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

A1Cafel在话题“编辑请求 2023-06-20”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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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0日页面存废讨论没有共识
2006年4月7日页面存废讨论没有共识
2007年3月17日页面存废讨论保留
2007年6月6日页面存废讨论没有共识
2007年8月6日页面存废讨论保留
2010年12月28日页面存废讨论保留
2011年1月6日页面存废讨论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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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

已将本页面保留的存废讨论纪录存档,有需要的请到Talk:黄世泽/存废讨论纪录查阅,谢谢。—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7:44 (UTC)回复

已将其他2008年以前的讨论存档,有需要的请到Talk:黄世泽/存档1查阅,谢谢。—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8:01 (UTC)回复

黄世泽还有在中大教书吗?

是不是给中大解雇了?61.18.170.50 (留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5:09 (UTC) 在中大网页找不到他名字…195.195.78.21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02:02 (UTC)回复

来自苹果日报/李八方/2006-06-15的《隔墙有耳》专栏︰“黄世泽系中大政治及行政学系有教part-time ,佢写文通常叫自己做中大兼职讲师。八方听闻,有d政政系教授对佢有意见,因为佢教果个course 已系上年上学期结束,下年揾唔揾佢教仲未知,但佢仲周街自称系中大兼职讲师,好似太老定。”,[5]有关黄之可疑工作履历,已经悉数移除。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20:31 (UTC)回复

有关黄世泽本人删除自己的负面评价

本人认为,黄世泽条目并非一个罗列其“好人好事”的地方,黄世泽先生存在负面评价乃基于黄世泽先生自身的言行,这些都是不容黄世泽先生可以否认的,但黄先生却屡次将不利自己的章节移除,实在不当。而在网里网外,黄世泽先生一直有打压网民言论,不容他方意见的前科,而黄世泽先生亦刻意将自己的同名条目隐恶扬善,有意让其条目满载其工作履历,但不容留下负面评价,黄先生将维基作为自我宣传的地方,也值得商榷。 adoru

事实上您想要加入的都是单单出自香港独立媒体网站的文章, 我是不知道黄先生有什么事迹, 但是对于这网站是否可靠来源我持有疑问.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部落格, 任何人都可以自行设立并作出创作.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一个网站或是自己花钱来发行一本书,并且自称是某领域的专家。基于这个理由,绝大多数的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资料来源。 您所坚持加入的实际上在维基守则中并不成立, 因此即使不是黄先生去删, 其他编辑也大可以这样做.(只是他们有没有兴趣去编辑这条目罢了) 香港独立媒体的条目一样有这问题, 多次指其他媒体评论自己, 却都只有自己一方的说法而无那些媒体的实际报道内容, 其实完全不符合维基的基础守则.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04:07 (UTC)回复
先生,我知道我在林辉香港独立媒体两条目的编辑有出现争议之处,但我在这里质疑的,是黄世泽这条目是否一个隐恶扬善的“网上履历表”,望君别要离题。不过,我也不吝在此回应你所提到的问题︰正如早前说过的,在林辉的条目中,“要求删除示威片段事件”、“与刘慧卿和黄碧云的粗口争议”、“同时身为记者编者,文章屡被推介”、“施政报告未发表就"预言"置安心计划”等,以上种种言论行为确实出自林辉本人,即使我或任何网民在事后评价林辉什么,也不能改变林辉“豁了出去”的事实,所以就算本人对林辉的言论发表过意见,也不足以让黄世泽先生以此作为移除借口。同样地,在独立媒体条目提及的舆论单一化并非仅本人一人感觉,而黄世泽先生查实亦为“将不同意见人士扣上帽子”当中的一员,相关记载是有理据支持的,当中一些“因人废言”的事实亦出自黄世泽先生本人,“个别网民对不同意见者存在偏见,盲目批评另类观点者都为‘五毛党’的贴文”确实反映出现实情况,而这个情况可是黄世泽先生有份做成的,如果是因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敢作不认所以要移除章节,我会理解黄先生这种“除之而后快”的心态,但黄世泽先生若然又以为“因为adoru和黄世泽有私怨”所以要移除该等出自其口,覆水难收的事实,这是黄世泽先生在撒赖。

“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资料来源”,但如果黄世泽先生本人是为当事人,这些历史、言行都是出自他本人,维基并非不可接受,事实上,引用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为来源的条目,在维基可比比皆是,为何那些不会被修理,反而出自黄世泽本人的言行却不能留呢?是否有人拥有特权?我很希望阁下能够为我释疑。

adoru

请注意, 我在讲的是维基的守则, 我并无判断事件有没有发生, 而是在对于违反维基守则的编辑作出质疑. 我对这些条目可说一无所知, 我单纯对维基上的事件作出评论, 那就是一个部落格被多次引用为资料来源, 而这在维基上是不适合的做法. 如果您说的事件是事实, 那么应该也很易找到其他可靠的资料来源, 例如有实质公信力的报纸, 电视或电台报道. 其他条目有引用, 就是其他条目也有错, 不要因为其他人犯错就觉得自己都可以犯. 我们都知道港铁附例是入闸后不准饮食, 但是入闸后饮食的人还是很多, 这不代表入闸后饮食正确. 很多维基的编辑都无视守则, 甚至连五大支柱都不知道, 而这些人很多, 也做成很多条目有这种非维基本意的状况, 但请勿因此理直气壮的觉得这是可以接受的行为. 我再重申, 我来此并非评论条目编辑战中所讲的事件, 而是提出您所使用的资料来源并非维基接受的可靠来源. 当然黄先生本人没有特权, 相对的, 您也没有. 维基的守则还是大家都要守, 才能让维基改善, 改进.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08:35 (UTC)回复

所说所引的是黄世泽在网上的言行,又怎可能有“例如有实质公信力的报纸, 电视或电台报导”作为来源?须知道,黄世泽作为实名的时事评论员,其言论不论网上网下都比一般人影响大;港铁不容许饮食,但又容许于收费区广设便利店、食店,甚至自动贩卖的刷汽水机,这不是自以为理直气壮,更加不是来自别人的误会,问题的重点是港铁和黄世泽都在惹人误会,他们都是有责任的,然而,港铁批出商店租约、设汽水机,还有黄世泽的粗暴言行以及对网民的恫吓,是实实在在,不容他们抵赖的。另外,本条目有关黄世泽的工作履历实在太多,维基不是个人秀场,比黄先生更知名的时事评论员和专栏作者都不会在维基罗列,本条目对黄氏本人实在小题大作。

adoru
本来生者传记, 主角参与编辑是一件颇为核突的事,特别要发生于本人身上,但由于DAI ADORU的疯狂行径,我只好暂时恢复到妙诗人最后编辑版本,并且寻求保护。但我希望中文维 基编辑,对Crazy Daisuke的行为有适当的处理。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0:43 (UTC)回复
在下只是基于维基中立编辑方针行事,事实上,本条目也太有个人宣传格调,这不是什么“DAI ADORU的疯狂行径”,而是Martinoei本就是黄世泽本人,主角参与编辑确实是一件颇为核突的事,犹其是黄世泽这位主角要将这里视为自己的宣传平台,并只容许扬善隐恶,至于来源是否可靠,正如早前所说,既然所引的是黄世泽在网上的言行,就连知名的陶杰先生都在报章撰文提及黄的事迹,怎可说是“不可靠来源”?还是因为又是黄世泽一人所不喜欢才要移除?黄世泽作为实名的时事评论员,其言论不论网上网下都比一般人影响大,网民可以被他抹黑,但如实撰写黄先生的事迹反而不可?恳请维基管理员对此人的行为作出定夺。 adoru
中立方针不代表可以无视资料来源并非可靠来源. 您说网上发表言论, 那么最少应该以网上言论的原出处而非不可靠来源的评论部落格为来 那么最少应该以网上言论的原出处而非不可靠来源的评论部落格为来源, 并且不应作出评论而单以该来源说明有此言论, 言论是否洽当由读者决定.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44 (UTC)回复
相关的事件实实在在,但如有人感觉本人的编辑手法或语调不中立 (其实从网典剪贴过来),我想应合力完善条目,改善句式,而不是像黄世泽先生本人般不对指控(如条目的冗长/隐恶扬善问题)作出回应。另外有关黄世泽跟网民的争议,虽来源来自香港网络大典,但该处的连结亦非无中生有,并附有来源连结,而当中亦不乏黄先生的亲述,相信来源并非不可靠。当然,将网典原文照搬到维基也可以,但就会令条目变得冗长,黄世泽先生也会反对,并引发更多编辑战。 至于有关此人拟控维基及网民的事件,本人亦问过一些法律界朋友得出一些意见,请到移到页末一看。 adoru
WP:3RR, 我已经在您的用户页加以警告, 此其一. 二, 您要加入资料请您自行取得可靠来源之后才加入, 来源为什么不可靠已经充份告诉过您. 格式和语调其他人可以改, 来源您不提供就没有人帮到您. 引发编辑战不要讲得好像是别人的错, 您一直回退无心讨论后才编辑也是您个人问题.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10日 (三) 07:27 (UTC)回复

