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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安德魯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07:24 (UTC)回复

Re: Unblock

您好,誠如 閣下所說,該IP是公眾免費無線上網,那麼其本身就如同公開可以使用的代理,而且也發現有被封禁過的用戶使用此段IP,故暫未予解封。另外,強烈建議不要在公眾地方登入,以避免 閣下之帳號發生保安事故。不便之處,敬希見諒。--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3年5月7日 (二) 17:19 (UTC)回复

Re
unblock

此IP被封最主要的原因是發現某用戶可以把這個公眾IP充proxy使用(之所以說「其本身就如同公開可以使用的代理」),但注意此封禁並不代表絕對要把proxy和shared劃上等號。另註:60.245.65.180/30的範圍只蓋及60.245.65.[180至183]共4個而已,並非如您所說的「一大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3年5月9日 (四) 12:15 (UTC)回复

RE
Re: unblock

您好,請勿誤會或誤導說「某用戶可以把這個公眾IP充proxy使用」,事實是60.245.65.[180至183]共4個是Taipei Free Wifi的共用IP,而您先前以proxy IP封禁的方式,的確讓連有註冊帳號的用戶,到現在都無法編輯(查封ID是#124871)。請您以後注意不要擅自將公眾IP以Open Proxy的政策來封禁。您再次強調的「某用戶可以把這個公眾IP充proxy使用」並沒有區分open proxy 及proxy的認定差別,並帶有您主觀認定 公眾IP 被用做Proxy的想法,维基的No Open Proxy有明確的技術要求和行政做為,請您注意並從之。

至於本人建議的{{SharedIP}}標記或管理員Ben在您討論頁面的建議的类似{{Schoolblock}}(英文en:Template:School block)「仅限匿名账户的封禁」的封禁参考,都是比您現在不合實情因此不具正當性的open proxy來的好,請您從善如流,您的open proxy封禁做法讓註冊帳號的用戶都不能登入帳號後編輯。

在此,我澄清有關於60.245.65.180/30理據的要求補充,如同管理員User:Bencmq提出的說法「该IP段曾被长期破坏者用于破坏」,重點應該在於指出60.245.65.180/30的IP段被「用于破坏」的證據,我剛看了一下60.245.65.180/30的IP段的編輯記錄,並沒有顯著且4個IP都有的長期破壞記錄。注意這些IP破壞編輯的記錄是用來決定標記或封禁性質、時間長度、及範圍的重要依據。所以這些理據的補充並不涉及任何用戶的隱私

最後,請先解除不符合實情並不正當的對60.245.65.180/30的大範圍open proxy封禁(影響到Taipei Free Wifi的共用IP),再按本人及/或管理員User:Bencmq的建議,先列出該4個IP用於破壞編輯的記錄後,再做出新的標記和對應列出破壞編輯程度相當的封禁,勿製造不正當的封禁效果。

--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4:44 (UTC)回复

此案已解決

[1] --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8:19 (UTC)回复

2013年5月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VC XC 2013年5月11日 (六) 16:19 (UTC)回复

所以他已经被我封了。但下次最好未成型3RR时去找管理员提报。--♥VC XC 2013年5月11日 (六) 16:25 (UTC)回复
謝謝說明,下次我會早點提報。感謝您的提醒。--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6:27 (UTC)回复
CU一般不查ip。那个IP如果继续编辑战请回报。--♥VC XC 2013年5月11日 (六) 17:02 (UTC)回复
這些IP用戶已遭封禁

[2] --White Lotus Society留言2013年5月29日 (三) 08:19 (UTC)回复

誠邀閣下參與朝鮮半島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