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澳门关系
雙邊關係
中国大陆与澳门关系(简称陆澳关系、澳陆关系),又称中国内地与澳门关系[1],是指中国大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1999年,根据《中葡联合声明》,葡萄牙将澳门主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行政区。澳门依据《澳门基本法》享有高度自治。
中国大陆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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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机构 | |
中联办、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 | 驻京办 |
中华民国 |
葡属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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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葡属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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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合作
201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表述国家支持深化内地与澳门的经济合作,继续实施CEPA,确定《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澳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现时,特区政府参与内地区域合作的平台包括︰
透过这上述平台,澳门和内地可以开展包括跨境基建、促进人流物流的便利措施、商贸投资推广、环境保护、食物安全、资讯科技、城市建设、旅游合作、文化活动交流、体育项目推广,以及康复治疗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自2022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启用智能签注设备受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申请。[2]
参考资料
- ^ 內地與澳門《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在澳門簽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全国公安机关自11月1日起启用智能签注设备受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申请. [2022-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