Adoru,我在博客公开征求你的邮寄地址和真实姓名的原因,因为我真的积极考虑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阁下诽谤。由本人条目的编辑历史清楚看出,我近数年没有参与任何编辑工作,我自己亦不会撤销你对我条目的编辑,因为利益冲突。但阁下的发表狂,己经对本来公信力不强的中文维基公信力构成严重威胁。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0:34 (UTC)回复

请注意维基的方针中有禁止用户向其他用户作出法律威胁. 又, 我在您的用户贡献页中看到您的编辑历史有多次回退此条目的历史. 并非如您所讲的不会撤锁. 又, 即便对方如何在讲, 您指称对方为发表狂一样是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 希望两位保持文明及遵守维基的基本方针.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44 (UTC)回复

向黄世泽先生道歉

你既然肯道出“我诽谤了你些什么”,而黄世泽先生你近年又真的没有编辑过条目,在这点上,我诚恳地向你道歉。

但,黄世泽先生你对本人的指控,如“五毛”、“流氓”等,阁下这些无理取闹的指控,本人绝对有足够理据反控阁下,只是本人没有阁下家财万贯,但如果你决定控告本人,本人必定为此案作充足准备!

另外,维基方针已有说明,不是个人或机构宣传的地方,你说你没有编辑你的同名条目,但当别的编辑者看到此条目出现过多广告宣传成分,本欲将之移除,但黄世泽先生却屡次回退,我想,这未必是别人诽谤你,而是你的举动惹起别人误会,究竟黄先生你的多次回退动作是否有意让此处成为你的宣传平台,你是最清楚不过的。 adoru

由以上言论来看,证明阁下绝对诚意道歉,本人不接纳有关道歉。除非阁下停止在维基、独立媒体以至其他地方胡作非为行为,否则一切行动会持续。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7:45 (UTC)回复

本人的确在“绝对诚意道歉”,但如你不接纳,也没办法,至于什么才是“胡作非为”的行为,相信并非阁下一人定夺,而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 adoru

我没有兴趣听你这个日夜廿四小时都好像守在维基的家伙的废话,你之后所有信息都会一律回退,除非阁下能提供阁下的邮寄地址以及姓名,用作入禀法院的用途。如果阁下对自己的大作如此有信心,应该不介意提供阁下的真实资料。Martinoei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7:53 (UTC)回复

本人的确在“绝对诚意道歉”,但如你不接纳,也没办法,至于什么才是“胡作非为”的行为,相信并非阁下一人定夺,本人未有指鹿为马,留言皆为事实,阁下要规范本人的言论自由,实在无理,亦与阁下声称的“言论自由”、“反对滥删”等相违背。另外,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不认为钱能通神,不认为事实能够给“高等法院”箝制。

在廿四小时都好像守在维基?是你而已吧?刚才,我也外出吃了个晚饭,又去了健身房三小时,维基只是我生活的小部分,我也希望黄先生你好好保重你的身体。黄世泽先生你永远都是这样,不用讨论页、不用对话页,而是要用到“高等法院”作为传话平台;我是用良心写我的字,但我为何要向你提供我的真实资料呢?你傻的么?网络上传说你曾滋扰和你意见有别的网民,不论孰真孰假,如果我不害怕的话,就是我是傻的。

维基是百科全书, 不是给您发表个人言论自由的平台, 三大方针在编辑页中有连结: 中立观点, 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 事实上我从上面已经讲过, 中立观点不代表可以无视可供查证中的分支之一的可靠来源, 因为事实上您所加入的内容的而且确在维基的标准上并非可靠来源, 不论是香港独立媒体还是香港网络大典都非可靠来源, 该来源是原创研究的机会率极高.(即便研究可能正确一样不行). 而您的编辑亦都有删除大量其他资料, 包括有可靠来源来源的中大网页链接. 依中立观点来谈您亦并无中立之处. 而您现在所讲的传说, 更是不应该加入条目中的未证实言论.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9日 (二) 00:58 (UTC)回复

但,在这些层面上,相信我是毋须道歉

本人发现曾有错怪黄世泽先生之处,已于黄世泽的同名条目及其用户讨论页向他本人道歉 (惟于其讨论页被他多次回退),然而,有些事情上面黄世泽先生确实有失当之处,不容无视;另方面,黄世泽先生仍然不能正视问题所在,仍然坚持用上笼统的指控“利用IP账户不断破坏,发动编辑战,甚至发表无中生有诽谤言论”,但有关林辉、独媒及黄世泽等条目的论述,并无诽谤之处,但黄世泽先生却对本人作出“除非阁下停止在维基、独立媒体以至其他地方胡作非为行为,否则一切行动会持续”的无理要求,本人未有指鹿为马,留言皆为事实,黄世泽先生要规范本人的言论自由,实在无理,亦与阁下声称的“言论自由”、“反对滥删”等相违背。另外,本人亦很相信香港的法律,不认为钱能通神,不认为事实能够给“高等法院”箝制。 反而,黄世泽先生从来不善用讨论页和对话页,一派拒绝沟通对话的态度,反而要用到“高等法院”作为传话平台,就似乎有点那个了。 adoru

请用户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停止对本条目作出回退破坏

本条目太有个人宣传格调,罗列其工作履历过于详尽,事实上,更多更知名的时事评论员或专栏作家的条目都不会像本条目一样“硬卖”,维基方针已有说明,不是个人或机构宣传的地方,但当别的编辑者看到此条目出现过多广告宣传成分,本欲将之移除,但黄世泽先生却屡次回退,而Martinoei本就是黄世泽本人。另外,黄世泽先生一直在维基恐怕要求太多特权,有恃无恐,先是对撰写条目的人妖魔化,然后是以法律控诉去胁迫网民封口就范,黄世泽先生在维基有多少贡献,大家心里有数,黄世泽先生常说这个dai adoru怎怎怎,事实上黄世泽这个人在香港网民亦很知名,就是每见自己不愿看到的描述,都给回退,然后抹黑别人破坏,但真正对条目作出破坏的,显然是他。而截至现在,黄世泽先生亦从未对本条目的问题作出抗辩,足见其单方回退的无理。 adoru

我的回应还是不变, 您一就是把您所讲的可靠来源拿出来并取代您的编辑中那些不可靠来源, 一就是不要再长篇大论浪费大家时间. 您拿出可靠来源之后我们可以谈怎么在条目中加入这些资料, 拿不出来请别回退别人依守则删除不可靠来源的编辑. 事实上您的行为也已经明确的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 您再回退下去只会对您不利. 因为在维基守则中很明显是您在加入不可靠来源而且屡劝不改, 连一丁点的修改都不肯做就一直在回退至已经被人清楚指明为不可靠来源的版本. 您讲再多东西都没用, 根本不到题, 拿不出证据, 要人如何相信您? 不要要求别人去替您搜证, 您要作出修改或是指控对方, 请您自行拿出证据. 举证责任永远在攻击方而非防御方, 不论在法律上还是逻辑上都是如此. 您讲的长篇大论全部都不是证据, 连基础都没有的推论推断是没有用的. 现在在回退的也不止他一个, 我已经清楚指出我作出回退的原因是什么, 这是依足维基守则的回退, 而您不能够拿出证据去证明您有依维基守则做事.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0年11月10日 (三) 17:01 (UTC)回复

