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地政司
内政部地政司 Department of Land Administration, MOI (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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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内政部 |
主要官员 | |
司长 | 王成机 |
副司长 | 陈杏莉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9年3月2日 |
前身机关 | 中华民国地政部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10055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7楼 |
电话 | 1996 |
网站 | 内政部地政司万维网 |
沿革
- 1912年内务部成立后,8月,内务部分设总务厅及民治司、职方司、警政司、土地司、礼俗司、卫生司,土地司办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宜。
- 1915年,成立“全国经界筹办处”。
- 1915年6月,成立“内政部经界局”。
- 1917年,改称内政部设土地司。
- 1930年,《土地法》公布。
- 1932年,设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
- 1936年7月,内政部土地司更名为“内政部地政司”。
- 1941年7月,增设“内政部地价申报处”,主管地价申报事宜。
- 1942年6月,地政司与地价申报处合并为“行政院地政署”,直属行政院。
- 1947年5月,依据1946年公布并施行新《土地法》和《土地法施行法》,将地政署升格为地政部,设地籍、地价、地权、地用四司。部长李敬斋,常务次长(继任政务次长)汤惠荪。
- 1949年5月24日,紧缩机构,地政、农林、粮食、水利、卫生、社会等部同时裁并,地政部缩编为地政署,下隶属内政部。[1]
- 1973年7月,地政署再改组缩编为“内政部地政司”。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台湾省政府地政处并入内政部,成为“内政部地政司中部办公室”。
- 2023年9月20日,地政司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业务移交内政部国土管理署。
中部办公室
- 1945年9月20日,战后国民政府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地政局”。
- 1947年5月16日,改组为“台湾省政府民政厅地政局”。
- 1979年8月,升格为“台湾省政府地政处”。
- 1998年10月28日,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省政府地政处并入内政部,成为“地政司中部办公室”。
历任首长
- 地政部部长
- 地政署署长
- 地政司司长
- 萧辅导: 前任
- 王铭正: 前任
- 王靓琇: 前任
- 王成机: 现任
组织
- 司长
- 副司长(配置于北部办公室)
北部办公室
编制有13科室及2任务编组(卫星测量中心、台湾电子航行图中心)[2]
- 地籍科
- 地价科
- 地权科
- 地用科
- 测量科
- 方域科
- 卫星测量中心
- 台湾电子航行图中心
地政司中部办公室
- 土地登记科
- 土地使用编定管制科
- 不动产交易科
- 土地重划科
- 公地行政科
- 区段征收科
- 地政资讯作业科
参考文献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20804177947975&id=457582697603472
- ^ 執掌/地政司北部辦公室. [2012-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