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塞·玛丽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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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塞·玛丽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西班牙语:José María Castro Madriz,1818年9月1日—1892年4月4日),哥斯达黎加律师、学者、外交官和政治家,于1847年至1849年和1866年至1868年两次担任哥斯达黎加总统[1]在他任期内爆发的两次军事政变使他无法完成他的任期,在他首次期间,即1848年8月31日,他正式宣布哥斯达黎加独立建共和国,彻底切断了哥斯达黎加与奄奄一息的中美洲联邦共和国的联系。
何塞·玛丽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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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和第五届哥斯达黎加总统 | |
任期 1847年5月8日—1849年11月16日 | |
副总统 | 何塞·玛丽亚·阿尔法罗·萨莫拉 胡安·拉斐尔·莫拉·波拉斯 曼努埃尔·何塞·卡拉索·博尼利亚 |
前任 | 何塞·玛丽亚·阿尔法罗·萨莫拉 |
继任 | 胡安·拉斐尔·莫拉·波拉斯 |
任期 1866年5月8日—1868年11月1日 | |
前任 | 赫苏斯·希梅内斯·萨莫拉 第一任期 |
继任 | 赫苏斯·希梅内斯·萨莫拉 第二任期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新西班牙总督辖区圣何塞 | 1818年9月1日
逝世 | 1892年4月4日 哥斯达黎加圣何塞 | (73岁)
政党 | 自由党 |
卡斯特罗1818年9月1日生于圣何塞,在尼加拉瓜的莱昂大学学习,毕业时获得哲学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在就任总统前后担任过许多公职。他担任了16年的国立大学校长,并担任了几届政府的内阁部长和大使,还主持过司法机构(1860年至1866年和1870年至1873年担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和立法机构(1844年至1845年担任众议院主席,1859年担任第四届制宪会议主席),使他成为除里卡多·希梅内斯·奥雷穆诺外唯一在政府中三部门任职过的总统。他年仅28岁便就任总统,是有史以来担任哥斯达黎加总统的最年轻的人。
作为一名活跃的共济会员,卡斯特罗一直批评罗马天主教会的政治影响。在当时哥斯达黎加政府实行广泛的审查制度之时,他也是新闻自由的有力捍卫者。但他于1848年的宪法改革中确立了哥斯达黎加独立以来最严格的选举权。作为总统,他缺乏坚定的政治基础,使他易受军事政变之困扰。任外交、教育、司法、公共援助和宗教事务部长时,卡斯特罗是其姐夫普罗斯佩罗·费尔南德斯·奥雷穆诺总统(1882-1885)政府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他对该政府通过的反教会立法负有很大责任。
他与帕西菲卡·费尔南德斯结婚,后者设计了1848年版本的哥斯达黎加国旗。他的女儿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卡斯特罗于1883年与美国商人小库珀·基思结婚,两人之孙子拉斐尔·伊格莱西亚斯·卡斯特罗在1894年至1902年担任哥斯达黎加总统。
参考文献
- ^ El Tribunal Supremo de Elecciones: Presidentes de la República de Costa Rica (PDF). [2023-01-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