有关黄世泽先生拟控维基及网民

,因为黄世泽先生声称打算控告维基和网民,本人特别向法律界朋友请教,纵观黄世泽先生的“民事控诉理据”是可笑的,整理如下几点︰

1.知名人士或机构见网上有疑似诽谤,要提诉主要是控告经营网站的人移除有争议的句子或页面,当然必须于“律师信”中言明哪句有所争议,但黄世泽先生“发信之前”没有陈明其“被诽谤”的具体情况,不能让维基管理员或网民清楚得知哪句属于他所认为的“问题陈述”,而黄世泽先生在相关条目讨论区及其对话页亦摆出一个“不愿对话”的态度,这种“莫须有”的指控根本令网民无所适从,也是黄世泽先生的不负责任。

2.过去,有某报亦以相同理由声称“被诽谤”而要求某讨论区交出网民资料,但都不得要领,这是因为没有刑事成分,除非涉及援交毒品盗版等问题,警方才会向相关的网站索取网民个人资料作调查之用。

3.黄世泽先生向网民公开“征求”DAI ADORU的真实名称及地址,并称“将会用作寄出律师信之用”,此想法绝对只是黄世泽先生一厢情愿将其构思凌架于法律之上,黄先生的“征集”活动,已经有违个人资料的使用;这不是黄世泽先生于网上言明“用途”就能理直气壮地索取或使用任何网民的个人资料,因为黄世泽先生就算要告某某,也不过属于“民事案件”,而且这不过是他单方面的指控,故黄先生没有资格向网民或相关网站索取如某某网民的个人资料。

4.如DAI ADORU有日真的收到由黄世泽先生一方寄出的“律师信”,考虑到黄世泽先生早前确实于网上“公开征集”DAI ADORU真实名称及地址,两件事情加起来,黄世泽先生同样有“未得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下使用其个人资料”之嫌,若有人本身得知DAI ADORU的名称和地址,在他向黄世泽先生披露之前,也必须得到DAI ADORU的同意,否则授受资料的双方均已触犯法例,

5.黄世泽打压恫吓网民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同样是“声称要告人又告网站”,黄先生甚至开出“条件”,“除非按我的意思做,否则必定会告”,黄世泽先生无疑是在胁迫网站为他去箝制和规范网民的言论,黄世泽先生只是不欲异见声音出现于网上,法理上并无根据,情理上,则恃势凌人,以为有钱就能买取他想要的正义。

adoru

6.黄世泽先生在其博客更加言明“主要是想停止DAI ADORU搞事”,但何谓“搞事”呢?本人在香港独立媒体及林辉的条目只是如事实所记事,相关章节亦有来源支持,另外黄世泽条目却被“一些人”编辑成一个“黄世泽个人履历秀场”,而有关那个“居英权事件”亦有报章报导来源支持,而有关黄世泽跟网民的争议,虽来源来自香港网络大典,但该处的连结亦非无中生有,并附有来源连结,而当中亦不乏黄先生的亲述,相信来源并非不可靠。当然,将网典原文照搬到维基也可以,但就会令条目变得冗长,黄世泽先生也会反对,并引发更多编辑战。 ADORU

看这个编辑版本的内容[[6]],冗长、硬卖、小题大做、标榜自我宣传,难道不能挂上“本条目或章节阅读起来像是新闻稿,或包含过度的宣传性语调。”吗?要移除模板请先讲理据,才能说服我们。

黄世泽先生本人在这个与他同名的条目屡次回退、移除模板,刻意让条目沦为他的宣传平台,这是证据确x的,如果说网典真的不能成为来源,我已经对此修正过,而关于黄世泽所认为拥有的居英权问题,本人也已将苹果日报的相关报导附上连结,另有陶杰先生在其苹果日报专栏评论该次事件的文章,都是实实在在的可靠来源,没有人可以说那是“博客”就不能作为可靠来源,因为那是真真正正由陶杰撰文、于苹果刊出的专栏文章!黄世泽先生的盲目回退行为,旨在将他的糗事给隐屏,不欲考虑这些细节的所论中立者就更是帮凶,还有,你会不会看到一个比黄先生更知名的时事评论员条目会像这个条目那么“详尽”的?“黄世泽很关心他的母校”又关我们什么事? adoru

有关本条目的过量广宣内容

本条目明显地出现过分宣传的内容,较早前,本人曾经对该条目作出修正----加入“本条目有过多广告宣传”模板并移除过量的宣传,但及后被管理员妙诗人以“移除可靠内容”为由将本人封禁,及后更将本条目回退至“充斥广告宣传文章之版本”,并将之保护,让ip用户不能编辑,妙诗人此举明显是护短行为。

事实上,维基本身已强调这里不是宣传个人或机构的网站︰“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不是说服他人或拥护某方的场所”、“维基维基百科不是自我宣传场所”,由于过去妙诗人跟本人出现过多次争端,在下更被此人多次抹黑、多次无理封禁的经历,而是次对本条目提出质疑的亦为在下本人,因此本人有感受到此管理员的不公平针对待,另外,本人亦有感妙诗人在多个本人有分参与编辑或提出质疑的条目,包括此条目的管理出现严重的偏差,未能做到管理员的客观中立原则。

“黄世泽于大学毕业后先加入城市电讯集团......曾与梁文道轮流于《都市日报》撰写专栏。”以上一整段黄世泽的自我宣传广告稿,就连一个来源都没有,将之移除根本没有不当,事实上,该条目的所谓内源很多都是“水分”,所谓的来源不是没有带有连结,就是没带连结兼离题万丈(广东话的‘九唔搭八’),只是疑似黄世泽的“文章题目”以及工作履历陈述。

我很质疑为何那页会出现这种旨在宣传自己的“可靠来源”,黄世泽是个具有知名度的时事评论员,但相信并不至于连他那个机构做过一段短时间甚至两集也要被“罗列”,甚至连“黄世泽先生很关心母校”都给记载,会不会太有点贴金味道?

如有人要强言这都是“可靠来源”,请说服大家,为何另一位必比黄更知名,常于电视荧幕出现的另一位评论员刘锐绍,以至是其他比黄氏知名得多的时事评论员,其同名条目为何不比黄世泽要来得“详尽”?

另外,既然黄世泽条目楔子部分已有注明“黄努力争取BNO持有人有居英权”一事,但此事其实已经结案,那就应该让网民知道此事的最终结果,事实上,连 陶杰也有撰文论及该事,他(陶杰)的评论文章也显然刊登于苹果日报,只是在苹果网站的版面安排下,该篇评论文章被放到“名人博客”版面,可是,又被一些“有心袒 护黄世泽的人”以“博客不能作为可靠来源”将这件事实予以否定,导致“黄努力争取BNO持有人有居英权失败”这件关于黄世泽的事迹不能显出于黄世 泽条目以内。

本 人明白,这些事情是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不愿意被记载到维基的,但我要反问指摘本人的编辑是“别有用心”的一些人,如此有心经营条目、准绳松紧不一的编辑及管理态度,是否护短得不公道又不能以理服人?

