大堆最後您不又是要把可靠來源加回進文章中? 我不出聲您最初加入個不可靠來源就算, 您講這一大堆東西只證明您死雞撐飯蓋, 想要跌落地執番揸沙, 但狂罵別人的結果卻是越來越找不到下台階, 最後說不過人就反指對方長篇大論不斷死撐, 其實不講理的一直都是您, 如果您真的沒錯, 您有需要找回可靠來源加回進去嗎? 沒興趣糾纏就好好的依維基的方針編輯改善維基, 少點無理取鬧的甚麼都要指責別人. 力賤得人敬, 口賤得人憎, 這世界不是環繞您來轉的, 其他人不需要都依您的想法千依百順的聽您的話做事.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8:31 (UTC)回复
請問閣下上面的留言除了發洩和潑婦罵街之外,有沒有甚麼道理可言?我看,要求全世界圍著自己轉的,是閣下吧!我要聲討你的,是你一邊力指別人加入不可靠來源,但同時又縱容自己縱容黃世澤將種種不可靠來源保留於本條目之內,但又要強調自己「對條目不熟悉」、「對條目不了解」,但又不打算去了解,還要將自己的「不管、不考究、不能對內文判斷」合理化,你認為你一直以來的表現叫做「尊重維基」、「重視方針」?我最終也加入了可靠的來源,請問你除了指手劃腳之外,又為本條目做過了甚麼?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1:10 (UTC)回复
我防止了您使用不可靠來源, 把您原本極度堅持加入不可靠來源的行為阻止. 您以為這叫沒有做過甚麼? 您自己的行為不被接納, 別人指證, 您更正了您的部份行為, 這已經是別人有做過事的證明. 您在上面的留言才是發洩和潑婦罵街, 我只是回應您在這部份最初的發難. 而您的發難根本毫無意義, 因為實實在在的就是您加入了連維基的系統都發現了的不可靠來源, 而您之後一連串編輯都沒修正這點, 至我刪去該來源後您才有找回可靠來源.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05:34 (UTC)回复

我對Crazy Daisuke瘋狂編輯戰提出的解決方案

  • 對我這挺沒有自戀狂的傢伙,我自行提刪,免得麻煩,另行建立Crazy Daisuke的條目,滿足一下他好了,亦減輕大家工作量。
  • 對他的瘋狂編輯戰,大家要有個了斷,如果不刪的話,就回復到Crazy Daisuke他本人用戶口大編特編前的版本,其他人可以繼續編輯,但Crazy Daisuke就免了。事實上,大家應考慮應否讓Crazy Daisuke在否則與他有仇口的傢伙的在生傳記條目的編輯權,個個學他這樣,真的很多維基人會七竅生煙。

我亦補充居歐權事件的看法,陶傑他自己的看法一回事,我亦有在蘋果日報回應,但我有政府文件在手,陶傑只是他個人意見,沒有引用任何可靠來源。而現實例子是,不少香港人憑BNO取得居歐身份,這是不爭事實,但維基不鼓勵原創研究,就算要寫這個爭議,亦應該在英國國民(海外)條目去寫。Crazy Daisuke把維基當成香港網絡大典來編,令人失望。 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5:14 (UTC)回复

1似乎不可能成立, 因為WP:N, 似乎沒有關於此人的足夠關注度可靠來源.
2, 因為WP:OWN, 所以也不可行.
如果您有蘋果日報的資料來源請加入, 反之, 陶傑在第三方出版的可靠來源中所講的話, 實際上在維基已經不是原創研究, 請參看WP:V. 如果今天任何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了資料說某人是英雄, 那不管是否為事實都好, 使用來寫入條目中, 在維基也沒任何違反原創研究.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05:42 (UTC)回复
當然我以上是用來玩曲線,雖然在Crazy Daisuke眼中,我不具備什麼知名度,他才具嘛,訪問過什麼名人,編過什麼書(根據他自己的介紹),我在大學教書、寫專欄全部都是混水摸魚摸回來。我主張提刪我自己的條目,因為Crazy Daisuke這類人,大半精力都在纏擾他人,我沒有時間理這類人。我會在英國國民(海外)條目上加,我不打算在我自己條目上寫,沒意思,我不想與Crazy Daisuke打零意義編輯戰,除非維基中文明確停止他的編輯權。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5:38 (UTC)回复

請Martinoei不要再用有抹黑用戶意味的標題,混淆視聽

黃世澤(Martinoei),發動編輯戰的人、瘋狂的人根本只是你一個吧?你都知道有很多人是只看標題不看內文的,在獨媒你才剛剛抹黑九巴甚麼霸權,在那裡和這裡你都是一樣的德性,閣下面對你的實名條目,只許隱惡揚善,你見條目不能再讓你貼金你就提刪,這種「要留便留,要刪便刪」的態度,實在不該。

