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遇
生平
刘嘉遇是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出任偃师县知县,释放被冤枉的三十多人。升任户部主事,请求外任看望父母,很快父亲就去世了;服阕后补任兵部武库司主事,监督山海关军需及查催天津卫船只,屡有勋绩。升官本部职方司员外郎未任,转升职方协理清册郎中。
崔呈秀夺情为兵部尚书,刘嘉遇说:“不祥之身,怎可以突然升任枢密!”令对方愤恨,但他怡然而处,适逢明熹宗驾崩得免祸。崇祯四年(1631年)他任职陕西参政,升为山东按察使[1];五年(1632年)五月却降为山西副使,怀隆兵备道[2][3]。次年去世,年五十六。
引用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