现在,黄世泽条目明显是有人刻意将黄氏略带负面的段落都给移除,但管理员妙诗人同一时间又容许过多、过量,甚或是没有来源的宣传都给贴到条目,这明显是箝制言论、左右舆论之举。

本人同时亦有感在维基受到个别人士所针对,由于提出以上质疑的是dai adoru,即本人,因此必然受到管理员妙诗人的针对(过去现在亦然),就黄世泽条目而言,妙君更不可思议地容许这些过分的宣传出现于维基,并砌词本人“破坏条目”,管理员妙诗人早前更以“多次回退”的理由封禁本人,及后更以“无礼、攻击别人”为由将本人封禁至11月21日,惟妙诗人对于黄世泽的 无礼攻击本人、回退条目、自我宣传却从未作出任何判断,妙诗人实有护短,选择性执法的可疑。

事实上黄世泽一条目其实已经有违“维基不是宣传个人或机构的平台”这点方针,妙君甚至癫倒是非反指本人“屡次回退可靠内容”借此封禁本人,实令人怀疑妙诗人有否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件编辑争议。 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1:18 (UTC)回复

有关居欧权事件

过去,本人曾在本条目加入黄氏于“居欧权”事件的相关报道,但多次被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移除,并单方向管理员笼统地投诉“有人在此条目进行破坏”、“加入不实不可靠来源”,结果本人被妙诗人管理员无理回退条目及将本人封禁,明显有人不愿意一些事迹被记载到维基,但文章及电台录音均是出自黄氏本人,显然有管理员未能公正执法,并基于个人私怨对个别维基人作出针对,如有关管理员一再公器私用企图铲除异己,本人不排除向维基管理层作出投诉。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38 (UTC)回复

有关“简历”

有关“简历”是否过于冗长?又,很多网民都认为黄于下述好多机构只属“过客”,只侍过非常短的时间,加上根本无可靠来源可证 ,对于这种“履历”是否应该出现于维基,实在令人质疑。

各位也可以参考跟内文个别段落相应的来源注释,根本不带有连结,有些甚至在混水摸鱼,如“于网络电台任技术支援”却是引用一个文章标题《学者:毓民成功会变潮流》作为来源,如果有人(不论是黄世泽本人还是管理员妙诗人)要公器私用袒护自己、隐恶扬善隐含一些事实,又或是要“借刀”铲除异己,维基不是你们可以胡作非为的私人花园!

如果有人对本人以上看法有异议,请举出黄于各个机构工作的实际时间,而事实上,其他比黄更知名的香港评论员的维基条目都不会如本条目般过分硬卖。

一则声明︰我收回对黄世泽早前的道歉,因为黄氏在维基没有特权。黄世泽本人也曾扬言要以法律手段“控告本人诽谤他操控本条目”,但我现在有理由认为,黄坚持将本条目要回退至一个只可扬善,要维基人绝对隐恶的版本,这根本就是一种政治干预,因为我们一直也不见黄氏举出他的理据,我们也不知道黄是否也会像任先生一样有个A小姐为他编辑维基,黄世泽本人要操控本条目未必须要动用他那个User:Martinoei账号。

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1:38 (UTC)回复

可以把简历一章内所有没有来源的部分删除,所有有来源的部分保留。--Wing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11 (UTC)回复
经过编辑及网上搜查,发现有关简历部分充斥着非常多的原创研究及广告内容,当中更有名不符实或不可查证的部分,如“中大国际化政策问题上黑箱作业”、“中文大学客席讲师”等等,而有关“讲师”的来源查证更是“查无此人”,加上冗长的原文所提及黄氏曾任职的各家机构,亦无来源可证,也无实则年份陈明,网上更有网民指出黄个别电台节目更只做了不到数集便被彻换,如果这样都可以视视之为履历,恐怕本条目应该可以写得更加冗长累赘;另外,理论上电视台或电台需要找人评论时事,必然会邀请评论员列席节目,但很多比黄知名而有曝光率的香港时事评论员,他们的条目是否应该要像本条目般冗长地罗列出曾经在哪里和哪里做过“嘉宾”呢?根本就无这个必要,维基本身亦已强调这里不是广告宣传之地,更加不是一个不经筛选、收容杂乱无章资讯的场所。事实上像刘锐绍李鹏飞等香港时事评论员的条目也不会如本条目一般混乱。
本人已经过量的宣传及来源无法证实的段落给移除,由于过去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多次回退及发动编辑战,并受到管理员妙诗人不公正的袒护,敬希各位可以对本条目作出监察。crazy>d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9:21 (UTC)回复

论坛是否可靠来源的问题

首先必须回应User:Mythsearcher,现时本条目的最新版本根本就没有所谓“来源不可靠”,陶杰“灰色的条文一旦见光”的来源早已附上,就是该段最后所附的苹果日报连结。

其次是,我非常看不起一些人经常动辄说啥“论坛非可靠来源”,这些所谓硬道理根本只是箝制言论的口实──当一些媒体网站的文章连结失效/文章被移除,网民于论坛的转载便成为追朔来源,而且纸媒体都会偶有出现失实报道,如果有人认为经过媒体的报道才叫“可靠来源”,这无疑是太天真的想法。再讲现在已经是web2.0的年代,网民已经不是单纯的接收,网民亦可对公众人物或时事作出评价,而电子媒体亦经常于讨论区观察公众对某某事情的反应,这就反映网民意见有参考价值,强言什么“发文者可以随便写个名人的名称上去假称是该人写的”,硬要说写条目的人是“有居心”、硬要说来自网民的来源都是“不可靠的”,这种判断叫做武断,叫做小人之心,叫做恶意推定,也是箝制言论之举。

经常强调维基有什么什么方针,但却无视维基亦有强调“维基百科绝对不是法律体系。应该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而不是盲目跟随预设的方针和程序。”,网民的留言是否可靠、可信,大可由读者去判断,根本不用一些人的过分热心去为大家在这个位置上“筛选内容”,反而我很奇怪早前曾经有人刻意操作本条目,个别某某和某某在这里抹黑本人“加入不可靠来原”和“移除可靠来源”,但事实大家都见得到了,我在上面的文字也详述了前编辑者在本条目怎样混水摸鱼为黄先生去贴金,User:Mythsearcher和管理员妙诗人亦对相关人士作出严重又过分的袒护,这种其身不正以及对来源可靠与否的原则居然又随时可变,未免太不知所谓了吧?这种不公平的维基人根本就不值得尊敬,也无资格强求别人尊重,因为你们根本就最不尊重维基。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21:21 (UTC)回复