「我主張提刪我自己的條目,因為Crazy Daisuke這類人,大半精力都在纏擾他人,我沒有時間理這類人。」請黃世澤先生說話公道,不要再輸打贏要。本人於維基編輯條目眾多,當中亦包括很多知名人物和企業,基於黃的定義,是否有我參與的條目「都在纏擾他人」?說本人「大半精力都在纏擾他人」,潛台詞是否在說所有按著方針並如事實編輯條目的維基人「都是纏擾他人」的?黃先生未免看得自己太重要,所以才不斷對別人陰謀論,而他在維基跟很多「要動黃世澤條目的人」,都起爭端,我想大家有必要了解究竟是編輯的人都在「纏擾黃世澤」、「抹黑黃世澤」,還是黃世澤先生以為維基是為他而設,過去,他高度容許本條目出現很多過量或名不符實的宣傳,可見此人的孤芳自賞和自負。

黃世澤先生,如果你認為我是在「抹黑」你的話,便當這是「抹黑」吧,但本人在維基不只「抹黑」你,我也「抹黑」了很多人,因為我不是為你服務,我只如實記事,不會向任何人提供貼金的服務。

但有一點我是必須要向各位陳明的,本人對本條目,即有關黃世澤先生的編輯,絕無生安白造,亦無牽涉黃先生的隱私,條目所記載的,如「居歐權」,皆為黃先生所引發出來的事宜,於電台節目不能回答主持人問題便撒野要離場,也是黃個人的問題;如「網絡爭議」,皆因為黃先生本人沒有容人之量,公開異見網民個人資料、箝制言論這些不遜的事,皆出自黃自己的博客,以上種種事實,皆出自黃先生本身,「生者傳記」並非檔箭牌,黃先生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義,可以怪誰?可以叫維基移除?難道黃世澤你是橫行大中華地區的網絡黑社會嗎?

另外,黃世澤先生,比起你,我當然不是一個知名人士,我的臉皮很薄而已,就算我要為自己宣傳我也只會放在我自己的地方,不像你,寫稿是這個身分(此事蘋果日報有記載,李八方便曾指出有大學系主任等對黃的自稱有意見),維基又是這個身分(本人曾移除與黃有關的問題履歷,但被他不斷回退,試問怎能說服我去相信這個人的誠信?)!教過一個學期就長期周街話自己係大學兼教,學期完了還繼續自稱為大學兼教,難道你以為自己「一日為師,終身為師」啊?你這樣跟無牌自稱律師沒有分別吧!,不論如何,黃先生你無疑因為孤名釣譽得來相當的知名度,但是你的知名度是否遠高於劉銳紹李鵬飛等,大家心裡有數,因此,如黃的條目要寫得比後面兩位要冗長,相信除了黃世澤本人之外應該沒有人會贊同。再者,既然你自詡為時事評論員,你可以評論時事,別人見你的評論或文章出現問題,任何人無論陶傑或任何網民都可以質疑你,就正如你那最新一篇《公共交通的地產霸權:隧道篇》黃世澤的邏輯水平實在乏善足陳,但最令網民疲累的是黃先生面對批評時就只能訴諸陰謀論──這並非本人一人的經驗,但如果黃世澤先生對與網民溝通這麼不屑,又如果他是把持著甚麼理據足以證明網民是「誹謗了他」的,黃先生當然可以借助法庭平台作為他唯一的溝通平台,這絕對是黃世澤先生的權利──當然,黃先生必須肯定自己持著道理。可是,相信任何人都難以接受維基會縱容黃先生並接受他的所謂投訴,因為這個人根本就其身不正。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23:41 (UTC)回复

反對User:Martinoei視維基為自己的宣傳樂園

首先,我早在一個月前已經補充過與居歐權相關的資料,但黃先生你卻多次不發一言即移除並回退條目至一個只帶有「黃世澤支持港人有居歐權」,一個「只提抱負,不談結果」的版本,但明明事情已有定案,但你就是不欲網民了解來自英方的結果。本條目有關「居歐權」的部分,所述的是「事態發展」,網民有必要知道清楚來隆去脈,這絕對不是你所指的甚麼原創研究。

反而,黃先生聲稱「有文件在手」?有甚麼文件?幾年了!大家都不知道你拿著甚麼文件!再者,你在電台節目回應主持人也不過是回答「德國朋友」,主持人問多你幾句,你又質疑別人「設圈套給你去中計」,以上種種,都是你親口說,而又有文字和聲音可證的!

