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6月至1988年4月)[1]同期的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由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负责,1987年11月起李鹏出任代总理。
第二届赵紫阳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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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 | |
建立日期 | 1983年6月 |
解散日期 | 1988年4月 |
组织与人物 | |
政府首脑 | 赵紫阳 → 李鹏(代) 国务院总理 |
执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历史 | |
选举 |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
议会任期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前任 | 第五届国务院 |
继任 | 第七届国务院 |
历史
组成人员
- 总理:赵紫阳(党组书记,-1987年11月)、代总理李鹏(1987年11月-)[1]
- 副总理:万里 · 姚依林 · 李鹏 · 田纪云 · 乔石(1986年4月增补)[1]
- 国务委员:方毅 · 谷牧 · 康世恩 · 陈慕华(女) · 姬鹏飞 · 张劲夫 · 张爱萍 · 吴学谦 · 王丙干 · 宋平 · 宋健(1986年4月增补)[1]
- 秘书长:?
1. 外交部 部长:吴学谦(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