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德(?—前50年),即长沙剌王。代孝王汉景帝玄孙,长沙定王刘发曾孙,长沙戴王刘庸之孙,长沙顷王刘附朐之子,西汉宗室。
刘建德于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继承长沙王位。汉宣帝时,刘建德外出狩猎时纵火烧毁民宅九十六家,杀死二人。又因为私怨,指使人诬告内史犯有弃市之罪。有司经过审问查清事实后,上报汉宣帝。汉宣帝批准有司审判,夺刘建德八个县的封邑,长沙国中尉因失职也被罢免。
刘建德在位三十四年于甘露四年(前50年)去世,其子炀王刘旦嗣位,在位二年,无后。刘建德另一个儿子刘宗继承长沙王位。
子孙
- 长沙炀王刘旦,(?—前48年),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袭封,次年去世,谥炀,无子,长沙国一度绝封。[1][2]
- 长沙孝王刘宗,(?—前43年),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刘旦去世,无子,长沙国绝封。初元四年(前45年),刘宗续封为长沙王。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去世,谥孝。子刘鲁人袭封。[1][3]其余诸子安平釐侯刘习、阳山节侯刘宗(为何与其父同名,待考,或有误)、湘乡侯刘昌。[4]
- 长沙缪王刘鲁人(前1世纪—6年),长沙孝王刘宗子。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袭封。居摄元年(公元6年)去世,谥缪。子刘舜袭封。[1][5]
- 长沙王刘舜,长沙缪王刘鲁人子。居摄二年(7年)袭封长沙王。居摄三年(8年),王莽篡位,贬为长沙公,始建国元年(9年),废除长沙国。[1]其子刘兴在东汉被封为长沙王。[6]
- 长沙王刘兴,中国新朝末年东汉初期政治人物。汉光武帝封他为长沙王。刘兴是西汉长沙定王刘发的七世孙,末代长沙王刘舜的儿子。居摄三年(8年),王莽篡位,刘舜降爵为长沙公,次年封国废除。王莽末年,更始帝刘玄和南阳刘伯升、刘秀兄弟都是长沙王后裔的庶支,为刘兴的祖父辈。约建武二年(26年)左右,汉光武帝刘秀封刘兴长沙王,建武十三年(37年)二月丙辰,疏属诸侯王降封,废除长沙国,刘兴降封临湘侯。
- 昭阳侯刘赏
- 承阳侯刘景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汉书·卷十四 诸侯王表 第二》
-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 第二十三》:(剌王建德)三十四年薨。子炀王旦嗣,二年薨。无子,绝岁余。
-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 第二十三》:元帝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是为孝王,五年薨。子鲁人嗣,王莽时绝。
- ^ 《汉书·卷十五下 ‧ 王子侯表第三下》
- ^ 《汉书·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 第二十三》:元帝初元三年复立旦弟宗,是为孝王,五年薨。子鲁入嗣,王莽时绝。
- ^ 《后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