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聘(16世纪—1611年),三予,号应莘[1]江西南康府安义县安义里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朝聘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举人[3],三十二年(1604年)成进士,获授行人,转任工部营缮司主事,当时他奉命封藩,同时并建三殿,他负责木厂事务;有宦官浪费金钱,他发觉后责备对方:“朝廷用费繁多,度支不足,怎可容许你侵吞?”因此照实上奏,但疏入未下就遭阉党诬陷,他在积劳下夙疾大作而去世。同榜进士杨守勤孙承宗李邦华等人为他殓葬,发现他的箧箱只有十余两金,都叹息哭泣,写下祭文哭奠而去;出都门时,同籍的京官都穿着白衣、戴白绢相送,后来入祀乡贤祠[2]

引用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刘朝聘,应萃,甲戌八月初四日,庚子科,都察院政,乙巳授行人,升南工部主事,辛亥卒。
  2. ^ 2.0 2.1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刘朝聘,字应莘,安义里人,由万厯甲辰进士初授行人,寻迁工部营缮司主事,时奉敕封藩,三殿并建,朝聘司大木厂;有阉人縻费金钱,朝聘察觉责之曰:“朝廷用费浩繁方虞,度支不给,岂容尔曹侵渔耶?”遂具奏以闻,疏入未下,阉党衔之,造谤诬朝聘,朝聘积劳任怨,夙疾大作,遂以英年下世。同谱杨守勤、孙承宗、李邦华等入视葛帏,敝籝启其箧仅十余金,皆太息泣下,醵金成殓,为祭文哭奠而去;丧出都门,同籍官京师者皆白衣冠、揭楮素以送,后崇祀乡贤。 府志、陈志、张志稿
  3. ^ 同治《安义县志·卷七·选举志》:万厯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刘朝聘 进士,省志、府志会榜俱载,乡榜俱缺

参考文献

  • 同治《安义县志》·卷七·选举志
  • 同治《安义县志》·卷九·人物志