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宪章(1564年—1618年),从周尼山[1]福建延平府南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丘宪章
大明惠州府推官
籍贯福建延平府南平县
字号字从周,号尼山
出生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四月十七日
逝世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初六日
配偶娶程氏,封孺人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2]大理寺观政,奉敕督蓟辽边屯,便道归省。三十七年(1609年)授惠州府推官,任内砥砺名节、平反刑狱,四十年(1612年)任广东乡试考官,四十三年任江西乡试考官,取士称得人,四十四年考绩行取时,因母亲逝世回乡,不久去世,享年五十五,入祀乡贤祠[3]

家族

曾祖丘阜;祖父丘汝大;父丘云龙,号干江。母林氏,封孺人。慈侍下。弟宪典。

参考资料

  • 丁绍轼《惠州府推官尼山丘公墓志铭》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丘宪章,尼山,诗二房,戊寅七月十七日生,南平人,辛卯乡六十七名,会二百九名,三甲五十五名,大理寺政,己酉授惠州府推官。曾祖阜;祖汝大;父云龙。
  2. ^ 民国《南平县志·选举志第十三》:万历十九年辛卯黄志清(举人)榜 邱宪章 丁未进士
  3. ^ 民国《南平县志·列传第二十二》:邱宪章,字从周,万历丁未进士,授广东惠州府推官,砥砺名节,冰蘖驰声,矜慎刑狱,多所平反;壬子分校所取多得人,考绩行取以内艰,祀乡贤。
官衔
前任:
韦大有
明朝惠州府推官
1609年-1618年
继任:
温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