自戀狂?事實是,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屢次企圖將條目打造成他的宣傳廣告園地!是誰將種種有關自己在哪裡和哪裡待過、又在那個節目出現過的詳盡履歷,容許詳列到本條目?甚至在某大學PT教過一個學期,便一直以「大學兼職講師」之類名函自居?是黃世澤!

編輯戰?是誰屢次將有可靠來源支持的章節移除,不斷回退至一個只記載你那些「好人好事」的版本?是黃世澤!

生者傳記?現在本條目記載閣下的逸事,都是出自你的一言一行,且有可靠來源可證,絕對符合生者傳記的指引。黃世澤先生你要指摘別人別有用心,怪責別人「寫衰你」嗎?這不過是你的惡意推定小人之心!

請你要反對別人、抗議別人之前,也請確定你是把持理據,而不是一味混淆視聽,僅用上「這個DAI ADORU在破壞條目」這類極之籠統、但又無法讓人了解事情真相的所謂理由去告狀,試問,除了妙詩人之外你可以跟誰告狀呢?

本人曾經建議提刪本條目,理由是因為黃世澤本人一度將本條目瘋狂地扶植做一個個人履歷大秀場,宣傳味道近乎你的官方網站一樣,不過該次的提刪討論已經結束,大家都認為本條目應該被保留,但大家都認為有必要改善條目,移除過多的宣傳和你那些可疑的履歷。基於大家的意見,我也應一些網友建議「勇敢地編輯」,黃世澤先生,關於你的事蹟,我並非將香港網絡大典搬字過紙,來源連結盡可能也引用自一些報章官網,現在本條目可以說是比較接近現實的你,所以我很不明白為何你現在又要維基會接納你的提刪「黃世澤」條目的要求,難道,你認為維基百科只是為你一人而設?你就是只容許本條目不盡不實充滿著大量水分?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7:45 (UTC)回复

重申,現時條目所記載的皆為有來源可證,而來源又是源於閣下言行的事實,另外,黃世澤以「法律控告」手段恫嚇網民和維基已經不是第一次,但從來未有真正行動,而事實上黃的所作所為是出於他自己的言行,維基如實記載並未有將他「抹黑」,請各位維基人、管理員以及管理層能夠清楚此人性格,此人亦一直沒有於維基作出貢獻,請黃君留意,即使你有錢可以亂花法庭也不是你的遊樂場,如果黃是要「買取他的正義」亦沒有任何法律理據,黃也一直未有善用維基的討論平台,以法庭作為對話平台,企圖以「法律控告」網民或維基本身或已構成刑事恐嚇。如果黃世澤認為自己有足夠理據,就請他立即動作,不要好像北韓一樣像個小朋友般一斷撒野企圖讓別人注意。本人亦已向維基管理層方面投訴閣下公器私用、箝制言論、惡意中傷及誹謗編輯者,還有一點︰是黃世澤你跟我有仇,我跟你是無仇,請不要再被害妄想,將撰寫條目的人都看成惡意,閣下的想法做法基本上已構成惡意,就這樣。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9:27 (UTC)回复

嚴重抗議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無理移除條目及討論頁的申訴章節

各位,很抱歉,面對瘋狂的黃世澤(Martinoei),本人有感無力應對,希望閣下能給予意見、幫助和定奪。

黃世澤將他人對他的投訴無理移除,並砌詞他人對其人身攻擊,但事實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對其實在可靠的投訴,而於本條目所載的居歐權及網絡爭議部分也有大量來源可證,但黃世澤不欲將之曝光,強行移除,黃世澤不但抹黑他人,更對網民人身攻擊,惟他本人卻容不下別人批評自己,更抹黑網民「人身攻擊」他,做法可恥。

另外,昨日也出現一名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樣強行移除本人所有對黃的質疑,做法相當可疑。也因為黃世澤現同時要求提刪其同名條目,於是他刻意將條目回復至一個「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並企圖令當次提刪變得順理成章。

畢竟,知法犯法、不屑溝通又不容別人討論的他對維基有非常嚴重的傷害,另外此人自詡為時事評論員,我們不能排除他會藉著實際媒體的版面去單方面抹黑維基人,並將其荒謬行為合理化。

為此,本人將在先作通知的前題下,將條目、討論頁等回退至本人的編輯版本,當中提及黃世澤曾企圖維基宣傳自己,以及編輯該條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可以由各位定奪,不用由個別「有心人士」刻意將之隱屏,敬希各位明察各點之可疑,以及對黃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討論頁、網民對其投訴的文字,慎重對其作出懲處。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55 (UTC)回复