我删除的连结为一论坛连结, 而您所附的苹果日报连结内文与该段并不相同. 我亦曾把该论坛中的文章句子放到Google上搜寻, 但是并无一样的结果. 因此我要您给予来源. 我只是客观的去做事, 您做的多个修改只要有可靠来源我动都不动, 连很多看起来像是个人研究的说法我都不管, 您把这视为过分袒护是您过于武断和恶意推断的结果, 是一种严重的人身攻击. 您可能不知道您这种行为的伤害性, 您所加入说是陶杰的说法的资料, 出自不可能查证真伪的论坛, 任何人都能用伪名发出, 是可能构成为诽谤的行为, 而会受这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不会是您, 而是维基这个网站. 因此要求您给予可靠来源是一种保护维基的行为. 您所讲的什么维基百科不是法律体系的句子, 也请您看清楚维基五大支柱是不能被忽视的方针, 这些方针是让维基百科有可信性, 可靠性以及不会违反法律等等的存续重点. 待在维基够久就常听到有人不想守基础方针时会拿这句出来讲, 但这完全不成理由.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7:24 (UTC)回复
先生,你一味方针方针,但何解你偏偏就是不能同意“维基不是法律体系”这一点?真的因为你“待在维基够久就常听到有人不想守基础方针时会拿这句出来讲, 但这完全不成理由”吗?
阁下可认为自己有切实地以“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吗?犹记得本人曾经向你解释于本条目的编辑立场及理由,但却是被凉薄的阁下以一句“不要长篇大论”冷待,然而,既然阁下曾经在本人的页面留言,长篇大论是基于回应及清楚交代事情,有一句我是要还你的︰“当别人已经拿出了可靠来源就请您不要再长篇大论浪费维基资源”。
“连很多看起来像是个人研究的说法我都不管”你这个说法就更好笑了,请问先生你知道什么叫个人研究吗?如果你是知道的,我想你就不会纵容上个“罗列黄世泽本人那里那里待过,但又不带有连结证明的详尽履历”的编辑版本,不见你去求证来源虚实,更不见到主动移除问题内容。我相信,我的编辑并没有所谓的个人研究,黄先生的言行实实在在地出自其博其口,即使是“被别人研究”又可以怪罪他人算到编辑的人的头上,他就不带有半点责任吗?在上面的文章我也已经说得好清楚,很多文字都是过量的广宣,你令人感到奇怪的在于你居然认为这些“不是问题”,反而是指摘按客观事实去编辑的我“移除来源”,难道这还不叫过分袒护?强言讨论区的留言可以是网民“砌词成文”又不是武断和恶意吗?请不要又再来抹黑别人对你人身攻击好了没?我对你的质疑难道是生安白造出来的吗?
“您所加入说是陶杰的说法的资料, 出自不可能查证真伪的论坛, 任何人都能用伪名发出, 是可能构成为诽谤的行为”,再说一次,那来自苹果日报的连结[7]可以作证,这绝对是陶杰先生的文章,也并非你所指的“与该段并不相同”,因为连结文章本身确实带有“灰色的条文,一旦见光,政府内政部就会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区别两种护照”、“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会把漏洞公开”等句子,就章你要拿该文章的题目《BNO、蠢老鼠》去google一下,我也可以找到很多结果出来,很奇怪到了这个地步,明明是种种来源可以作证作实,你这个“还是要袒护到底”的人还是要坚持别人所撰的是不可靠来源,还要端出什么什么方针支柱,但自己又在其身不正,实在令人感到厌烦!最后,换我向你提出一点︰无道理、强词夺理和癫倒是非的道理,请你不要长篇大论,多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9:45 (UTC)回复
另,如果你是要质疑陶杰先生是否真的有撰写过《见光死》一文,你亦可以自行google“陶杰”和“见光死”两个关连字,如果你要质疑文章的可信性,我无法阻止,但就明显和你的说法不同,为何你找不到,而我又可以找到很多结果出来?难道你要说所有“转载”文章的网民都是立心不良、或者“和黄世泽有仇”么?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10:21 (UTC)回复
另,陶杰那篇在苹果日报的《见光死》原文连结早前失效(已补回),但正如我之前所述,“当一些媒体网站的文章连结失效/文章被移除,网民于论坛的转载便成为追朔来源”;而在我查找连结的过程间,我也找到了一个陶杰于商台881《陶言无忌》声音专栏的文字版,该文章所述的跟苹果《见光死》一文内容大致相同,并被上载到商台的官方网站[8]
只是,我非常不明白的是,我还不是一样的google,为何别人可以找到了很多来源证明,但先生你偏偏却是“找不到”?如果你确实有搜寻过,应该像我一样找到不少才是,如果你真的中立没有袒护过黄先生,你更应该将你搜寻到的主动举证出来,根本不可能到此时此刻还是要质疑别人,阁下过往所表现出来的言行的中立性相当可疑,你的所谓维基助理编辑函头也令人感觉名不符实!请垂注,本人对阁下的评价并非人身攻击,而是合理质疑。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10:31 (UTC)回复
非常简单, 您在提交编辑前, 下面的粉红长方格最下面一项: "内容亦务必符合WP:中立观点WP:可供查证WP:非原创研究三大方针。敬请注意并感谢参与。" 已经清楚表明维基最为重要的三个方针. 维基不是法律体系的说法, 并不是说可以不遵守方针. 尤其是以WP:五大支柱页中已经明确写明: "维基百科不墨守成规:除了上面阐述的思想总体原则之外,维基百科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则。" 连五大支柱的第五项都并无跳过前四大支柱, 而是说除上面以外. 而我删去以论坛作为资料来源而没有删去内文, 就是尊重维基的可供查证精神同时, 抱持着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的想法, 希望您去给予出处.
我在之前已经说过, 我对这条目完全不了解, 所以我不会对内文作出是否正确的判断. 很自然的我也因此不管原来的版本或是现有版本是否个人研究, 因为原文也缺乏出处.
我删的部分我的确丢到Google去搜寻个别引用句子, 例如:"政府内政部就会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 得到的结果都是Blog, Forum, 网上不能视为可靠来源的新闻页及维基本身. 您说搜得到结果的"BNO、蠢老鼠"同理. 搜得出后面那苹果日报的新闻页没错, 不过里面却没有“灰色的条文,一旦见光,政府内政部就会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区别两种护照”、“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会把漏洞公开”这两句.
而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在此暴走发飙讲他自己的发言的资料来源, 我完全没有讲这部分.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8:33 (UTC)回复
“我在之前已经说过, 我对这条目完全不了解, 所以我不会对内文作出是否正确的判断. 很自然的我也因此不管原来的版本或是现有版本是否个人研究, 因为原文也缺乏出处.”
你对条目不了解,但又不打算去了解,所以“不能对内文判断”?很自然也“因此不管”?但早前你不是在同一时间又力指我什么“加入不可靠来源”、“移除可靠来源”之类吗?这样没有原则的城管,管一些又不管一些,偏颇不是太实在吗?试问其身不正的人有资格去说三道四吗?先生你连自圆其说都很勉强吧!
“灰色的条文,一旦见光,政府内政部就会明文指令各地教育局,区别两种护照”[9],“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会把漏洞公开”[10]这两句,也明显出现于陶杰在苹果日报的专栏原文之上,你一直说什么“找不到”,如果你不是没有编辑和资料搜集的能力,大概你是在刻意回避,有意混淆大家视听,这种有选择性的编辑态度是可耻的。再讲,难道以下这个连结[11]得出的搜寻结果,都是网民“做”出来,都是“发文者可以随便写个名人的名称上去假称是该人写”的吗?暴走,是因为看到一些像你和妙诗人一样不公平但又要假惺惺的人去扰乱维基的秩序,相信谁都不能容忍你们这种其身不正!就是过去现在也不只我一人在质疑本条目的中立性,难道你们又要“恶意推定”提出质疑的所有人吗?要是你不愿意切回问题所在,我们的对话可以到此为止,你也不用再长篇大论了,真是烦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9:21 (UTC)回复
这就是您不讲理的地方.
  1. 我删去论坛的连结要求您给予资料来源的部分和“只有最蠢最蠢的小老鼠,才会把漏洞公开”无关, 请勿无限上纲.
  2. 我删去论坛连结, 作出来源请求, 您只要贴上您在这篇贴的来源就无问题, 无需骂人.
  3. 加入模版要求可靠来源并无拑制言论, 因为内文还存在, 您一开始的指控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4. 您一开始大大声说句尾的来源有包括该段, 实际上就是没有. 您现在还是要用另一个来源来补充.
  5. 您连结的搜寻结果, 请您看清楚有哪一个是可靠来源. 而且您无加入引号, 因此第二页以后很多结果其实是False Positive, 即只有该句的几个字就被当成结果. 正确的搜寻需要引号. 得出结果1为讨论区, 2为讨论区, 3为Blog, 4为Blog. 请问有哪一个是可靠来源? 把无关这次请求来源的后半句取走, 只搜寻前半相关, 则得出结果是1维基, 2维基, 3Blog, 4~6高登, 讨论区, Blog, 留言版, 讨论区, 讨论区, Blog,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Blog, 讨论区, 讨论区, Blog, Blog,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讨论区. 好了, 请问有什么是可靠来源?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搜寻到苹果日报的网页, 也就是您在这贴的, 但这就是事实. 您一开始没有贴可靠来源, 我要求您贴出来, 只要您贴出来, 这大堆讨论根本是完全不必要亦对您的编辑无其他任何影响. 您也不是找不到可靠来源, 我也看到您加入很多其他可靠来源, 要您给予一个可靠来源您就暴走, 您的脾气, 态度就是这么差. 实际上您与其他人的磨擦基本上也是如此产生, 改不改是您自己的事, 我管不到您, 我只能给您意见.
  6. 而且, 请您看已看看历史页 您以为不可靠来源是我个人判断? (目前 | 先前) 2010年12月28日 (二) 12:29 Crazy daisuke (对话 | 贡献) (8,949字节) (撤销) (增加不可靠来源) 这是系统自己打出来的, 我在监视列表中连续几天看到这条目由同一人编辑多次, 所以才会来看看发生什么事. 而会监视的原因很简单, 就是因为之前有人在这大吵过让我编辑过这条目. 如果我没编辑过这条目, 我根本不会来监视这条目. 如果您不作出回应, 过一段时间我大概就不会再监视这种我本身毫无兴趣的条目.
  7. 您完全在作恶意推断, 如果我真的有意偏袒黄世泽(我不看标题连这名称都打不出来, 事实上在香港市民中的知名度根本就没有多高, 最少远不及陶杰, 更有趣的是Google上搜寻黄世泽也才24300个结果, 比起Mythsearcher的18200也才多了那34%左右, 而Mythsearcher只是一个毫无知名度的人, 当时事评论员按道理应该有很多地方作出过评论, 以及其他人会转贴其说话, 而更易搜到其名称, 可见黄世泽也没多有名), 您的其他编辑不论增减我为什么不去作出修改, 在系统也说您加入的来源不可靠时, 才只不过是删了个论坛连结, 连条目的相关内容都没删?
  8. 对内文不管, 不代表不管资料来源是否可靠. 不代表不管您有否删去可靠来源. 我连来源内的文字与本页内容是否相符我都没看, 而只看该来源是否可靠, 或是后面的可靠来源是否有包含这部分内容. 严格来谈, 我连自己去搜寻来源都不需要, 因为您是加入内容者, 举证责任在于您. 您要证明您加入的内容有可靠资料来源. 而又因为我根本不看内文, 您不加资料来源我反而不会知道那是否有来源, 或是否有争议性(维基的方针是没争议性的部分不需要一一加入来源, 只是加入避免将来会引起的争议会更好), 您想避免我作任何编辑, 最简单的就是即使找不到可靠来源, 也不加入不可靠来源.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3:16 (UTC)回复
对不起,你算了吧,好吗?你觉得我长篇大论,我何尝不觉得你又长又侵死唔断气?实在没有兴趣跟一些负隅顽抗不断死撑的人纠缠下去。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7:02 (UTC)回复
一直以来死撑的都是您, 您一直不看规则, 以您个人的偏见看事物, 讲什么都不听, 极度排斥异见人仕, 永远只有您讲没有人讲, 没见过您真心有悔意认错, 一再死不认错, 当成只有其他人会错. 和您讲道理您只会长篇把完全无关的东西全部拉在一起讲, 顾左右而言他的同时淡化您自己的错误行为, 不肯正面面对. 讲一大堆最后您不又是要把可靠来源加回进文章中? 我不出声您最初加入个不可靠来源就算, 您讲这一大堆东西只证明您死鸡撑饭盖, 想要跌落地执番揸沙, 但狂骂别人的结果却是越来越找不到下台阶, 最后说不过人就反指对方长篇大论不断死撑, 其实不讲理的一直都是您, 如果您真的没错, 您有需要找回可靠来源加回进去吗? 没兴趣纠缠就好好的依维基的方针编辑改善维基, 少点无理取闹的什么都要指责别人. 力贱得人敬, 口贱得人憎, 这世界不是环绕您来转的, 其他人不需要都依您的想法千依百顺的听您的话做事.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8:31 (UTC)回复
请问阁下上面的留言除了发泄和泼妇骂街之外,有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我看,要求全世界围着自己转的,是阁下吧!我要声讨你的,是你一边力指别人加入不可靠来源,但同时又纵容自己纵容黄世泽将种种不可靠来源保留于本条目之内,但又要强调自己“对条目不熟悉”、“对条目不了解”,但又不打算去了解,还要将自己的“不管、不考究、不能对内文判断”合理化,你认为你一直以来的表现叫做“尊重维基”、“重视方针”?我最终也加入了可靠的来源,请问你除了指手划脚之外,又为本条目做过了什么?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1:10 (UTC)回复
我防止了您使用不可靠来源, 把您原本极度坚持加入不可靠来源的行为阻止. 您以为这叫没有做过什么? 您自己的行为不被接纳, 别人指证, 您更正了您的部分行为, 这已经是别人有做过事的证明. 您在上面的留言才是发泄和泼妇骂街, 我只是回应您在这部分最初的发难. 而您的发难根本毫无意义, 因为实实在在的就是您加入了连维基的系统都发现了的不可靠来源, 而您之后一连串编辑都没修正这点, 至我删去该来源后您才有找回可靠来源.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05:34 (UTC)回复

