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再於條目內添加評論及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

--|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09:53 (UTC)回复

證據

如果你再破壞,你有可能受到封禁。--|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10:09 (UTC)回复

账号申诉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您好,之前账号在网吧公用电脑登陆过,被人盗号乱用,申请恢复 該封禁的查封ID是#199899。--Miaoxingrenren留言2017年6月16日 (五) 00:18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好,基于善意推定在下愿意给您一次机会,但请注意务必遵守方针指引
  處理人:Kuailong 2017年6月16日 (五) 00: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