临时资料存放

英籍华人黄世泽先生,我们是一家人 黄对大陆红旗事件的评论,转贴非原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douardlicn對話貢獻)加入。

黄涉嫌侵犯隐私及组织投票

在中文维基百科社区发起第四次第7次罢免shizhao管理员职位活动中,有维基用户指出,黃世澤涉嫌参与站外拉票活动的组织,以及在个人博客上贴出他人skype的聊天记录。后被管理员以违反滥用法律手段威胁为由作出封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2:32 (UTC)回复

原來維基百科對閣下來說也只不過是「玩玩」的,對付敵人就不用理會原則,見識了。--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5:43 (UTC)回复

以上仅属私人意见,与维基百科自身无关。别将高登的思维方式放在这里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46 (UTC)回复
抱歉,我指的是閣下把一向維基管理員團隊不屑、視為誹謗基地的網絡大典資料照搬可也,然後再說「看不起就不能拿来玩玩?」的輕蔑態度。高登思維﹖只怕連高登也不如呢。--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0:03 (UTC)回复

封禁账户

因为被指“侮辱他人”、“涉嫌公开他人隐私”、“诉诸法律威胁”等多项原因,黃世澤的維基百科账号[1]2011年再次被封禁。[2]具有讽刺性的是,“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的方针就是黃世澤本人写的。

自食其果,好事!--Wallace Preach My Gospel 2011年7月26日 (二) 14:40 (UTC)回复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23日 (六) 22:32 (UTC)回复

關於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條目上輔仁媒體來源的問題

用戶@Littleguy:堅持認為輔仁媒體不是可靠來源,多次在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中來源為輔仁媒體的內容刪去[12],本人回退他的版本後被他說「搞私人恩怨不要搞得太猥瑣」。

本人認為:

  1. 輔仁媒體是香港的一家網路媒體,是一家正規媒體,屬可靠來源WP:RS
  2. 如果對方堅稱輔仁媒體不是可靠來源,應該先在WP:RSN發起討論,但對方沒有理會。

我認為在WP:RSN得出結果證明輔仁媒體真的不屬於可靠來源前,應將黃世澤條目回退至被Littleguy編輯的版本。--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1:58 (UTC)回复