我对Crazy Daisuke疯狂编辑战提出的解决方案

  • 对我这挺没有自恋狂的家伙,我自行提删,免得麻烦,另行建立Crazy Daisuke的条目,满足一下他好了,亦减轻大家工作量。
  • 对他的疯狂编辑战,大家要有个了断,如果不删的话,就回复到Crazy Daisuke他本人用户口大编特编前的版本,其他人可以继续编辑,但Crazy Daisuke就免了。事实上,大家应考虑应否让Crazy Daisuke在否则与他有仇口的家伙的在生传记条目的编辑权,个个学他这样,真的很多维基人会七窍生烟。

我亦补充居欧权事件的看法,陶杰他自己的看法一回事,我亦有在苹果日报回应,但我有政府文件在手,陶杰只是他个人意见,没有引用任何可靠来源。而现实例子是,不少香港人凭BNO取得居欧身份,这是不争事实,但维基不鼓励原创研究,就算要写这个争议,亦应该在英国国民(海外)条目去写。Crazy Daisuke把维基当成香港网络大典来编,令人失望。 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5:14 (UTC)回复

1似乎不可能成立, 因为WP:N, 似乎没有关于此人的足够关注度可靠来源.
2, 因为WP:OWN, 所以也不可行.
如果您有苹果日报的资料来源请加入, 反之, 陶杰在第三方出版的可靠来源中所讲的话, 实际上在维基已经不是原创研究, 请参看WP:V. 如果今天任何可靠的第三方出版了资料说某人是英雄, 那不管是否为事实都好, 使用来写入条目中, 在维基也没任何违反原创研究. 神话的搜寻者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05:42 (UTC)回复
当然我以上是用来玩曲线,虽然在Crazy Daisuke眼中,我不具备什么知名度,他才具嘛,访问过什么名人,编过什么书(根据他自己的介绍),我在大学教书、写专栏全部都是混水摸鱼摸回来。我主张提删我自己的条目,因为Crazy Daisuke这类人,大半精力都在缠扰他人,我没有时间理这类人。我会在英国国民(海外)条目上加,我不打算在我自己条目上写,没意思,我不想与Crazy Daisuke打零意义编辑战,除非维基中文明确停止他的编辑权。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5:38 (UTC)回复

请Martinoei不要再用有抹黑用户意味的标题,混淆视听

黄世泽(Martinoei),发动编辑战的人、疯狂的人根本只是你一个吧?你都知道有很多人是只看标题不看内文的,在独媒你才刚刚抹黑九巴什么霸权,在那里和这里你都是一样的德性,阁下面对你的实名条目,只许隐恶扬善,你见条目不能再让你贴金你就提删,这种“要留便留,要删便删”的态度,实在不该。

“我主张提删我自己的条目,因为Crazy Daisuke这类人,大半精力都在缠扰他人,我没有时间理这类人。”请黄世泽先生说话公道,不要再输打赢要。本人于维基编辑条目众多,当中亦包括很多知名人物和企业,基于黄的定义,是否有我参与的条目“都在缠扰他人”?说本人“大半精力都在缠扰他人”,潜台词是否在说所有按著方针并如事实编辑条目的维基人“都是缠扰他人”的?黄先生未免看得自己太重要,所以才不断对别人阴谋论,而他在维基跟很多“要动黄世泽条目的人”,都起争端,我想大家有必要了解究竟是编辑的人都在“缠扰黄世泽”、“抹黑黄世泽”,还是黄世泽先生以为维基是为他而设,过去,他高度容许本条目出现很多过量或名不符实的宣传,可见此人的孤芳自赏和自负。

黄世泽先生,如果你认为我是在“抹黑”你的话,便当这是“抹黑”吧,但本人在维基不只“抹黑”你,我也“抹黑”了很多人,因为我不是为你服务,我只如实记事,不会向任何人提供贴金的服务。

但有一点我是必须要向各位陈明的,本人对本条目,即有关黄世泽先生的编辑,绝无生安白造,亦无牵涉黄先生的隐私,条目所记载的,如“居欧权”,皆为黄先生所引发出来的事宜,于电台节目不能回答主持人问题便撒野要离场,也是黄个人的问题;如“网络争议”,皆因为黄先生本人没有容人之量,公开异见网民个人资料、箝制言论这些不逊的事,皆出自黄自己的博客,以上种种事实,皆出自黄先生本身,“生者传记”并非档箭牌,黄先生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义,可以怪谁?可以叫维基移除?难道黄世泽你是横行大中华地区的网络黑社会吗?

