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
五大(梵语:panca-dhatavah;英语:five elements;日语:五大,罗马化:godai),也叫五轮、五界,佛教术语,是在四大之外又加上“空”,也称五大元素,但不能称为“五大种”。印度教和沙门外道也有五大元素的概念,但称为“五大种”,认为空是大种,佛教则反对此看法。
概述
佛教认为世界一切事物等物质的色法,包含山川大地等的器世间以及生命有情的身体,皆为地、水、火、风所构成,称为四大、四大种、四大元素或四界,每种元素有自己的体性。人死后四大种和合之身份离,四大种各归其界,这是沙门教派的共同观念之一。
大种学说可导致断见和常见二类边执见。如顺世论是典型的断灭见[1],其核心教义是:四大种外无别有物。具如《大乘广百论释论》记载:
“ | 顺世外道作如是言:诸法及我,大种为性,四大种外,无别有物,即四大种和合为我,及身心等,内外诸法。现世是有,前后世无,有情数法,如浮泡等,皆从现在众缘而生,非前世来,不往后世。身根和合,安立差别为缘,发起男女等心,受用所依与我和合,令我体有男等相现,缘此我境,复起我见,谓:我是男、女及非二。 | ” |
与其相对的是五大学说,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记载的无作论观点:
“ | 无施,无受,亦无祠祀。……于此有命,名之为生,此身谢已,五大[2]分离,更无生理,名之为死。地归于地,水归于水,火归于火,风归于风,诸根归空[3]。四人舆至焚烧之处,以火烧讫,但有残骨,更无所知,愚、智同此。与者名施,取者名受,诸说有者,皆是虚妄。 | ” |
在地、水、火、风外,再加空大即空,人死后诸根归空:根无大种为所依故,便随空转[3],在古印度的思想文化背景下,其含义被喻为:所依树倒,鸟归空[4],此说不是死后诸根灭无的断灭见,而是诸根特别是命根或意根常存之常见。五大学说中,此空非色法,不是六界聚之界[5],与四大种不同之处在于没有“种”的含义:无增无减、无损无益、无兴无衰,非先业异熟而生[2]。
分类
- 地
自相是坚,作用是持,代表大地、土地、固体、相对不变动者
- 水
自相是湿,作用是摄,代表水、流体、液体、不定形者、流动者
- 火
自相是煖(暖),作用是熟,代表强、热、欲望等
- 风
自相是动,作用是
- 空
五轮塔
五行
五大和中国的五行学说不相同。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
相关概念
参见
注释
- ^
《杂阿含经·一七一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着,何所见我?令诸众生作如是见、如是说:‘若麁四大色断坏,无所有,是名我正断;若复我欲界断坏,死后无所有,是名我正断;若复我色界死后断坏,无所有,是名我正断;若得空入处,识入处,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我死后断坏,无所有,是名我正断。’”
《大毘婆沙论》:“七断灭论者。一、作是念:此我有色,麁四大种所造为性,死后断灭、毕竟无有,齐此名为我正断灭;彼见此生受胎为初,死时为后,便作是念:我受胎时,本无而有,若至死位,有已还无,名善断灭。……” - ^ 2.0 2.1 《大毘婆沙论》:“有说为止外道所说,谓:外道说大种有五,即前四及空,今但说四,明空非大种。问:何故空不立大种?尊者世友作是释言:以空无大种相故,谓:有增有减,是大种相,无增无减,是空相;有损有益,是大种相,无损无益,是空相;有兴有衰,是大种相,无兴无衰,是空相,是故空不立大种。尊者妙音作如是释:空、大种,其相各异,谓:有情身中,所有大种,多是先业异熟所生,空体无异熟生义,由此空不立大种。大德说曰:空虽大,而体非种,不能生故,余有为法,虽能为种,而体非大,相不遍故,由此空不立大种。为止如是外道所执,及显自宗,故作斯论。”
- ^ 3.0 3.1 《大毘婆沙论》:“此四大种土夫身者,彼所说士夫身,亦余法成,而唯说四大种者,以麁现故。死时、地身归地、水身归水、火身归火、风身归风、根随空转者,彼说众生死时,内大种身,归外地等,根无大种为所依故,便随空转,譬如树倒,鸟则飞空,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以执我所是常住故。”
- ^
《出曜经》:“尔时,世尊以天眼,……见有众群鹿,遇彼猎师,怀惊愕,驰奔崄岨之中。……见有群鸟,避罗高翔,驰趣空。……复见比丘,言辩义趣,柔和畅达。……复见异比丘,……暗复欲尽,于无余泥洹界,而般泥洹。……尔时,世尊便说此偈:‘鹿归于野,鸟归空,义归分别,真人归灭。’”
《大毘婆沙论》:“如世尊说:‘兽归林薮,鸟归空,圣归涅槃,法归分别。’如是四种,至所归处,方得安乐。” - ^ 《大毘婆沙论》:“问:空、界,有何差别?答:空非色,界是色。……空无为,界有为。……问:若尔,空有何作用?答:空无为,无有作用,然此能与种种界,作近增上缘;彼种种界,能与种种大种,作近增上缘;彼种种大种,能与有对造色等,作近增上缘;彼有对造色,能与心、心所法,作近增上缘。若无空,如是展转因果次第,皆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