1. 那裡證明輔仁媒體是正規媒體,照HKGPao 案例,不宜。
2. 其實你插一手根本違反利益衝突指引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88%A9%E7%9B%8A%E8%A1%9D%E7%AA%81 我知黃世澤曾經毫不客氣批評過你,其實你要申明利益衝突,所以我已經假定善意覺得你有點猥瑣。--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05 (UTC)回复
  1. HKG報的可靠性有經WP:RS討論,輔仁媒體有嗎,案例在哪?
  2. 輔仁媒體不是一手來源,你知不知道甚麼才是一手來源?還有更正一下,那不是批評,是造謠,而且多年來被他抹黑的人不計其數。
  3. 我不認為惡意推斷他人搞私人恩怨和使用猥瑣一詞對他人作出人身攻擊是一種善意[13]。--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2 (UTC)回复
我知閣下也很有名,你在漢服事件的表現我也觀摩過,這條目其實攤了那麼久就算了,不過照你的態度。你要玩就隨便,我想會有人通知那個麻煩傢伙,我也不同意他有些作風,但你的作風而言,似乎我見不到維基中文社區有自理能力。你要堅持自便。維基百科中文的公信力,很仰賴社區有否認真看待這個平台,不過,你的態度就算吧,我也該上班了。--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20 (UTC)回复
看不懂閣下在表達甚麼。再說一遍,如果你覺得輔仁媒體不是可靠來源,那就在WP:RS提出,而不是依靠個人喜好或個人判斷去刪除內容,謝謝。--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3:23 (UTC)回复
其實你只不過找維基百科來做公報私仇地方,還要迴避利益申報。你在漢服事件的偉大表現,你自己沒反省?--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0:43 (UTC)回复
你要討論 WP:RS ,我是依據這條,輔仁媒體都該刪掉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建立一個網站或是自己花錢來發行一本書,並且自稱是某領域的專家。基於這個理由,絕大多數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
你要用文匯報我不會反對,因為好歹文匯報是香港政府註冊刊物。
我知 No1lovesu 很有名,我終於見識到這傢伙有多野蠻。--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0:47 (UTC)回复
WP:RS並無禁止評論文章作為來源使用。
顯然有人不清楚利益申報何意。
輔仁媒體是一家香港網媒,是一家在香港註冊的媒體公司,其報道有被一些著作引用,其自身也有被學術文章及其他媒體提及,顯然該媒體不能簡單地被稱為一個「個人網站」。--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1:39 (UTC)」。回复
辅仁媒体条目描述,只获得刊登权,那么与共笔博客(专栏)的区别是?未见表明其文章有何种良好声誉。如果只刊登原文而无内容审定,Wikipedia:可靠来源#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作者與《輔仁》的關係 “故此,作者及作者所屬團體能否順利傳遞訊息,對我們而言才是最重要的”,“作者利用此平台達至本身的目標,才是繼續參與此平台的最大原動力。”,所以其全部内容是否均可视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网站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作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发表与宣传行为(仅多了一个网站审核和排版流程,而大众平台是先发后审、自动化排版)。必要时,重要人物的观点也许可能作第一手来源补充使用,但内容来源须可信。--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2:42 (UTC)回复
該來源的作者是該媒體的總編輯。--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01:04 (UTC)回复
人人都可以自己建立一個媒體當總編輯
你修改輔仁媒體的條目做法,我已經可以假定閣下絕非善意。--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11:34 (UTC)回复
人人都可以當老闆可以當飛機師可以發財可以當建築師。
這又是一個莫名奇妙的指控。--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22:01 (UTC)回复
很明顯,你打算拿維基中文做公報私仇地方,我打算放一個維基假期,你要把維基中文當成垃圾崗,隨你,我認為維基中文一眾中國來的編輯,已經令可靠來源原則變成一紙具文。--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16日 (日) 14:23 (UTC)回复
閣下的確需要放個假來清醒和冷靜一下,希望你休息完後,不要再不斷地作出任何各種無意義的惡意推定、詆毀和不實指控,如果這場假期還是沒能令閣下各種莫名其妙的恨意被消除,那我只能表示遺憾。--No1lovesu留言) 2023年4月16日 (日) 16:22 (UTC) 注:補回被Littleguy刪除的留言及修復簽名。—No1lovesu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請問你對黃世澤公報私仇完畢沒有?中文維基要做垃圾崗要做多久?看來那個講粗口的 Dragoon17cc 澳門人也是與你一黨。雖然我知道你不是港澳的人,你根本中國來的。--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4:42 (UTC)回复

連名都不簽的廢話,請你自己簽了名再打過來吧。--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3:52 (UTC)回复

請問世7有哪次預測說中的?八月封關了嗎?退款給口罩苦主嗎?——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22:48 (UTC)回复

如果不搞清楚 no1lovesu 身份,這條目有人堅持要用不可靠來源,我已經寫了電郵給黃世澤本人,這爭拗我不打算管了。如果維基中文對自己的公信力都毫不珍惜,黃世澤這傢伙有時是很野蠻,但上天創造這個人出來,似乎有上帝的理由。但以 no1lovesu在漢服界的表現,我一定不會假定這傢伙是善意。--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5日 (二) 23:36 (UTC)回复

@Littleguy,請問世7有退款給苦主嗎?有人說世7粉的智力偏低,我看那些言論看來是正確的。--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23:00 (UTC)回复
請問維基中文討論能否容許粗言穢語?--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3:50 (UTC)回复
智力偏低是粗言?你歧視弱能人士?世上的確有不少人智力異於常人(不論高於或低於),難道說智力低於平均就是粗言嗎?--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22:51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3-06-20

  请求已拒绝

Category:香港公民黨前成員改为Category:香港公民党成员,因为该分类已被重定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0日 (二) 13:35 (UTC)回复

(:)回應@落花有意12138保護理由為User:LittleguyUser:No1lovesuUser:128.106.96.154User:Zorua FoxUser:DinoWP對於是否要在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裡加入口罩代購事件章節中出現編輯爭議--林勇智 2023年6月23日 (五) 05:23 (UTC)回复
@D2513850:这是一个编辑请求,而不是申请解除保护。您的回复令我疑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3日 (五) 13:59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為了避免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條目的編輯爭議擴大到整個條目,故需要跟爭議雙方討論--林勇智 2023年6月23日 (五) 15:00 (UTC)回复
@D2513850我不认为这和你提出的争议有关,但是还是ping一下吧。
@LittleguyNo1lovesu128.106.96.154Zorua FoxDinoWP根据部分用户提出的建议,征求编辑争议双方的意见。若您有相关意见,请提出。——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3日 (五) 15:16 (UTC)回复
 未完成,保護期已過,請自行修改。--A1Cafel留言2023年8月8日 (二) 09: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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