另外,黄世泽先生,比起你,我当然不是一个知名人士,我的脸皮很薄而已,就算我要为自己宣传我也只会放在我自己的地方,不像你,写稿是这个身份(此事苹果日报有记载,李八方便曾指出有大学系主任等对黄的自称有意见),维基又是这个身份(本人曾移除与黄有关的问题履历,但被他不断回退,试问怎能说服我去相信这个人的诚信?)!教过一个学期就长期周街话自己系大学兼教,学期完了还继续自称为大学兼教,难道你以为自己“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啊?你这样跟无牌自称律师没有分别吧!,不论如何,黄先生你无疑因为孤名钓誉得来相当的知名度,但是你的知名度是否远高于刘锐绍李鹏飞等,大家心里有数,因此,如黄的条目要写得比后面两位要冗长,相信除了黄世泽本人之外应该没有人会赞同。再者,既然你自诩为时事评论员,你可以评论时事,别人见你的评论或文章出现问题,任何人无论陶杰或任何网民都可以质疑你,就正如你那最新一篇《公共交通的地产霸权:隧道篇》黄世泽的逻辑水平实在乏善足陈,但最令网民疲累的是黄先生面对批评时就只能诉诸阴谋论──这并非本人一人的经验,但如果黄世泽先生对与网民沟通这么不屑,又如果他是把持着什么理据足以证明网民是“诽谤了他”的,黄先生当然可以借助法庭平台作为他唯一的沟通平台,这绝对是黄世泽先生的权利──当然,黄先生必须肯定自己持着道理。可是,相信任何人都难以接受维基会纵容黄先生并接受他的所谓投诉,因为这个人根本就其身不正。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23:41 (UTC)回复

反对User:Martinoei视维基为自己的宣传乐园

首先,我早在一个月前已经补充过与居欧权相关的资料,但黄先生你却多次不发一言即移除并回退条目至一个只带有“黄世泽支持港人有居欧权”,一个“只提抱负,不谈结果”的版本,但明明事情已有定案,但你就是不欲网民了解来自英方的结果。本条目有关“居欧权”的部分,所述的是“事态发展”,网民有必要知道清楚来隆去脉,这绝对不是你所指的什么原创研究。

反而,黄先生声称“有文件在手”?有什么文件?几年了!大家都不知道你拿着什么文件!再者,你在电台节目回应主持人也不过是回答“德国朋友”,主持人问多你几句,你又质疑别人“设圈套给你去中计”,以上种种,都是你亲口说,而又有文字和声音可证的!

自恋狂?事实是,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本人屡次企图将条目打造成他的宣传广告园地!是谁将种种有关自己在哪里和哪里待过、又在那个节目出现过的详尽履历,容许详列到本条目?甚至在某大学PT教过一个学期,便一直以“大学兼职讲师”之类名函自居?是黄世泽!

编辑战?是谁屡次将有可靠来源支持的章节移除,不断回退至一个只记载你那些“好人好事”的版本?是黄世泽!

生者传记?现在本条目记载阁下的逸事,都是出自你的一言一行,且有可靠来源可证,绝对符合生者传记的指引。黄世泽先生你要指摘别人别有用心,怪责别人“写衰你”吗?这不过是你的恶意推定小人之心!

请你要反对别人、抗议别人之前,也请确定你是把持理据,而不是一味混淆视听,仅用上“这个DAI ADORU在破坏条目”这类极之笼统、但又无法让人了解事情真相的所谓理由去告状,试问,除了妙诗人之外你可以跟谁告状呢?

本人曾经建议提删本条目,理由是因为黄世泽本人一度将本条目疯狂地扶植做一个个人履历大秀场,宣传味道近乎你的官方网站一样,不过该次的提删讨论已经结束,大家都认为本条目应该被保留,但大家都认为有必要改善条目,移除过多的宣传和你那些可疑的履历。基于大家的意见,我也应一些网友建议“勇敢地编辑”,黄世泽先生,关于你的事迹,我并非将香港网络大典搬字过纸,来源连结尽可能也引用自一些报章官网,现在本条目可以说是比较接近现实的你,所以我很不明白为何你现在又要维基会接纳你的提删“黄世泽”条目的要求,难道,你认为维基百科只是为你一人而设?你就是只容许本条目不尽不实充满着大量水分?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7:45 (UTC)回复

重申,现时条目所记载的皆为有来源可证,而来源又是源于阁下言行的事实,另外,黄世泽以“法律控告”手段恫吓网民和维基已经不是第一次,但从来未有真正行动,而事实上黄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他自己的言行,维基如实记载并未有将他“抹黑”,请各位维基人、管理员以及管理层能够清楚此人性格,此人亦一直没有于维基作出贡献,请黄君留意,即使你有钱可以乱花法庭也不是你的游乐场,如果黄是要“买取他的正义”亦没有任何法律理据,黄也一直未有善用维基的讨论平台,以法庭作为对话平台,企图以“法律控告”网民或维基本身或已构成刑事恐吓。如果黄世泽认为自己有足够理据,就请他立即动作,不要好像朝鲜一样像个小朋友般一断撒野企图让别人注意。本人亦已向维基管理层方面投诉阁下公器私用、箝制言论、恶意中伤及诽谤编辑者,还有一点︰是黄世泽你跟我有仇,我跟你是无仇,请不要再被害妄想,将撰写条目的人都看成恶意,阁下的想法做法基本上已构成恶意,就这样。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9:27 (UTC)回复

严重抗议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无理移除条目及讨论页的申诉章节

各位,很抱歉,面对疯狂的黄世泽(Martinoei),本人有感无力应对,希望阁下能给予意见、帮助和定夺。

黄世泽将他人对他的投诉无理移除,并砌词他人对其人身攻击,但事实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对其实在可靠的投诉,而于本条目所载的居欧权及网络争议部分也有大量来源可证,但黄世泽不欲将之曝光,强行移除,黄世泽不但抹黑他人,更对网民人身攻击,惟他本人却容不下别人批评自己,更抹黑网民“人身攻击”他,做法可耻。

另外,昨日也出现一名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样强行移除本人所有对黄的质疑,做法相当可疑。也因为黄世泽现同时要求提删其同名条目,于是他刻意将条目回复至一个“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并企图令当次提删变得顺理成章。

毕竟,知法犯法、不屑沟通又不容别人讨论的他对维基有非常严重的伤害,另外此人自诩为时事评论员,我们不能排除他会借着实际媒体的版面去单方面抹黑维基人,并将其荒谬行为合理化。

为此,本人将在先作通知的前题下,将条目、讨论页等回退至本人的编辑版本,当中提及黄世泽曾企图维基宣传自己,以及编辑该条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谓的人身攻击可以由各位定夺,不用由个别“有心人士”刻意将之隐屏,敬希各位明察各点之可疑,以及对黄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讨论页、网民对其投诉的文字,慎重对其作出惩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55 (UTC)回复

临时资料存放

英籍华人黄世泽先生,我们是一家人 黄对大陆红旗事件的评论,转贴非原文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Edouardlicn对话贡献)加入。

黄涉嫌侵犯隐私及组织投票

在中文维基百科社区发起第四次第7次罢免shizhao管理员职位活动中,有维基用户指出,黄世泽涉嫌参与站外拉票活动的组织,以及在个人博客上贴出他人skype的聊天记录。后被管理员以违反滥用法律手段威胁为由作出封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02:32 (UTC)回复

原来维基百科对阁下来说也只不过是“玩玩”的,对付敌人就不用理会原则,见识了。--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5:43 (UTC)回复

以上仅属私人意见,与维基百科自身无关。别将高登的思维方式放在这里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6:46 (UTC)回复
抱歉,我指的是阁下把一向维基管理员团队不屑、视为诽谤基地的网络大典资料照搬可也,然后再说“看不起就不能拿来玩玩?”的轻蔑态度。高登思维﹖只怕连高登也不如呢。--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0:03 (UTC)回复

封禁账户

因为被指“侮辱他人”、“涉嫌公开他人隐私”、“诉诸法律威胁”等多项原因,黄世泽的维基百科账号[1]2011年再次被封禁。[2]具有讽刺性的是,“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的方针就是黄世泽本人写的。

自食其果,好事!--Wallace Preach My Gospel 2011年7月26日 (二) 14:40 (UTC)回复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23日 (六) 22:32 (UTC)回复

关于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条目上辅仁媒体来源的问题

用户@Littleguy:坚持认为辅仁媒体不是可靠来源,多次在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中来源为辅仁媒体的内容删去[12],本人回退他的版本后被他说“搞私人恩怨不要搞得太猥琐”。

本人认为:

  1. 辅仁媒体是香港的一家网络媒体,是一家正规媒体,属可靠来源WP:RS
  2. 如果对方坚称辅仁媒体不是可靠来源,应该先在WP:RSN发起讨论,但对方没有理会。

我认为在WP:RSN得出结果证明辅仁媒体真的不属于可靠来源前,应将黄世泽条目回退至被Littleguy编辑的版本。--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1:58 (UTC)回复

1. 那里证明辅仁媒体是正规媒体,照HKGPao 案例,不宜。
2. 其实你插一手根本违反利益冲突指引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88%A9%E7%9B%8A%E8%A1%9D%E7%AA%81 我知黄世泽曾经毫不客气批评过你,其实你要申明利益冲突,所以我已经假定善意觉得你有点猥琐。--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05 (UTC)回复
  1. HKG报的可靠性有经WP:RS讨论,辅仁媒体有吗,案例在哪?
  2. 辅仁媒体不是一手来源,你知不知道什么才是一手来源?还有更正一下,那不是批评,是造谣,而且多年来被他抹黑的人不计其数。
  3. 我不认为恶意推断他人搞私人恩怨和使用猥琐一词对他人作出人身攻击是一种善意[13]。--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2 (UTC)回复
我知阁下也很有名,你在汉服事件的表现我也观摩过,这条目其实摊了那么久就算了,不过照你的态度。你要玩就随便,我想会有人通知那个麻烦家伙,我也不同意他有些作风,但你的作风而言,似乎我见不到维基中文社区有自理能力。你要坚持自便。维基百科中文的公信力,很仰赖社区有否认真看待这个平台,不过,你的态度就算吧,我也该上班了。--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20 (UTC)回复
看不懂阁下在表达什么。再说一遍,如果你觉得辅仁媒体不是可靠来源,那就在WP:RS提出,而不是依靠个人喜好或个人判断去删除内容,谢谢。--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3:23 (UTC)回复
其实你只不过找维基百科来做公报私仇地方,还要回避利益申报。你在汉服事件的伟大表现,你自己没反省?--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0:43 (UTC)回复
你要讨论 WP:RS ,我是依据这条,辅仁媒体都该删掉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一个网站或是自己花钱来发行一本书,并且自称是某领域的专家。基于这个理由,绝大多数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资料来源。
你要用文汇报我不会反对,因为好歹文汇报是香港政府注册刊物。
我知 No1lovesu 很有名,我终于见识到这家伙有多野蛮。--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0:47 (UTC)回复
WP:RS并无禁止评论文章作为来源使用。
显然有人不清楚利益申报何意。
辅仁媒体是一家香港网媒,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媒体公司,其报道有被一些著作引用,其自身也有被学术文章及其他媒体提及,显然该媒体不能简单地被称为一个“个人网站”。--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1:39 (UTC)”。回复
辅仁媒体条目描述,只获得刊登权,那么与共笔博客(专栏)的区别是?未见表明其文章有何种良好声誉。如果只刊登原文而无内容审定,Wikipedia:可靠来源#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作者与《辅仁》的关系 “故此,作者及作者所属团体能否顺利传递讯息,对我们而言才是最重要的”,“作者利用此平台达至本身的目标,才是继续参与此平台的最大原动力。”,所以其全部内容是否均可视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网站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作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发表与宣传行为(仅多了一个网站审核和排版流程,而大众平台是先发后审、自动化排版)。必要时,重要人物的观点也许可能作第一手来源补充使用,但内容来源须可信。--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2:42 (UTC)回复
该来源的作者是该媒体的总编辑。--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01:04 (UTC)回复
人人都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媒体当总编辑
你修改辅仁媒体的条目做法,我已经可以假定阁下绝非善意。--Littleguy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11:34 (UTC)回复
人人都可以当老板可以当飞机师可以发财可以当建筑师。
这又是一个莫名奇妙的指控。--No1lovesu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22:01 (UTC)回复
很明显,你打算拿维基中文做公报私仇地方,我打算放一个维基假期,你要把维基中文当成垃圾岗,随你,我认为维基中文一众中国来的编辑,已经令可靠来源原则变成一纸具文。--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16日 (日) 14:23 (UTC)回复
阁下的确需要放个假来清醒和冷静一下,希望你休息完后,不要再不断地作出任何各种无意义的恶意推定、诋毁和不实指控,如果这场假期还是没能令阁下各种莫名其妙的恨意被消除,那我只能表示遗憾。--No1lovesu留言) 2023年4月16日 (日) 16:22 (UTC) 注:补回被Littleguy删除的留言及修复签名。—No1lovesu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请问你对黄世泽公报私仇完毕没有?中文维基要做垃圾岗要做多久?看来那个讲粗口的 Dragoon17cc 澳门人也是与你一党。虽然我知道你不是港澳的人,你根本中国来的。--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4:42 (UTC)回复

连名都不签的废话,请你自己签了名再打过来吧。--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3:52 (UTC)回复

请问世7有哪次预测说中的?八月封关了吗?退款给口罩苦主吗?——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22:48 (UTC)回复

如果不搞清楚 no1lovesu 身份,这条目有人坚持要用不可靠来源,我已经写了电邮给黄世泽本人,这争拗我不打算管了。如果维基中文对自己的公信力都毫不珍惜,黄世泽这家伙有时是很野蛮,但上天创造这个人出来,似乎有上帝的理由。但以 no1lovesu在汉服界的表现,我一定不会假定这家伙是善意。--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5日 (二) 23:36 (UTC)回复

@Littleguy,请问世7有退款给苦主吗?有人说世7粉的智力偏低,我看那些言论看来是正确的。--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27日 (四) 23:00 (UTC)回复
请问维基中文讨论能否容许粗言秽语?--Littleguy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13:50 (UTC)回复
智力偏低是粗言?你歧视弱能人士?世上的确有不少人智力异于常人(不论高于或低于),难道说智力低于平均就是粗言吗?--Dragoon17cc留言2023年4月30日 (日) 22:51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23-06-20

  请求已拒绝

Category:香港公民党前成员改为Category:香港公民党成员,因为该分类已被重定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0日 (二) 13:35 (UTC)回复

(:)回应@落花有意12138保护理由为User:LittleguyUser:No1lovesuUser:128.106.96.154User:Zorua FoxUser:DinoWP对于是否要在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里加入口罩代购事件章节中出现编辑争议--林勇智 2023年6月23日 (五) 05:23 (UTC)回复
@D2513850:这是一个编辑请求,而不是申请解除保护。您的回复令我疑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3日 (五) 13:59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为了避免黄世泽 (时事评论员)条目的编辑争议扩大到整个条目,故需要跟争议双方讨论--林勇智 2023年6月23日 (五) 15:00 (UTC)回复
@D2513850我不认为这和你提出的争议有关,但是还是ping一下吧。
@LittleguyNo1lovesu128.106.96.154Zorua FoxDinoWP根据部分用户提出的建议,征求编辑争议双方的意见。若您有相关意见,请提出。——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6月23日 (五) 15:16 (UTC)回复
 未完成,保护期已过,请自行修改。--A1Cafel留言2023年8月8日 (二) 09: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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